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缺陷産品召回制度已經實施了14年。昨天,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披露,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國共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1712次,涉及車輛6741.83萬輛;實施消費品召回1706次,涉及數量9593.69萬件。主動實施召回已逐漸成為汽車和消費品生産企業的常態化活動,形成了業界普遍共識。
近期,因前懸架下控制臂襯套存在缺陷問題,上汽通用汽車有限公司召回別克、雪佛蘭、凱迪拉克3個品牌共14個車型332.7萬輛汽車,是迄今為止國內汽車生産企業實施召回規模最大的一次。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和海關總署發佈的聯合公告,將實現缺陷産品召回管理工作的統一。海關總署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産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並向市場監管總局通報。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管理缺陷産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産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
這意味著,無論國內製造還是國外進口的産品,只要是以合法方式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産品,均被納入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監督管理的産品召回管理範圍。
(責任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