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將從3月份的第25期嘉德四季拍賣會開始,上調買方佣金比例三個百分點,調整後買方佣金比例為15%。該項調整適用於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所有的拍賣類型和拍品類別。
內地的藝術品拍賣行業從1996年開始起步到2007年,一直執行看買賣雙方各收10%的佣金制度。2007年,中國嘉德率先從當年的春拍開始將買方的佣金從10%上調到12%,隨之國內的其他藝術品拍賣行在半年後紛紛跟進。
而香港佳士得和蘇富比一直沿用的是階梯式佣金收取制度,從成立至今先後共進行了三次調整。
1. 2005年初之前,雙方佣金的收取規則是:拍賣品“成交價”在85萬港元或以下,佣金以“成交價”的 19.5%計算;超過呂5萬港元的部分,則以12%計算。
2. 2005年初進行第一次調整,把徵收佣金比例的轉捩點調整為150萬港元,佣金比例也有微調。拍賣品“成交價”在150萬港元或以下,酬金以“成交價”的20%計算;超過150萬港元的以12%計算。
3. 2007年初進行第二次調整,拍賣品“成交價” 在150萬港元或以下,酬金以“成交價”的25%計算;超過150萬港元至400萬港幣的部分,則以20%計算。而超過400萬港幣以上的則是以12%的比率計算。
4, 2008年秋拍時再次進行了調整,拍賣品“成交價”在400萬港元或以下,酬金以“成交價”的25%計算;超過400萬港元至800萬港幣的部分,則以20%計算。而超過800萬港幣以上的則是以12%的比率計算(此酬金比率僅適用於香港地區)。
另外香港佳士得的紅酒拍賣佣金比率單獨計算,收取拍賣品“成交價”的20%。而蘇富比的紅酒拍賣佣金比率與藝術品的收取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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