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實”的概念既有風格意義,也有人文意義。所謂“寫”,並非抄寫,是“抒寫”, 是指語言所呈現的狀態,詞義所指向的是一種風格意義;“實”所指的則是現實的存在,這裡的“實”被賦予了主觀的人文意義,不僅僅是存在之“實”,更是被寫之“實”,不是簡單的客觀存在的描述,而是假自然抒寫自我意氣。>>>>

陽光的呼喚


我的小魚兒

溫情

早夏榕樹前

熟悉的目光

罵天

我心中的遠方

沂河邊上

融雪三月

風聲淒厲

陌生人

極遠的歌聲

鑲金邊的雲

父親

暢然

鏡中無人

淡茶

隱在暗處的女人

掬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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