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款福特福睿斯(資料圖)
中國網汽車4月28日訊(記者 吳起龍)日前,有媒體報道稱,上海和唐山有車主發現在福特4S店購買的“福睿斯17款自動時尚(幸福版)”車型,實際只是店內加裝導航的2015款車。對此,福特兩家4S店均表示,由於新舊款車型相似度很高導致工作失誤,並承諾為消費者換新車;但車主卻認為,4S店存在故意欺詐的嫌疑。目前,雙方仍在交涉,最終如何解決尚未有定論。
據了解,2017年3月26日,車主張小姐到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格林威福特中環店看車,本打算買輛灰色福睿斯老款車的她,在被4S店銷售人員告知“老款賣完了,只有新款”後,選中了一輛金色的“新款車”。3月29日,她支付了這輛“17新款福特福睿斯1.5L幸福版”的定金、簽下合同,並於4月1日提車。
4月14日,已經開了十多天“新車”的張小姐卻被朋友提醒説,“新款福睿斯幸福版已經上市了,但是與你開的看起來不太一樣”。她隨即搜索相關圖片對比,發現自己的車的確不是新款,新款車自帶導航,而自己車上導航是4S店加裝的。
“我買車遭遇4S店欺詐,提的車與合同車型不一致。”張小姐認為,自己花了新款車的錢卻買到了老款車,4S店存在故意欺詐的嫌疑,按消保法第55條規定,4S店應“退一賠三”。對此,該福特4S店解釋稱,係因銷售人員工作失誤造成,同意更換新款車,承擔相應賠償費。關於事件的最新進展,該店前臺透露,目前此事由律師和總經理專門對接處理。
無獨有偶,網友“老孟”4月初在河北唐山市國和福特4s店購買的福睿斯2017款自動時尚(幸福版),也是改自2015款自動時尚版車型。該4s店稱,由於銷售顧問經驗不足,而且兩款車比較類似,將15款改裝後的車當成17款賣給了顧客。工作人員還表示,願意幫車主進行更換,併為其上牌。
據了解,此前該車主與4s店方面進行了交涉,但最終問題會如何解決還未定論。對於這次“錯售”事件的最新進展,該店前臺人員表示不清楚,中國網汽車多次致電該4S店經理楊女士,但其電話一直處於關機或無人接聽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福特福睿斯是長安福特旗下一款為中國家庭量身打造的“中級新典範家用轎車”。2014年4月21日,以長安福特Escort概念車量産版身份正式亮相北京車展,其與長安福特福克斯同平臺,但在産品定位上福睿斯主打舒適性和空間表現。
今年3月27日,2017款福睿斯自動時尚(幸福版)正式上市,指導價12.23萬元。新款車與2015款車型尺寸保持一致,長寬高分別為4587/1825/1490mm,軸距2687mm。但中國網汽車記者對比發現,相比現款自動時尚型,新款增配了8英寸中控臺彩色大屏,擁有GPS導航系統、倒車視頻影像等功能;另據長安福特官方客服介紹,新舊款車型在發動機、油耗、內飾等方面也存在差異。
對於4月份以來,長安福特出現的兩家授權4S店把“2015款福睿斯自動時尚版”加裝導航、倒車影像後當成“2017款福睿斯自動時尚(幸福版)”售賣的情況,中國網汽車多次聯繫長安福特公共事務聯繫人,就廠家是否知曉、打算如何處理等問題進行採訪,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復。
另外,對於消費者在購車時該如何避免糾紛,上海市消保委提醒稱,在購車前,應將購買車輛的品牌、型號、出廠日期等具體資訊通過合同進行明確約定;定金收據和購車合同等要標注好詳細清晰的車型;交付時要仔細驗明正身,並保存好相關合同。
(責任編輯: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