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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轉讓稅在南韓藝術市場是必需的嗎?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11-16 08:57:36 | 文章來源: 全球藝術品市場監測週報

在2000年藝術品市場萎縮的時候藝術品轉讓所得稅預計額不足10億韓幣。這實際上並不適用於租稅原則。--建國大學教授崔政表

最好是藝術品市場的條件充分地成熟以後再徵收轉讓稅。--南韓畫廊協會會長表美仙

南韓政府決定從2011年1月1日重新開始施行藝術品轉讓稅法,即南韓已故藝術家的作品轉讓交易額在6千萬韓幣以上時必須繳納利潤的20%作為稅收。在藝術品轉讓稅法即將施行的這段時間,南韓畫廊協會與南韓美術協會等大部分的美術界人士一直在討論是否應該撤消該稅法,因為徵收稅款的實效性非常低注F巨徵收這項稅款只會讓南韓尚未成熟的藝術品市場更加萎縮。

為了杜絕對書畫和古董的投機,1990年12月南韓首次制定了轉讓所得稅法,但這項稅法在美術界人士的一片反對聲中僅保留實施了五次。第一次施行保留(2年):1991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第二次施行保留(3年):199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第三次施行保留(2年):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第四次施行保留(3年): 199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第五次施行保留(3年): 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最後2003年12月3日相關條文被刪除。此後,在2008年,南韓政府財政規劃部發表新倡議,提出了書畫和古董方面的藝術品轉讓稅的再立案,並依此在2008年10月提出了所得稅法案,隨後國會在2008年12月26日通過該法案,並於2009年2月4日公佈了所得稅法施行令修正案,該法案即將於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稅收對像是南韓已故藝術家的價值在6千萬韓幣以上的藝術品(國內尚存藝術家及國外藝術家的作品除外)。納稅金額是藝術品轉讓利潤的20%。

但是南韓美術協會與南韓畫廊協會等相關美術團體,認為就現在的南韓美術市場的規模徵收轉讓稅為時過早。2009年,南韓美術市場的交易規模是大約3500億-4000億韓幣之間,在如此小規模的藝術市場中,可以徵收到的轉讓稅僅為10億韓幣(約合人民幣598.81萬元)左右。此外該稅法的實效性非常低,且對高價藝術市場和中低價藝術市場産生較大影響,並有可能導致南韓國內藝術市場的崩潰。美術團體顧慮的是如果對藝術品徵收轉讓稅的話,會加重藝術品違法交易和外流現象,這就會導致國內藝術品市場的蕭條。他們提倡,先穩定藝術品流通並使之發展後再徵收轉讓稅。美術界人士表示只有在藝術市場的交易規模達到2兆韓幣以上的時候施行這樣的稅法才是合理的。現在美術界以畫廊協會的畫廊為主要參與者,正開展反對徵收藝術品轉讓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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