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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力鈞——“野狗”的骨頭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7-12 10:55:23 | 文章來源: 常芬的藝術空間

文/史遠澤

方力鈞關於自己,打了個比喻,“野狗”。野狗的特點,是不馴服,自活自的,這大概是方力鈞對於他的藝術與人生方式的自我確認。這也是我讀《像野狗一樣生存》這本書,對方力鈞的感受。

自己找到屬於自己那塊骨頭,啃自己的骨頭,誰也別來搶,偶爾也來參觀參觀“家狗們”一起啃的骨頭。方力鈞這塊品牌骨頭,就是他擺弄了二十多年的“光頭”。

“光頭”系列,方力鈞從八十年代一直畫到現在,形態各異,但還是有跡可循。方力鈞的畢業“光頭”充滿嘲諷;1993年,登上《時代週刊》的那張光頭畫像,最中心的“光頭”,無聊地打著哈欠,背後行走的“光頭”,默默無語,按《時代週刊》的説法,這張畫表達的,是“憤怒”;1992年之後,“光頭”有喜悅的、有偷笑的,這是成功;1997年的一副“光頭”,背對夕陽,空曠寥落,恍然功成名就、“四海無人對斜陽”之意。這之後的一系列“光頭”作品,汪洋恣肆,不拘體例,按照方力鈞本人的説法,風格和技術,都不再重要,而是隨心所欲地創作。

從圓明園畫家村朝不保夕的窮畫家,到中國身價最高的當代藝術家之一,“光頭”們的心跡,像不像方力鈞的心跡?

在這一系列的“光頭”後面,或許還能從《像野狗一樣生存》裏看到別的東西。改革三十年,無論是方力鈞的個人命運還是國運,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轉變。

1970年代,方力鈞學畫,老師教授的繪畫美學原則,是要給大眾以愉悅,作品傳遞的資訊,其實是剛性稍帶乏味的意識形態,但是方力鈞發現生活其實並不主要由“美”(或者正面的道德規範)構成,這在今天,算不上什麼發明,但是在1970年代,這確實是不小的叛逆。1980年代,正統的意識形態開始消解了,權威被挑戰。方力鈞説,他可以突破傳統的構圖,將人體模特的體溫、脈搏的搏動表達出來,並且得到好評。1980年代學畫人體模特的學生,都在老老實實從構圖開始畫人體模特,方力鈞又一次趕在潮流之先。

找準自己那根“骨頭”,這是“野狗”方力鈞的過人之處。找準了自己的“骨頭”,別人也就無權置啄了。

對於創作這塊“骨頭”,方力鈞説,這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私人化,是“內心的表現”,是感覺,誰也沒資格評判,可以參觀,可以過度發揮,但拒絕任何人評判他的畫作的好壞。很“野狗”式的自我確認。

這是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方力鈞成功的故事。

但我始終認為,作為當代中國最成功的當代藝術家,方力鈞必須回答一個問題,畫家的商業成就與畫作本身的價值關係。實際上,方力鈞很坦率,在本書的末尾,《一隻野狗的生存智慧》一節中,他回答了這個問題。按照他的説法,兩位畫家,即便在技術與藝術成就本身沒有太多高下的情況之下,還有更多的因素決定了他的商業成功,比如為人處世、人脈資源。一將功成萬骨枯,在通過學院教育使得藝術技巧普遍化的今日,藝術家的技藝,也庸常化了,決定大眾認可、商業成功的很多因素,往往是藝術世界外部的一次機緣巧合。

讓藝術家的性格或者作品貼近大眾,這是成功之道。

太多藝術家的故事,與瘋子或超人相勾連。背後的潛臺詞,顯而易見,藝術家與大眾(或欣賞者)關係,始終處在緊張之中。這是一組啟蒙與被啟蒙的關係。方力鈞説,啟蒙是什麼,誰啟蒙誰?誰都不是聖哲,誰也沒權力去啟蒙其他人,“我的畫作,就是我的拉的屎尿”。在這種表述中,身體的平等擱置了藝術家與大眾的緊張體位,剩下的是同等的交互關係。

市場,始終在大眾一邊,無論大眾買畫的需求是炫耀、擺排場還是真懂藝術,這和藝術家又有什麼關係?或許,1992年方力鈞走出圓明園畫家村後,想通了這個問題。錢和藝術,並不對立。

在談到技藝的時刻,方力鈞講了成功之道,畫作必須足夠大,不合常規,擺在一排畫中間,要讓觀眾第一眼就觸目驚心,不需要深入思考。記住一幅畫,是在轉瞬之間。在方力鈞看來,細細琢磨一幅畫,把玩其中的技巧、細節,那是傳統的技藝。

用一根突兀的“骨頭”,扣留觀眾眼球,在方力鈞,是超尺寸、誇張的“光頭”。這是他的藝術與成功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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