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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下屬“仁愛基金”被曝向陜西大型國企和地級市老幹局捐贈上萬輛劣質自行車。4月26日,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回應稱,主持這次捐贈的仁愛基金志願者時進龍曾是他們聘任的志願者辦公室主任,是“到期的臨時工”。(《皖江晚報》4月28日) 壞事都是臨時工幹的,這已經成為一個公式,比較恒定。近年來,“臨時工”像是救場的群眾演員,哪兒有需要就會在哪兒出現。面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下屬“仁愛基金”這起漏洞百齣、醜態百出的劣質捐贈事件,一句“到期臨時工”便成了紅十字會官方冠冕堂皇的“回應”。 如此“回應”又有幾人會相信呢?只要稍微注意網路上評論就知道,估計只有紅十字會本身才篤信“到期臨時工”才能幹出金額如此巨大大的慈善活動。從民意紛紛中,臨時工成為救火隊員,哪有負面事件哪就有他們發揮替罪羊作用的身影?這是逃責?還是擔責? 據報道,“仁愛基金”已向陜西大型國企和一些地級市的老幹部局捐贈了上萬輛自行車,志願辦主任時進龍介紹,計劃是10萬輛。所捐贈的自行車來源於天津武清區王慶坨鎮一個家庭式的自行車作坊——天津市福×自行車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趙大龍(化名) 證實,2011年他總共賣給“中國紅十字會”一萬輛自行車,採購價格130元/輛到160元/輛不等,今年定制的自行車價格是200元/輛,每輛自行車的利潤5元。但是,“仁愛基金”在捐贈過程中,所聲稱的自行車價格是700元/輛,加價達500—570元/輛,是趙大龍所獲利潤的100—110多倍,是採購價的2.5—4.3倍。2011年一萬輛自行車加價金額達540萬—570萬元,如果實現全部10萬輛捐贈計劃,總加價金額將是5000萬元以上。這麼大金額的慈善採購,恐怕絕不是一個“臨時工”就能獨自完成的,紅十字會基金有關部門也不會完全如此“放權與民”的。沒有領導決策、安排,一群“到期臨時工”敢有這麼大膽子嗎?估計中國13億人中連3歲小孩也不會相信,一群沒權沒地位“到期的臨時工”會有如此肥缺?只有鬼相信正常行為的人肯定不信。 從“郭美美”到“時進龍”,從“紅十字會與郭美美無關”到“時進龍是到期臨時工”,可看出作為慈善公益組織的紅十字會似乎確有問題,因每逢負面影響時必有“臨時工”説辭,要不是內部管理出問題,就是領導層責任出問題。難道紅十字會的臨時工比正式在編人員還“牛”嗎?我看不是!他們還沒有那麼大的膽量,在當今工作環境,能進紅十字會這樣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當臨時工,其實也是相當難的,誰會為了貪那點便宜砸了自己養家糊口工作呢?除非是頭腦缺一根弦的愣頭青才會這樣。另一方面來説,紅十字會這麼大一個全國性組織竟然聘用如此多的“臨時工”,那哪些在編的工作人員做啥事了?是出國考察?還是閉關修煉?紀檢、反貪、審計等部門有必要駐會查一查,而不能再讓其內部自查自糾,到最後不了了之。 依筆者看,“臨時工”背後的領導似乎有著難言之隱更若沒有他們的指示,“到期的臨時工”有這樣的膽量和權利嗎?!雖然我們的問責機制本身是好的,但問責機制的執行力是遠遠不夠,沒有深度。事件追責承擔者常常是“臨時工”,這是一種典型的無賴行為,更是糊弄人。假如追責到位,有關還敢為所欲為?還敢強詞奪理、死不悔改? 如此看來,我們的追責之路任重道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