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中心負責人與租車人協商如何解決問題
本報訊(記者 董振傑)“剛從租車公司租回來的汽車,開了沒幾天就不見蹤影了。”昨天,高先生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講述了他租車時遇到的煩心事。
高先生説,他8月10日在一家名為“北京天地順達汽車租賃中心”的公司租賃了一輛汽車,交了1萬元押金和4200元租金(一個月的租金),可剛開了6天車就不翼而飛,“夜裏停在小區附近,第二天一看車不見了。”
陳先生同樣在“北京天地順達汽車租賃中心”租賃了車輛。“我是三個月交一次租金,每三個月的租金為1.1萬元,再加上1萬元的押金,租車時交了兩萬多元。”陳先生説,他還有一個多月才到下次交付租金的時間,沒想到在前幾天汽車被人開走。
據了解,幾名租車人的車輛均在一家停車場被發現。“北京天地順達汽車租賃中心”負責人馬先生對車輛“莫名失蹤”一事表示“這是和另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糾紛,正在解決之中”。
由於幾名租車人的車輛被收回,目前警方已經針對此事進行了調解,租車人的押金將在15個工作日內得到退還,其他涉及到的租金,將根據車輛使用人使用的天數扣減相應金額之後進行退款。
攝影/本報記者 董振傑
(責任編輯:陳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