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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管委會回應藏畫丟失事件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8-25 10:15:25 | 文章來源: 《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電針對近日有關媒體報道的“天安門城樓藏畫丟失”事件,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昨晚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稱,目前正組織工作人員對藏品進行整理和核查。

近日有媒體報道,有關部門收到匿名舉報,稱天安門城樓出現藏畫丟失現象,程十發、王成喜等書畫家的8幅作品下落不明。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天安門城樓藏畫徵集工作始於上世紀80年代,藏畫規模日漸擴大。為推進藏品的電子化和精細化管理,天安門管委會從去年開始,逐步展開了對天安門城樓藏畫的整理和核查工作,目前此項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據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就天安門城樓藏畫的管理而言,目前無論是從作品徵集、登記還是到保管、使用和檢查均有嚴格的制度程式。

比如,管委會在接收到書畫藏品後,會裝入專櫃儲藏,專櫃鑰匙由負責管理人員收藏于庫內,不準帶出庫外。與此同時,凡接收、借入、借出和寄存的藏品都會經過清點並按件登入《藏畫(含書法作品)出入庫登記賬》,作為考查所有藏品書畫與非藏品書畫出入庫的依據。管委會內外其他人員因公進入庫房,也須經主管主任批准,並由管理人員陪同方可進入。被允許進入庫房者必須嚴格遵守庫房制度,不準擅自開櫃,不得觸摸或自行提取、拓印、拍攝藏品。

而且,天安門藏品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下外借藏品,須經管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因布展需要借出藏品,須由借用方提出借用意見,經管委會主要領導批准,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借用藏品到期歸還時,保管員須對照借出登記單驗收,確認藏品無誤與完整無損時方可收回。

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強藏畫管理工作,天安門地區管委會2008年還專門出臺了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書畫作品管理規定,並於2010年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新聞背景

近日,有關部門收到舉報,稱天安門城樓出現藏畫丟失現象,接到舉報後北京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2007年北京市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有關部門發現天安門管委會管理的藏畫中,程十發、王成喜等5名著名書畫家的8幅作品下落不明,還有許多作品發生長毛霉變情況。黑龍江省美術家協會主席吳團良表示,一週前北京紀檢部門到哈爾濱調查天安門城樓藏畫“丟失”情況,他還給出書面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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