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限速25km/h

發佈時間:2018-05-18 來源:新京報 作者:戴軒 王夢遙 裴劍飛 責任編輯:周健

昨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做出上述規定,記者注意到,該《規範》從年初徵求意見至今已有4個月。

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存在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的趨勢。目前實際使用中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40km/h,整車重量超過70kg。這些産品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存在安全隱患。

為了滿足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並減少對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擾,新標準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品質(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設置11個月的過渡期

此外,《技術規範》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以確保起火後能夠延緩車輛燃燒蔓延速度,為人員逃生和外部施救爭取更多的寶貴時間,盡可能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産損失。

《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産企業按照《規範》組織生産,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規範》的産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規範》的産品。《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標準的産品,不得生産、銷售、進口。

■釋疑

如何破解外賣快遞超標車橫行?

目前外賣快遞騎行車輛超標普遍,業內人士稱未來或將分級管理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對於整車品質(含電池)的上限設定在55kg,“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快遞和外賣等行業的主要工具。”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城市範圍擴大,超標車在一段時間橫行,時速早已超過現行標準,甚至比新標準還要高。從世界範圍來看,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在25公里至30公里比較多,這個提升也符合國際上的通用標準。

廠商為滿足重量或選用鋰電池

記者注意到,對於不少外賣騎手和快遞員而言,電池容量大、行駛速度快是他們挑選電動車的重要依據。

李峰(化名)是一名外賣騎手。他告訴記者,外賣這個行業最怕的就是超時,必須要與“時間賽跑”,“為了搶單、搶時間,大家都會在電動車上再加裝一塊電池。”

針對“整車品質(含電池)不超過55kg”的規定,一位電動自行車行業專家表示,有些企業為了滿足重量上限的要求就有可能會採用鋰電池,然而鋰電池的安全狀態卻不樂觀。但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鋰電電動自行車生産還不具備充分的生産經驗。

“由於鋰電池品質較輕,基本只有鋰電電動自行車才可以滿足新國標的要求。”據這名專家介紹,雖然鋰電池具有重量輕的優點,但由於技術原因,鋰電池故障率還是比較高,也不能負荷大電流,受到衝擊很容易發生爆炸。

騎行電動摩托車應先取得資質

綠源電動車董事長倪捷認為,新國標的出臺實現了對合規的電動自行車和超標車進行了明確劃分,也有利於對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統一監管。

“符合新國標的是一類,而超標的則列為電動輕便摩托車管理。”他説,未來電動自行車或將走向分級管理,將分成電動自行車、輕便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這三大類。

“作為企業,我們肯定會嚴格遵守新國標的要求,這也是企業的責任。”但倪捷認為,應該根據使用者的需求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分級管理,對於一般的消費者,電動自行車只是其日常出行的需要,因此這部分産品就要嚴格符合新國標的重量、速度規定;而針對外賣、快遞等一些特殊的行業,也應該滿足其合理訴求,允許企業生産、銷售輕型電動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對於有騎行需求的特殊行業從業者,則必須要求其具有騎行電動摩托車的相應資質。

新國標下整車成本會提高

此外,記者注意到,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是全文強制性標準。也就是説,其所規定內容,未來都將成為電動自行車生産、銷售、使用環節的否決性標準。

一位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的國標不是全文強制,雖然速度、整車品質、電池功率等都有標準,但屬於推薦性的標準,只有三項以上(含三項)不符合規定才是不允許出廠的不合規産品。“強制性標準對生産企業來説,影響比較大,尤其是現在的規定,可能會大幅拉高整車的成本。”該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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