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別讓車室成“毒源” 車內空氣呼喚強制性標準

發佈時間:2014-12-15 08:4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潘播  責任編輯:岳雅風

  隨著私家車的不斷普及,車內空氣品質日益成為消費者關心問題,與此相關的車內空氣品質投訴快速增加。日前,深圳市消委會發佈2014年乘用車車內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調查報告。報告顯示,超半數車輛室內空氣能夠達到“相關標準”;新車室內空氣風險高於舊車,“靜態”空氣風險高於“動態”,低溫環境有利於車內空氣優化。

  據介紹,本次實際測試的方法與參考標準所要求的測試方法有所不同,因此測試相關結果僅供參考。目前國家或行業層面缺少針對使用中車輛室內空氣的測試標準,消費者維權尚難。

  投訴:

  車內“廢氣”成新熱點

  據深圳市消委會介紹,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通常包含多種已知對人體有害的致癌物,例如,苯,甲苯,甲醛,乙醛等。

  目前,在普通乘用車內充斥著大量的人造材料, 如果這些材料中含有並釋放VOCs,將使車內成為高危領域。

  市消委會稱,近年來,全國消協組織不斷接到有關車內空氣VOCs相關的投訴諮詢。目前VOCs的最重要來源是車內材料中,如皮革,塑膠,紡織品,薄膜,粘膠,油漆,密封材料,隔音材料等。

  測試:

  隨機抽取51輛涉22品牌

  據介紹,本次包括歐係、美係、日韓和國産等22個汽車品牌。

  樣本車輛為深圳牌照的家庭用小汽車;沒有經過內飾改裝或除甲醛等處理;使用者在車內無吸煙使用香水等習慣;平時沒有裝載其他影響車輛異味的物品;車主承諾檢測後三個月內不對車輛進行內飾改裝;行駛證註冊登記日期在1年以內的車輛且行駛里程在12000公里內(若異味嚴重,可不受此限制)。

  測試結果顯示,本次測試的51輛乘用車經現場採樣,實驗室測試、客觀數據分析後進行綜合評價,各個指標測試的平均值均遠低於參考標準的限制,總體品質表現較好。

  其中,若參考GB/T 27630-2011《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51輛車中有31輛車的測試數值低於該標準中限值的要求,佔60.8%;20輛車高於該標準限值要求,佔39.2%。

  而參考GB/T18883-2002《室內空氣品質標準》,51輛車中,有24輛低於該標準限值要求,佔47.1%;27輛車高於該標準限值要求,佔52.9%。

  建議:

  車要適度暴曬 保持低溫

  測試結果顯示,新車的VOCs風險普遍高於舊車,原因可能是新車沒有經過充分的通風和VOCs揮發。

  此外,低溫有利於控制VOCs的揮發。因行車開空調,保持中低溫,有利於VOCs控制。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定期清洗空調是有利於VOCs控制的。動態是開著空調,內迴圈。溫度低固然是有利,但引擎和空調本身在工作過程中可能導致一定的VOCs釋放,這樣也會對車內空氣造成一定影響。

  此外,深圳市消委會表示,本次測試中,車型與VOCs釋放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根據本次測試結果,深圳市消委會認為,良好的車輛使用習慣,可以優化車內空氣。建議消費者不開車時,充分通風,甚至適當暴曬,讓材料中的VOCs充分釋放;駕駛過程中,保持適宜溫度,建議低於25℃。

  同時,保持汽車空調清潔,不要使用劣質材料內飾或偽劣香水,減少使用清潔劑清潔皮具,以免帶來新的VOCs污染源。

  建議

  國家明確新車出廠

  應標識VOCs含量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目前我國車內空氣品質標準是推薦性的,沒有有效約束,而且在標準中各物質的限制方面也普遍低於其他國家要求。

  因此,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深圳市消委會建議,相關部門將國標GB/T 27630修改為強制標準。目前國標GB/T 27630不是強制標準,且只是針對新車的推薦性標準,廠家並無強制義務。同時,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明確要求汽車製造商在新車出廠銷售時應標識VOCs含量,並註明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供消費者購買選擇時參考。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目前國家或行業層面缺少針對使用中車輛室內空氣的測試標準,建議首先建立行業聯盟標準,制定簡便的成本較低的測試方法,方便消費者維權;建議汽車維修企業積極開展生産線改造,降低塗料中有害物質對車主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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