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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昌祥:成龍捐樓,熱議後須有冷思考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4-11 08:39:40 | 文章來源: 燕趙都市報

保護文物古建的種種努力,不“鬧出點動靜”,就難以得到上級和社會的關注和尊重。於是,最經不起折騰的文物古建,最受折騰。

最近,演員成龍在微網志上表示,擬把自己收藏的4棟徽派古建築捐贈給新加坡。一時間,輿論譁然:嘆息古建築多難者有之,贊同其為文化交流者有之,盼望其能留在國內者有之,責備成龍“不愛國”者有之,質疑文物外流涉嫌違法者亦有之……

就此,成龍回應説,自己不會做犯法的事,更不會做對不起民族的事。徽派建築的老家黃山市則表示,希望成龍能把古民居捐給徽派古建築的故鄉,當地願意提供最好的地塊、技術最精湛的工匠和相關經費支援。

古建築“外捐”風波紛擾,這映照出公眾文物保護意識的覺醒。在媒體關注下,這些古建築或許會有一個較為圓滿的結局。但是,近些年,古建築“外捐”暴露出的三十年文保欠賬必須反思,警示無法回避。

改革開放之初,經濟浪潮之下,我們有過“無視”文保的慘痛教訓:推土機的隆隆聲中,一片片被認為“破爛不堪”“毫無價值”的古建築化成廢墟,施工架的起起落落中,一個個雖然灰頭土臉卻古韻深藏的老城換上“千城一面”的新顏……

當時,也是國內外“有文物眼光”者在中華大地上淘金的黃金時代,行走鄉野山間,甚至靠一點輕工業品,就能換走老鄉家裏的罕見古玩意。缺乏法律制約,小至古梳、大至古樓,不少寶貝正大光明地流向海外。

我們不能苛求在經濟貧乏之處為生活奮力打拼的人們,沒有意識到凝結著文化歷史價值的老東西的可貴;我們也不能充滿道德優越感地指責為經濟發展殫精竭慮的地方政府,在百廢待興之際,沒有為文物保護放慢步伐。

正因此,我們更深深感激那些以自身努力,保護了每一座古城、每一條古街、每一座四合院的文物保護先驅者,並向其遠見卓識致敬。

如今,經濟發展,歲月變遷,公眾和政府的文保意識正逐步跟上先驅者的步伐。文物古建的所有者“敝帚自珍”自不待言,社會公眾也對看似“與己無關”的文物古建而鼓與呼。官方的文保理念也逐步從單個的文物、文物保護單位擴展到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城。

可是,歷史總是螺旋形上升。時至今日,在一些地方,主政者從政績考核出發,把文化保護看作“錦上添花”的“花錢”事,一旦遇到經濟需要,還是不由分説地要求讓路。儘管國家關於文物保護的立法日趨完善,仍難以阻擋各地破壞文物的新聞頻出。

更為與時俱進的現象則是,一些地方將文物保護在內的“文化”視為發展經濟的平臺,“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甚至無視文物保護的自身規律,以發展文化産業為名,對當地的文化資源、文物古跡大肆塗抹、胡亂折騰。這也就有了爭奪“西門慶故居”的滑稽戲,有了“拆真寶貝,建假古董”的鬧劇。

於是,一處處頗有價值的文物古建,往往只有成為新聞熱點,才能引發重視,受到應有的保護。而地方政府保護文物古建的種種努力,不“鬧出點動靜”,就難以得到上級和社會的關注和尊重。於是,最經不起折騰的文物古建,最受折騰。“成龍捐樓”新聞火熱背後,文物保護的真實境遇之悲涼,正在於此。也因此,甚至導致公眾産生“好東西還不如放在國外”的激憤和無奈。

如此種種,無非是把文物當做了普通的經濟發展資源,而沒有正視“文之為文”對於一個民族、國家的真正價值。政府理應反思,怎樣的考核機制才能為文物保護撐起一桿真正的保護傘?一條條文保的法律紅線,如何能扼制住非理性決策的衝動?公眾也應思考,自己在圍觀新聞激昂評點之外,能為文物保護做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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