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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藝術品拍賣行業標準出臺 拍賣業20年來首部規範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6 10:22:21 | 文章來源: 美術報 綜合報道

近日,商務部公佈了《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該標準是我國拍賣行業恢復發展20多年來第一部行業標準。標准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自1997年《拍賣法》頒布實施以來,中國拍賣業開始步入法制化、規範化的發展軌道,拍賣市場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快速發展。但是,文物藝術品拍賣在發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拍賣企業規模化發展程度不高,行業自律規範不健全,拍賣活動中不誠信經營、不正當競爭現象時有發生。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商務部自2007年起開始組織有關單位起草制訂《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行業標準,在起草制訂過程中,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藝委會組織了行業內外的眾多專家開展研究起草工作,汲取了一批優秀拍賣企業多年積累的經驗。標準在徵求意見過程中,商務部就該標準的內容徵求了文化部、工商總局、文物局、中國消費者協會等單位的意見,並將標準草案在網上公佈,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這位負責人還説,標準的出臺,將有助於提高拍賣企業的整體管理水準,防範經營風險,保護相關交易人的合法權益,為我國文物藝術品拍賣的標準化、專業化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標準對文物藝術品拍賣中的拍賣圖錄、委託競投等重要術語做出了界定,規定了拍賣活動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標準最重要的內容,是結合文物藝術品拍賣實踐,對拍賣程式中的拍賣標的徵集、鑒定與審核、保管、拍賣委託、拍賣圖錄的製作、拍賣會的實施、拍賣結算、爭議解決途徑、拍賣檔案的管理等主要環節做出詳細規定。

此外,標準還以附錄形式,提供了公司委託拍賣合同、公司競買協議、委託競投授權書、公司成交確認書等四項重要的法律文書範本,為相關當事人實施標準提供了最具有實用性和操作性的依據。

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拍賣企業認真貫徹實施標準,通過標準宣貫、培訓及經驗交流會等方式,在拍賣業積極培育標準化示範企業,營造學習實踐標準的良好氛圍。

記者連線

張延華(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長):

《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的起草經歷了三年時間,在這三年中,以中拍協文化藝術品拍賣專業委員會成員為主的起草工作組做了深入的徵求意見和調查研究工作,數易其稿,其“送審稿”在去年5月12日商務部主管部門召開的審定會上通過評審,進一步完善後形成。《拍賣規程》的出臺是中國拍賣業探索拍賣標準化的第一個成果,對於今後將陸續出臺的其他標準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詳細地規範了文物藝術品拍賣整個拍賣服務流程的操作。首先,是規範了拍賣人的行為,對委託人、競買人的權益形成具體的、直接的保護。例如:裏邊提到了對拍賣公司的庫房設施要求;對委託拍賣標的從入庫到交割期間的保管義務;對標的公開展示的具體要求;對競買人登記的要求等等,這些都是與競買人和委託人利益息息相關的事情。其次,是有利於減少拍賣糾紛,控制拍賣活動各方的法律風險。此《規程》嚴格遵循了《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利於拍賣公司克服法律文書不嚴謹、標的審核不嚴格,拍賣公告、展示有缺陷、圖錄製作有疏忽等一些常見的程式瑕疵問題,大大降低了因拍賣公司操作不當而産生法律糾紛的概率。再次,這個標準對於規範和提高文物藝術品拍賣公司的管理和服務水準以及樹立行業誠信形象都具有重要作用。

陶小明(浙江省藝術品經營行業協會副會長):

該《規程》的出臺,對於我國拍賣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之前,拍賣業沒有具體的行業標準,《拍賣法》只在大的原則方面作了規範,但在具體操作的細節方面還沒有行業標準可以依據。新規程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國拍賣行業的操作程式,讓各個拍賣公司可以有法可依,規範了參與拍賣的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避免了拍賣過程中一些爭議和糾紛。這對於我們拍賣公司本身來説,也是拍手稱好的,並在下一步嚴格執行。  

徐建融(上海大學美術學院教授):

《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作為我國首部拍賣業的行業標準,可以説是大家一直所期盼的,它的出臺,促進了我國拍賣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了藝術品市場的穩定,實現了買賣雙方的公平交易原則。《拍賣法》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某些不足,它更傾向於維護拍賣公司一方的權利,而《拍賣規程》的出臺,則成為《拍賣法》的有利補充,體現了藝術市場交易中的公平、公正。  

賀善達(浙江省收藏協會秘書長):

拍賣標準的出臺,對於廣大藝術品收藏愛好者來説是一個利好消息,因為它的執行,保護了藝術品消費者的利益,規範了藝術品拍賣市場。全國各地的大小拍賣公司很多,可以説是魚龍混雜,一些大的品牌拍賣公司在拍品徵集過程的鑒定工作,可能還能做到嚴格把關。但按實際情況來説,我國收藏品種眾多,不同門類不同時期的藝術品,其鑒定方法都不一樣,而拍賣公司的專家們並不能面面俱全,了解所有門類文物的識別鑒定,難免會有鑒定的空白點,以至在拍賣場上不能做到完全保真,這也是現實問題。拍賣行業標準的制定,就要求各個拍賣公司在徵集、鑒定、審核等環節認真把關,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贗品的出現,使買賣雙方的資訊更加透明,保護了競拍者的利益。  

朱其(藝術批評家):

拍賣規程的出臺當然是好事情,在拍賣業又多了一個行業標準可以依據,使我國的藝術品拍賣法規更加健全,彌補了之前拍賣法的一些空白和不足,規範了拍賣公司的經營操作流程。但我覺得相關部門還應成立一個專門的鑒定機構和監督機構,並且在藝術品買賣中要有一個更加明確的拍賣公司先行理賠制度,讓藝術品購買者在拍到假畫時能得到賠償,更大程度地保護廣大藝術品消費者的利益,這樣也能提高他們競拍的熱情。此外,該拍賣規程似乎只是限定於文物範圍,對於文物外的當代藝術品等拍品並沒有包括在內,這可能會是一個隱患,成為規範拍賣行業標準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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