大眾淩渡嚴重冒煙 停放4S店20余天無人管

發佈時間:2019-08-30 來源:中國網汽車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常玉

近日,中國網汽車品質投訴平臺收到上汽大眾淩渡車主投訴稱自己的淩渡(2015款 280TSI DSG舒適版)車型突發嚴重冒煙,險些起火等情況,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經檢測,該車離合器、變速箱、電腦板等均出現問題,在未出質保期的情況下,4S店方面卻以“車輛未在4S店保養”為由,拒絕為車主保修。

突發嚴重冒煙 4S店不予維修

我網記者隨即與該淩渡車主取得了聯繫,根據車主趙先生介紹,自己的淩渡車于2016年10月31日購買,目前已行駛了9萬餘公里,仍在質保期內。此前曾出現過冒輕煙、故障燈報警等問題,4S店方面均表示沒有大問題,就讓趙先生將車開走了。最近一次故障發生在今年8月6日,車子在無任何剮蹭碰撞的前提下,在人流密集的古城裏,突然出現嚴重冒煙的情況,對車主及周圍人員造成了極大的人身安全隱患。後經4S店技術人員檢測表示:該車離合器片、變速箱及電腦板都出現了問題,但對方卻以“車輛未在4S店保養,以及曾換錯齒輪油”為由,拒絕為該故障車維修。

未在4S店保養就不能享受質保?

車主趙先生表示,自己的淩渡車此前一直未在4S店進行保養,但為該車保養的修理店都是正規合法的。此外,趙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曾經為該故障車換過變速箱油,但也都是正規途徑購買,且適合該車使用的。同時趙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該故障車的保養記錄,以及變速箱油的檢測報告、合格證等證明。

同時,車主趙先生表示:自己只是希望4S店能夠把變速箱拆開看看,檢查其故障原因到底在哪!但對方回應:“沒有義務去拆!”

趙先生向記者坦言,自己已經向4S店方面表示過:“如果不是故障車的品質問題導致,自己願意承擔所有的工時費,肯定一分不少……”但對方仍沒有對該故障車輛進行維修。目前,自己的車已經在4S店停放了20多天,無人問津。

此外,趙先生也曾給廠家打了無數投訴電話,但目前一點結果都沒有。在無處投訴的情況下,找到了中國網汽車品質投訴平臺,希望得到合理解決。

與此同時,趙先生也向記者表達了自己對於此事的氣憤:“買車的時候,4S店説這款車各種好,10萬公里,3年質保,但並沒有人告訴過我,必須要在4S店保養才能享受質保……現在出現問題了,對方就只會推脫,連拆下來檢查都不敢,這就是售後的服務態度嗎?……車子此前進4S店維修那麼多次,明明有問題,為什麼不處理就只會讓我開走?”此外,車主趙先生也明確要求:“就要一個合理的解釋,只要我能接受,可以不享受質保。”

對此,記者向上汽大眾廠商發去採訪函,對方回復表示:“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客戶滿意度一直是我們的首要任務。對於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我們十分重視,並將積極妥善處理。”對於該投訴車主趙先生,上汽大眾方面表示:“將請相關部門儘快核實資訊並與客戶溝通,以期妥善解決客戶抱怨。”但截至到發稿前,事情並無任何進展,中國網記者將對此事保持持續關注。

三包法:正規門店保養仍可享受質保

為此,記者也查閱了汽車三包法,在2013年,國家質檢總局公佈的汽車“三包政策”中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産品不在生産者授權的4S店保養,出現的品質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係,或者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

同時,在2016年國家開始施行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中也明確指出: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産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産品召回、汽車品質“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簡單地説,就是廠家或4S店不得以車主不在其指定地點進行維修保養為由拒絕質保。

此外,業內人士對此表示:對於車主來説,在維修保養車輛時,一定要選擇有相關維修保養資質的門店進行保養,如果車輛後期出現問題,則需要車主提供維修方的工商執照、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結算發票、配件採購使用證明、配件合格證、資歷證明、能力證明、廠家授權證明等一系列相關證明,如果此時車主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及材料,4S店和廠家將不會負責,特別是在發動機等關鍵零部件上。因此為了避免利益糾紛,給幾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車主務必要找正規的有維修保養資質的門店,對車輛進行保養。而如果車輛屬於高端汽車,還是建議車主在車輛質保期內儘量去4S店保養,因為4S店有保養記錄,可以在賣車時有更高的保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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