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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物局澄清歸屬傳聞 過雲樓未定北大優先買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6-14 15:55:10 | 文章來源: 京華時報

日前,圍繞“過雲樓藏書”,北京大學和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展開了激烈的競爭。此前有表述稱,北京市文物局已經確認了北京大學優先權行使有效。至於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下稱鳳凰集團)與南京圖書館聯合參與競爭後,最終結果要北京市文物局裁定。但北京市文物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明確表示,北京市文物局並沒有確定北大的優先購買權,最終的裁定也將上報國家文物局。

過雲樓藏書6月4日在北京匡時春拍成功拍出,落槌價1.88億,加上佣金以2.16億成交,買家為鳳凰集團。

按照我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文物行政部門在審核擬拍賣的文物時,可以指定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優先購買其中的珍貴文物。購買價格由文物收藏單位的代表與文物的委託人協商確定。

此前,有消息稱按照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復,北京大學作為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有權行使優先購買權,並以同樣的競買價格成為該批藏書的購買人。該消息還稱,目前,北京市文物局已經通過北京大學的手續報備,確認北京大學優先權行使有效。由此才引發了北大優先權的行使、鳳凰集團的不放棄,以及在江蘇政府支援下,鳳凰集團與南京圖書館的聯合。

昨天,北京市文物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的這種表述並不準確。只要是國有收藏單位都有優先購買權,北京市文物局並沒有確定一定就是北大獲得這種權利。他指出,目前實際上還處於買家市場競爭的階段。如果需要政府機關干預、裁定,北京市文物局將上報國家文物局批准。

此前有報道稱,市文物局曾出具(京文物〔2012〕561號)文件相關規定,在拍賣結束的7個工作日內,北京大學作為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有權行使優先購買權,以同樣的競買價格成為該批藏書的購買人。北京市文物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京文物〔2012〕561號)文件只是一份關於文物標的審核的批復,並不意味著市文物局就確認了北大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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