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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訴郭慶祥等侵權案開庭 被告堅稱屬藝術批評

范曾訴郭慶祥等侵權案開庭 被告堅稱屬藝術批評

時間: 2011-04-23 21:53:59 | 來源: 中廣網

中廣網北京4月23日消息(記者舒晶晶)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因一篇爭議文章而引發風波,畫家范曾起訴收藏家郭慶祥名譽侵權並索賠500萬元,昨天(22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開庭。原被告都沒有出現在法庭上,相峙不下的是雙方的代理律師。

庭審持續了近四個小時,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在范曾的畫是不是流水作業,以及郭慶祥的文章有沒有損害范曾的名譽上。在2010年5月的一期《文匯報》上,大連收藏家郭慶祥發表署名文章《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范曾認為這篇文章涉嫌“使用侮辱、詆毀、刻薄的語言,直接攻擊原告的人品、藝術才能、創作意圖、作品價格”,要求原告賠禮道歉,並索賠名譽及精神損失費500萬元。

庭上,郭慶祥的代理律師宣讀了一份郭慶祥親筆書寫的答辯意見。對於范曾的起訴,被告郭慶祥稱,文章只是對文藝作品的評價,不存在侵權。

郭慶祥:我在文中所針對原告的評論或是自己對其藝術才能的專業評論,或是自己的親身經歷,或是其他專家的評述,沒有任何捏造事實,不構成誹謗。文章中我沒有點名,表明我絲毫沒有降低他社會評價的動機,文章中沒有使用任何侮辱性的詞語,沒有涉及任何個人隱私,因此也不可能損害他個人的名譽。

郭慶祥在文章中到底寫了些什麼呢?翻開報紙,有這樣一段話:“他的中國人物畫,不過是"連環畫的放大"……他的書法是"有書無法,不足為式",裝腔作勢,頗為俗氣……他的詩不但韻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內容上,不少是為了自我吹噓而故作姿態,不足挂齒……”。而在郭慶祥的親筆信裏,矛頭更是直指范曾的國學大師稱號。

郭慶祥:為高價賣出自己的作品,把時間和經歷都放在了投機鑽營上。其主導思想就是拉關係、攀地位、做明星炒作自己,沒有更多時間搞藝術創作。並誇大藝術成就誤導大眾審美取向,極具文化欺騙性,嚴重誤導和損害了民眾的美術教育理念。

刊載郭慶祥文章的《文匯報》,以及隨後在《文匯報》上發表文章《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的上海畫家謝春彥,也一併被范曾告上了法庭。《文匯報》方面認為,郭慶祥的文章屬於藝術批評,作為畫家無權拒絕。

文匯報:如同球迷和足球評論員可以公開批評某個球員踢的如同夢遊、韓寒在部落格上説《戰國》是本月最差的電影一樣,畫家及其作品也無權拒絕收藏家批評家挑剔的眼光。涉案的兩篇文章屬於正常的藝術批評範疇。內容公正客觀、反應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原告人格的內容。雖令原告不快,應該予以容忍。

郭慶祥文章中認為,范曾作畫相當於流水線作業,已經不屬於藝術創作。但是范曾的代理律師反駁説,這是藝術家獨特的創作方式。

范增律師:每一個藝術家都有自己的作畫方式。所謂流水線,在工業生産中,把生産分成不同階段,生産出同一個産品。那畫是同一張麼?儘管是老子,老子有不同的形態。誰見過老子啊,老子出關當時什麼情況啊?那就靠藝術家的創作了。

有一個事實是,作為收藏家的郭慶祥,在寫出這篇文章之前,曾經大量買入范曾的作品。范曾的律師就提出了這樣的質疑。

范曾方面的質疑是否屬實呢?郭慶祥是眼看自己的收藏要砸在手裏才出此下策的麼?大連天興畫廊經理趙剛作為當事人之一,在法庭上講述了當初購買范曾作品的經過。

趙剛:時任榮寶齋總經理的李先生有一次在吃飯的時候説,我有個朋友范曾因為急需用錢想賣房,能不能買一些他的畫。李先生一再請求,幫朋友的忙,説“我認為他的畫將來能成搖錢樹”,這是原話。於是和范先生達成了協議,買他的200幅畫100幅字。

郭慶祥的文章發表之後,范曾作品的市場價值不降反升。2010年11月的嘉德秋季拍賣會上,范曾的作品連創佳績,其中一幅《竹林七賢圖》以超出評估價1000元的價格拍出,其餘畫作也無一流拍,均以高價成交。而在學術上,范曾在2010年12月被北大聘為某研究院的院長,人氣依然走高。郭慶祥的律師認為,藝術家應該有接受批評的雅量,社會和法律也應該給批評以包容心。

郭慶祥律師:文藝批評百家爭鳴,沒有誰是批評不了的,即使吳冠中這樣的大師,陳傳奇先生就公開稱:吳冠中的畫……吳冠中的字……,也沒見到吳老如何暴跳如雷,對簿公堂。學術批評到什麼程度會被認為是對被批評人的侮辱?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而作者為了論述自己的觀點,就可能會把話説過頭。尖刻批評總是具有刺激性的,不能認為所有具有刺激性言辭都是對批評者人格的攻擊。

法院當庭並沒有對此案作出判決。庭審結束之後范曾的代理律師表示,同意接受法庭調解,但調解對象不包括郭慶祥。此案最終結果如何,中國廣播網和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作者:舒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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