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1年度中國當代藝術權力榜”揭曉,頒獎典禮上頒布了由“專業評審團評選出的15個年度獎項”。據悉,該榜單往年已發佈過數次,此番再度被媒體熱炒,依然緣于榜名中的關鍵詞:“藝術權力”這個古怪的字眼。
“2011年中國當代藝術權力榜”頒獎典禮
依照一般的理解,“權力”的本質是主體以威脅或懲罰的方式強制影響和制約自己或其他主體價值和資源的能力,這是一個政治學的概念,隨著文化政治學的興起,也有“文化權力”之説,但主要存在於冷戰時期國際關係與跨文化對話等領域。所謂的“當代藝術權力榜”,不知是上榜的個人與機構在對當代藝術構成強制影響力呢,還是上榜者均為當代藝術的權力制服者呢?
其實,按照第一種説法,這樣的情況確實存在。當代藝術在很大程度上正在被資本與市場操控,新時期中國藝術市場起步較晚,運作機制、行業規則同之,改革開放以後經濟政策開始鬆動,此時各種資本與社會力量介入藝術市場,使得其間泡沫大增,故而當代藝術作品進入交易市場伊始,就被決定了其天然地具有極強的投資性質,商品性、炒作性遠遠超越藝術性和收藏性成為其主要屬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權力與金融資本介入到藝術市場中來,進而給藝術創作與批評闡釋的固有格局帶來了巨大改變,藝術論爭與探討也逐漸墮落,要麼變為誇耀、吹噓的推介會,要麼淪為謾罵、侮辱的角鬥場;至於對藝術本體、藝術風格的探究,早就被拋到九霄雲外了。不得不承認,在這樣的氛圍下,“藝術權力”直接關係到作品是否成其為藝術品、作品是放在地攤還是上拍賣場,還關係到藝術家、投資者能不能在圈內説了算,可以想見,業內人士們對於能否掌握“藝術權力”會有多麼看重。
若是上述第二種説法,也是實情。當代藝術早已被權力制服得牢牢的了,而這個權力的實施者主要是公眾。按照王爾德的説法,藝術是一種強烈的個人主義形式,這使得公眾試圖對之行使一種管轄權,“這種權力既不道德又很荒謬,既墮落又可恥”,藝術從來就不該去嘗試迎合公眾,而是公眾應該努力去培養自身的藝術鑒賞力。然而,正是由於真正的藝術總是試圖擾亂單調的類型、習俗的奴役、習慣的專制以及媚俗的內容與形式,因而常常被公眾“偽雅”地進行制約、影響、導航,藝術也因此在“烏合之眾”的權力規制下喪失其分離性、超越性的精神內涵。
即便以上兩者都不是,將政治意識與權力概念引入藝術領域也是非常失當的行為。前不久,范曾郭慶祥因為藝術價值評判而鬧到對簿公堂就開了一個很壞的頭,即法院、法律作為一種權力介入了作為文化與學術爭鳴之一種的藝術批評領域,並以判決書的形式試圖對藝術批評、批評家進行干擾、指向,這影響了正常的文藝學術活動和行為。若對於不同的文藝觀點、批評意見不能容忍,甚或借助權力對之加以干涉,不僅是對藝術的褻瀆和侮辱,更會助長藝術市場和現實社會上歪風邪氣的橫行。奉請各位“財經藝術家”們,再勿讓政治權力侵入早已被商業和經濟腐蝕了的藝術領域,否則這種生態一旦被徹底破壞,誰也撈不著好。
不論這個所謂的“藝術權力”是誰向誰實施的,“藝術權力榜”的評選都顯得莫名其妙,這個榜單本身就缺乏概念的“權威性”,不過倒是實實在在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和分析財經藝術現狀及其市場運作規律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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