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振中(化名)收藏的各種證書中,有一張印有達芬奇頭像的外文獲獎證書格外顯眼。
“這是在2011年5月義大利中國文化年藝術品巡展中,我的書法作品獲得了‘達芬奇國際藝術大賽’金獎的證書。”張振中説。
但這一金獎並非平白無故得來。
“寫意中華組委會要我交1500元,説是國家出大頭,個人出小頭。作品要用飛機運到國外展覽,所以要交運費和場地費。獲獎作品編成書後,還要交1800元購買。”張振中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記者看到,在張振中收到的所謂“義大利中國文化年藝術品巡展證書”上,蓋有三個單位的公章,分別是“寫意中華全國書畫藝術活動組委會”、“華夏老年藝術報”和“北京華夏大家書畫藝術院”。雖然單位名稱不同,但相關網站顯示,寫意中華全國書畫藝術活動組委會與華夏老年藝術報均為北京華夏大家書畫藝術院所辦。
儘管宣稱是“中字頭”的機構,但記者在民政部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網站上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並未查到“寫意中華全國書畫藝術活動組委會”,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新聞機構查詢系統中也未查到“華夏老年藝術報”。
記者致電華夏老年藝術報詢問,一位楊姓工作人員表示,“主管單位是北京華夏大家書畫藝術院,報紙沒有刊號,只是內部交流資料,起了個名字叫華夏老年藝術報,實際不是報紙。”
雖然沒有刊號,不公開發行,但華夏老年藝術報仍憑藉“內部交流資料”進行經營活動,收取相關費用。
“可以登作品,登作品是收費的。最近在做調整,未調整之前,一個整版是1萬多元,半個版是6000多元,四分之一版大概是3000多元。”楊姓工作人員説。
除了刊登作品以外,華夏老年藝術報在網上還表示,歡迎老年朋友“應聘理事、編委等職務”。
“除了報紙還有雜誌,我們現在正在邀請(人擔任)這方面的職務,不僅僅是編委,還有雜誌的副社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都有。”楊姓工作人員表示,“對應聘者審查完以後,相關職務和費用都有一個單子,具體費用會詳細告訴對方。報社之前徵集過三四個編委,每個編委每年交納三四百元。”
在獲得“義大利中國文化年藝術品巡展暨達芬奇杯國際藝術大獎賽”的名次後,一部分獲獎者又被寫意中華全國書畫藝術活動組委會與華夏老年藝術報評選成為了“共和國百位書畫名家”。在其公佈的名單下方還特別説明:“百位名家認證每兩年一屆,第一屆為2009年,今年為第二屆”。
按照公佈的名單,記者蒐集到被評為“共和國百位書畫名家”的50多位人選的資料,其年齡大部分都在60歲以上,80歲以上老人有5人。這些人並非都是書畫界人士,有退休幹部、退休教師,還有民營企業主等。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人大部分都有顯赫的藝術“頭銜”。僅擔任“中國當代藝術協會副主席”一職的就有3人,其他還有擔任“中國書法美術家協會名譽主席”、“中國文化藝術協會副會長”、“中國藝術工作者協會名譽會長”、“中國美術學會終身常務副主席”、以及“世界藝術家協會副主席”等職務。而記者經過查詢後發現,以上以“中字頭”命名的機構均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
“成為‘共和國百位書畫名家’沒有收取費用,但現在回味一下,就像事先給我灌了迷魂湯一樣,整個過程都是他們有步驟策劃的。”張振中説。
記者在北京華夏大家書畫藝術院網站上(即寫意中華組委會網站——記者注)看到,對“義大利中國文化年藝術品巡展暨達芬奇國際藝術大賽”的表述為,“遵照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政府機構指示,特舉薦知名藝術家作品參加義大利中國文化年巡展活動;同時受第16屆達芬奇國際藝術大獎賽組委會的邀請,我國首次組織藝術作品參與本屆‘達芬奇’國際藝術大獎賽(俗稱‘國際小金人獎’)評選活動。”
記者在網上對往屆獎項進行搜索,並未找到該獎項往屆頒獎情況的相關資訊。
記者又以“達芬奇國際藝術大獎賽金獎”為關鍵詞搜索,發現有3條刊登獲獎者消息的資訊。其中兩條資訊對此次活動主辦方的描述為:“本次義大利中國文化年慶典由‘義大利中國文化年’組織機構和寫意中華全國書畫藝術活動組委會主辦”。
記者登錄“義大利中國文化年”官方網站,在義大利中國文化年活動流程一覽表“項目名稱”中的“展覽”一欄裏,沒有發現“義大利中國文化年藝術品巡展”活動,在“合作機構”一欄裏也沒有發現“寫意中華全國書畫藝術活動組委會”。
負責義大利中國文化年官方網站製作的新華社網路資訊部楊姓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文化部委託我們製作義大利中國文化年網站以及有關招商的部分,我們沒有聽説過寫意中華組委會和達芬奇獎。如果要在官網上刊登義大利中國文化年的相關活動資訊,需要經過文化部審批。”
記者致電文化部外聯局西歐處諮詢相關事宜。
“我們(西歐)處負責義大利中國文化年活動,到目前為止我們不知道有寫意中華組委會所舉辦的義大利中國文化年藝術品巡展一事。”西歐處一位趙姓工作人員説。
“如果一個民間機構要納入義大利文化年的話,至少要具備以下條件。”趙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文化活動的話,比如展覽,要有相關部門的批文。義大利中國文化年主要是由文化部負責的,要在義大利辦中國年的話,中方和意方事先都要談好,比如合作夥伴、場地、時間,這些都落實以後,文化部才會下一個批文,將其納入義大利文化年活動裏。不經過文化部審批,自己説是沒有效力的,這畢竟是國家辦的。他們只不過是一個民間的書畫院,不經過我們審批是不能擅自使用義大利中國文化年名義舉辦活動的。”
對於寫意中華組委會收取張振中參展費時提到的“國家出大頭,個人出小頭”的説法,趙姓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收錢的話,那就是他們個人的問題,和文化部是沒有關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