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公告,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再評價,認為含喃唑酮復方製劑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在我國使用風險大於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喃唑酮復方製劑在我國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
公告中指出,已上市銷售的含喃唑酮復方製劑由生産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産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含喃唑酮復方製劑生産企業名單截圖。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公告,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再評價,認為含喃唑酮復方製劑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在我國使用風險大於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喃唑酮復方製劑在我國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
公告中指出,已上市銷售的含喃唑酮復方製劑由生産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産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含喃唑酮復方製劑生産企業名單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