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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廊業將迎來政策的春天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2-14 09:49:29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文化部發佈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通知

日前,文化部發佈《文化部關於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畫廊業發展、市場誠信制度建設、行業協會建設等提出了具體要求。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向相關媒體詳細解讀了《通知》的具體內涵,明確表示要培育和壯大藝術品一級市場。

《通知》指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培育畫廊行業,積極推動改善畫廊發展的政策環境。據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藝術品一級市場將是政府培育和扶持的重點。目前,相對二級市場來説,一級市場的基礎較薄弱,社會關注度不高,一二級市場倒挂現象突出,不利於整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對行業而言,基礎不牢固,再多的成績也只是表像。因此,整個《通知》對於一級市場來説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培育和壯大一級市場,包括《通知》中有關繼續開展‘誠信畫廊’推薦和評選工作的內容,也是出於這個考慮。”為此,文化部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積極培育畫廊行業,鼓勵畫廊建立以經紀代理制為主體的經營模式,拓展藝術品授權、藝術品有限複製等新興業務領域,鼓勵藝術博覽會建立以畫廊為參展主體的行銷模式,同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畫廊進行藝術品投資和收藏。

針對目前藝術品市場存在的侵權假冒商品氾濫、私下交易盛行、經營行為不規範等問題,該負責人介紹説:“交易過程中,如果對作品合法性存疑怎麼辦?購買到有瑕疵的藝術品怎麼辦?哪些情況需要負民事責任?在藝術品交易過程當中,許多消費者在面對這些問題時並不清楚。而《通知》梳理了藝術品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和義務,藝術品經營單位應該主動遵循這樣的規定,同時,消費者也應該具有明確的維權意識。”

《通知》中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切實執行藝術品市場管理制度,有記者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詢問。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實行備案制度的問題,並非是此次《通知》首次提出,但各地對備案制度落實得並不是很好,開展全行業的藝術品行業備案登記是對藝術品市場進行的一次‘摸底’,是規範藝術品市場的第一個步驟。對於利用網際網路從事藝術品生産、傳播和流通的經營單位實行許可制度,這也不是一個新規定,但許多經營性藝術品網站可能並沒有注意到,此次《通知》將藝術品網上經營與現行的《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了銜接,避免經營單位因為不了解這方面的政策而受到損失。”

國內大多數比較成熟的市場門類都已經有了全國性的行業協會,但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卻很落後。對此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建設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呼聲一直很高,一些藝術品市場發達的地方也已建立了地方性的藝術品行業協會,比如北京、蘇州等地有自己的畫廊協會。地方藝術品行業協會的建設是很好的基礎,我們希望能夠在此基礎之上慢慢推進全國性行業協會的建設,把力量整合起來。”為此,文化部首次明確指出,要推動藝術品行業協會建設。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推動和指導藝術品經營協會開展服務標準、自律公約、經紀合同示範文本的制定和推廣工作,充分發揮協會在行業監督和自律方面的作用。 (京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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