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藝術學院2007年招生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從事本專業的基本素質,外語語種為英語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院專業學習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必須按照規定參加,並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者。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4、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未獲得考生所在省(區)專業統考合格證者(不進行統考的省份和專業除外)。
吉林藝術學院2007年招生專業考試報考辦法
考生先到戶口所在省(區)招生辦參加高考藝術類報名資格審核,然後參加所在省(區)組織的專業統考(不進行統考的省份和專業除外),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後,參加我院專業考試。 參加我院專業考試的考生需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省(區)招生辦公室發放的《2007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2007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各地區招生辦編定的高考考生號(14位)和報名序號(8位),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張,到吉林藝術學院各考區考點報名。 專業考試報名費20元,參加初試的考生交初試費80元,進入復試的考生交復試費100元,不受理函報。
有關規定
1、考生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自理,考試材料與用具自備(鋼琴除外)。 2、新生入學後,學院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習用具及材料費用自理(使用鋼琴交租用費)。 4、2007年新生學費將有所調整,具體標準按吉林省財政廳和發展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待上級文件下達後再向社會公佈。 5、新生入學後,實行試讀制(試讀期一年),試讀期內未達到學院規定要求者,將取消學籍。 6、家住長春市的考生如被錄取,原則上走讀,交通費自理。 7、畢業生就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吉林藝術學院2007年招生專業、名額與學制
注:此計劃待批,且部分專業在黑、遼、內蒙、魯、晉、豫、冀招生,具體專業和計劃以2007年各省招生辦公室公佈的為準。 |
吉林藝術學院2007年招生省份及專業考試地點、時間 |
注:遼寧省音樂類與舞蹈類的考生報名時間為:2月4日,考試時間為:2月5日-6日 現代傳媒學院攝影專業報名時間為:2月3日,考試時間為2月4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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