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軟環境評價位居第二僅次於深圳

發佈時間:2018-12-10 來源:中國網 作者:商聞 責任編輯:梁長玉

“只需1小時就完成備案了!”5日,長沙恒德卓伯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報建經理李建軍,在湘江新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完成現場備案後向記者感慨。這是長沙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體現。

近日,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發佈了《2018年中國城市營商環境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其中,長沙市的營商環境評價在35個大中城市中位列第九,比去年躍升11位。尤其是軟環境評價,位居35城第二,僅次於深圳市。

該《報告》課題組選取全國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共35個大中城市,對其軟環境、市場環境、基礎設施環境、社會服務環境等指標進行評價,得出了營商環境綜合評價指數。

2018年全國營商環境指數前10名分別為深圳、上海、廣州、北京、重慶、成都、南京、杭州、長沙、武漢。

《報告》分析指出,長沙排名比去年提升的重要原因是軟環境指數顯著提升,由去年排名第三十一位,躍升至2018年排名第二。這主要與長沙的註冊企業、投資增速、人口增長指數領先有關。

《報告》認為,長沙在各個領域表現良好,比如去年長沙每千人擁有的市場主體數量為103個,和杭州接近,超過了京滬;去年常住人口增速為3.57%,居35城第二;去年的投資增速在35城中靠前,地區生産總值首次突破了萬億元。這與該地呈現全國房價洼地、投資成本低有很大的關係。

根據11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逐步在全國開展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推動出臺更多優化營商環境的硬舉措,使中國繼續成為中外投資發展的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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