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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各類項目于6月1日開始申報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5-22 09:59:26 | 文章來源: 光明日報 作者:張玉玲

近日,國家藝術基金出臺了《國家藝術基金章程》和《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以及《2014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和《2014年度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四個《項目申報指南》。

這一系列有關國家藝術基金的重磅文件,既能指導即將開始的首次國家藝術基金的申報工作,也能讓國家藝術基金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據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的介紹,各類項目于6月1日開始申報,至8月1日截止申報,經初評、復評、審定之後予以公示公告。

四類項目區別對待

四個項目申報指南,勾畫出2014年度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清單”:

根據《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2014年度資助60部左右大型舞臺劇和作品,資助300部左右小型劇(節)目和作品。項目驗收合格後,從獲得資助的大型舞臺劇和作品中,評審出10個左右重點資助項目;從獲得資助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中,評審出30個左右重點資助項目,擇優滾動資助,組織傳播交流推廣。

根據《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資助500名左右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其作品驗收合格後,由基金資助出版作品集。從獲得資助的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中,評審出50名左右重點資助對象,擇優滾動資助,組織展覽,擇優收藏。


拫據《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國家藝術基金將資助40個左右優秀舞臺藝術項目、40個左右優秀藝術展覽項目在國內的傳播、交流與推廣;資助10項左右體現國家藝術水準、講好“中國故事”的“走出去”項目,在國外的傳播、交流與推廣;資助體現導向性、示範性的全國性、區域性綜合藝術活動;資助一批特色鮮明、創意新穎、小型多樣的傳播、交流與推廣項目。

根據《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將資助舞臺藝術編劇、導演、舞臺美術設計人才、音樂創作人才、戲曲表演人才、工藝美術設計人才、民間工藝美術創意設計人才、藝術理論評論人才等23類人才的培訓,重點資助特殊的、急需的、緊缺的青年藝術人才和複合型藝術管理人才。

藝術門類多、情況複雜,為什麼要選取這四類項目作為首度的資助項目?對此,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韓子勇分析了兩方面的原因。

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是項目資助,從章程到指南,要解決實際操作問題,能上手、可操作。這樣,項目申報指南的制定就十分關鍵,要弄清藝術活動的分類和不同藝術門類的特點,根據實際情況選準資助重點和資助環節。指南分類不能太細、太碎,要有塊度、整體性,盡可能綜合同類,有較大包容性,不宜完全照搬藝術門類來搞指南;當然也不能太粗、太籠統、缺乏標準、沒有可比性和操作性,把千差萬別的藝術活動、藝術種類捏在一起也不行。現在雖然只定為四類項目,但具體細分,涵蓋了八九個大門類和80個更細小門類,比如美術就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粉)畫、漆畫、工藝美術等。總體上看,都具有可報、可評、可立項、可實施、可驗收的特點,無論機構申報還是個人申報,“能落地”也“接地氣”。

按“先易後難、循序漸進、逐步推開”和“于法有據、於事簡便”的要求,今年先推出四個申報指南。因為是基金的開局之年,這四個指南的內容,都是申報主體容易理解和填報的,也是基金管理上易於組織、操作的。藝術基金的指南體系,以這四個指南開路,下一步,管理中心將進一步調研諮詢、精心設計,加以豐富完善,從而基本覆蓋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範圍和藝術門類。

三類資助配合發力

通過分析四個申報指南,項目資助、優秀獎勵、匹配資助三種方式構成的藝術基金資助體系清晰可見。

韓子勇介紹,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對大型舞臺劇和作品,這類綜合藝術,申報主體是機構申報,資助方式是項目資助,項目獎金用於藝術本體的創作生産。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可以是機構申報也可以個人申報,以優秀獎勵方式選優拔萃。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資助方式是匹配資助,旨在盤活、整合、推動優質的藝術存量資源在更大範圍的深度共用,推動藝術與生活、藝術與社會、藝術與民眾相融合,重點資助公益性項目,凡能通過市場實現的,要通過市場配置資源,不在資助的範圍內。而“人才培養項目”,要與高等藝術教育體系和社會藝術培訓錯位設置,培訓方法更注重在藝術實踐中的提升和具體藝術經驗的傳授,人才培養項目要體現公益性,與收費不菲的社會藝術培訓相區別。

“指南中確定的資助項目的數量,是從緊的。”韓子勇介紹,比如資助500個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似乎量很大,但具體到每個大門類、每個大門類中更細的小類,再分攤到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每個小門類資助的人數很少,三四個而已,絕對是高標準、高水準的。資金限定在10萬元以內,體現了對個體創作活動的尊重和激勵,目的在於推出創作新人,激發創作活力,體現藝術創新和探索精神。“錢雖不多,但比較合理。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的意義,不僅是資金的資助,更在制度、機制、標準上,僅看到錢,小了。”韓子勇強調説。

“基金努力的方向是力求為每一種藝術形式尋找適合的資助方式。”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認為,根據藝術門類和生産方式的特點,有不同的類型、方式、載體的要求,也有不同的資助側重,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充分體現了對藝術生産規律的尊重。

審核程式公開透明

“公平、公正、公開是藝術基金健康發展的生命,關乎基金形象。”韓子勇介紹,為了確保評審的公正、公平,初評採取網上通信評審形式,按地域回避、雙向匿名的要求,也就是盲評,進行網上通信評審。對初評、復評專家的監督,由資訊網路平臺自動給出比較客觀“偏離值”評價,為動態管理專家庫提供參考,不斷優化評審品質,確保評審資助科學規範、公平公正。

“對於不同所有制的藝術機構,要堅持機會平等、一視同仁;對於發展方向正確而薄弱的藝術領域,要予以支援;對有創新潛力和能力的、以個人為主體的藝術創作和藝術工作室,要予以扶持;特別是對於青年藝術人才、原創藝術項目、新興藝術門類,更要予以密切關注。”文化部部長、國家藝術基金理事長蔡武強調,作為國家基金,一定要堅持高標準、高水準、嚴要求,要起點公平、機會公平,門要開得大,但門檻要高,這樣才能真正發揮示範、引導作用,推出更多的名家、名作。

“希望這套基金管理機制的建立和規範,能有利於實現政府扶持藝術工作的規範化和專業化,嘗試建立‘管’‘辦’分離的運作機制,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蔡武指出,將基金的運作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保證基金評審運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符合人民群眾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度和關注度越來越高的社會發展趨勢,也能夠不斷提升政府部門對藝術創作領域管理和引導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原標題:《國家藝術基金申報進入倒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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