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經濟催生“租一族“  年輕一代成主流

發佈時間:2018-07-26 來源:人民網 作者:林麗鸝 張雙雙 責任編輯:常玉

得益於“網際網路+”等新技術的廣泛應用,“租生活”開始為大眾尤其是年輕一代所接受,“租經濟”成為網際網路創新創業的熱門。不論是共用汽車還是共用衣櫥,就市場而言可以盤活閒置資源,對個人而言可以以較低價格享受更高品質生活;而線上支付、信用體系和物流業的迅猛發展,讓租賃變得越來越簡單。“租一族”有什麼特徵?“租經濟”如何避免泛化?如何讓消費者“放心租”?

穿著租來的衣服,用著租來的手機,養著租來的寵物……時下,“租一族”成為一股新潮流,“租賃”也已經從原有的租房、租車向著更為廣泛的範圍擴展,從服飾箱包到數位産品,從家用電器到兒童玩具,甚至綠植盆栽、萌寵動物,幾乎“萬物可租”。

租賃經濟的快速發展得益於“網際網路+”的廣泛應用,降低了租賃雙方資訊溝通的成本,打通了信用、支付、物流等環節。“租經濟”快速成為網際網路創新創業的熱門領域,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尚未解決的問題。

“租一族”多為95後,消費注重實用性、性價比和高品質

“玩具租賃新鮮又環保。”北京海澱區居民魏妍説,“我們家孩子喜歡大型倣真汽車,但是家裏是小兩居,買回來非常佔空間,玩膩了二手轉賣也麻煩,但在網上租就方便多了。”魏妍在一家玩具租賃平臺辦了季卡,每次可以選租大、中、小三件玩具,她通常會給孩子租一輛大型遙控電動車、中型軌道玩具和一輛小巴士。“平臺承諾這些玩具經過消毒工序,衛生不是問題。”

相比打車或擠地鐵,河南省鄭州市某高校研究生羅傑更願意租共用汽車。“一般共用汽車的費用是一公里一塊錢,一分鐘一毛錢,路程和時間累加計算,每次出行的費用也就三五元,比打車便宜多了。這些車多是國産新能源電動車,污染也小。”羅傑所在學校附近設有共用汽車停放點,所以共用汽車成了她出行的又一選擇。

“東西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時下,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過“租生活”,租車旅行、租無人機拍照……通過租賃,生活可以豐富多彩。據螞蟻金服大數據,“租一族”的典型用戶畫像是95後,消費注重實用性、性價比和高品質,生活追求風格、關注健康。對於他們來説,租不僅是一种經濟便捷的消費方式,更是一種時尚環保的生活態度。

艾瑞諮詢發佈的《2017年中國共用經濟行業及用戶研究報告》顯示,用戶作為使用者使用他人共用物品或服務的主要原因是使生活更加健康有效率,他們認為這是一種綠色消費,能減少環境污染,在節省開支的同時能夠滿足自己的個性化需求。

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中心主任荊林波表示,一些消費者經濟水準有限,但出於特定場合的需要,他們有相應的品牌追求,所以一些高單價商品的租賃還是有一定的市場需求。

市場需求巨大,市場環境成熟,但要避免“共用”或“租賃”的泛化

“與國外相比,國內已形成的網購消費習慣、便捷的信用免押和成熟的物流體系,為共用租賃的發展提供了沃土。”時尚女裝租衣平臺衣二三有關負責人雷崢説。

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為“租經濟”快速興起提供了基礎。借助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資源調度、實時監控等精細化管理效率大幅提升;線上支付技術讓共用租賃的交易變得輕而易舉;信用體系的建立讓共用租賃可以實現“免押”;快遞等物流體系的完善,讓物品流轉更加高效。

一方面有巨大的市場需求,一方面市場環境相對成熟,“租經濟”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比如提供服裝租賃的“衣二三”“女神派”;做玩具租賃的“寶貝半徑”“玩具超人”;租賃電子産品、家用電器的“樂租商城”“抖抖家居”等;甚至還有專門租賃寵物的平臺。其實,消費者熟悉的“摩拜單車”“ofo”和共用充電寶“街電”等也是“租經濟”。網際網路巨頭也開始佈局“租經濟”,淘寶上線淘寶租賃,提供全品類的租賃服務;螞蟻金服投資多家共用租賃企業,涉及服裝、數位、醫療器械等多個領域。

“租經濟”未來的發展空間更廣闊。艾瑞諮詢數據顯示,2015年全球共用經濟規模為2519億美元,中國市場佔比33%。預計到2018年,中國共用經濟規模將達2300億美元,佔比超四成。國家資訊中心預計未來5年,我國共用經濟有望保持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長。

但“租經濟”要實現持續的經濟效益産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目前大部分初創租賃平臺運營依賴融資,同質化競爭嚴重。一個商業模式有盈利能力才可持續。

荊林波提醒,要避免“共用”或是“租賃”的泛化,創業者要保持理性,不能一哄而上又一哄而散。還要評估市場容量,選好適合共用租賃的産品,找準盈利模式。

“放心租”有待完善,要增強數據安全預警和溯源能力

“租賃平臺會提前告知玩具有哪些輕微的損壞,但有一次給孩子租滑板車,送貨前一天才給我打電話説玩具有問題不能配送,孩子很失望。雖然平臺解釋這是出於對孩子安全的考慮,但我覺得如果玩具有品質問題就不應該放在平臺上出租。”魏妍向記者講述了一次不愉快的租賃體驗。

類似這樣讓消費者不敢“放心租”的問題還有很多。比如,租到的衣服上還留有濃郁的香水味,衣服掉了一粒紐扣就被要求賠付高額賠償金等。此外,在租賃過程中,租賃平臺和消費者之間圍繞商品品質發生糾紛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消費者在租賃過程中,如果造成物品損壞,但不是出於惡意,經營者應按照實際損害賠償的原則,對租賃物價格進行折舊計算後再要求消費者賠償。

“租經濟”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人身安全、財産安全、資訊安全等隱患,讓消費者在擁抱“租生活”時有所顧慮。劉俊海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給消費者造成人身損害、財産損失,或將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經營者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予以賠償。另外,若經營者明知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仍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給予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如何推動共用租賃有序健康發展?專家建議,應建立與共用租賃相適應的安全保障體系,加強資訊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個人資訊安全,增強數據安全預警和溯源能力。劉俊海説:“要建立消費者友好型的協同治理體系,包括行業自律體系、媒體監督體系、行政監管體系、消費者教育體系與自我保護體系。只有多方共同發力,才能打造一個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多贏共用、包容普惠的租賃市場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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