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10月份,小卓在廈門寶龍一城的小鵬門店訂購了一輛P5 460E,滿心歡喜期待早日提車,可是5個多月過去了,交付依然遙遙無期。
在小卓與銷售人員聊天記錄可以看到,提車時間從春節前到春節後,再到在排期,交付時間的確是一推再推。
小卓説,他也多次跟門店及廠家溝通,得到的答覆依然是要繼續等,目前仍不能確定提車時間。
小卓:他們説因為供應鏈的問題,交付延遲。讓我繼續等或者改其他配置的車型。
為何付了款買車五個多月了還拿不到車呢?採訪當天,記者也和小卓一起找到了寶龍一城小鵬門店。
面對車主和記者的質疑,小鵬門店不願意回應。事後記者也曾嘗試聯繫小鵬的官方負責人,但是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記者了解到,小鵬汽車在2月份曾回應,不能按規定日期交付新車,主要原因是電池供應緊張。
現在小鵬汽車給客戶提供了改配、退定,和繼續等待三種方案,但沒有賠償措施,對於這種方案,小卓認為不合理。
當下,記者也仔細查看了小鵬汽車擬定的購買協議,其中並未明確説明用戶提交訂單後等待多久能夠提到車,以及小鵬汽車銷售人員承諾的交車時間發生違約後應該承擔何種責任。
在截稿前,小卓給記者回電,説小鵬汽車的銷售來找他協商了。
小卓:他説現在被停職了,很想儘快上班,然後找我私了,以個人的名義給我賠付五千元。
記者認為,小鵬汽車屢次出現交付問題,應該考慮自身産能是否能支撐銷售規模,而不應該無限制接單,讓消費者無限制地等待,雖然交付成績亮眼,但是相信此後的品牌口碑也會一落千丈。另外,記者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車時與企業簽訂合約,應在合同中約定延遲交付車輛時車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責任編輯:戴賢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