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外合作辦學的諸多問題再次成熱點話題:引進海外教育資源參差不齊、99%國內師資、學歷文憑不被認可等,中外合作辦學在公眾輿論中一度與文憑工廠和“野雞大學”相提並論,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機。
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張秀琴司長在8月28日撰文《開創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新局面》,其中再次明確表示:“中外合作辦學要堅持擴大開放,引進優質教育資源”,“集中辦好若干個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據筆者了解,杜克大學、紐約大學、麥克馬斯特大學等一批世界知名大學的中外合作項目或機構也即將搶灘國內。
一邊是信譽掃地,一邊是方興未艾,作為高等教育辦學模式中的新生事物,截至目前,全國經審批機關批准設定和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已發展到1200余個,在過去的近20年時間裏,中外合作辦學在深化教育國際交流層次、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拓展國民高等教育選擇空間等方面功不可沒。但不可否認的是,中外合作辦學的急速發展確實産生了泥沙俱下的亂象,且呈愈演愈烈之勢。
針對亂象,近期媒體和專家已提出了諸多良策,但筆者認為以下幾個方面還需更加關注:
首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審批與監管力度需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申請舉辦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的,需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申請舉辦實施非學歷高等教育、高等專科教育等的可由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實際辦學中,除去未經審批的“黑項目”,佔多數的非學歷教育項目産生了諸多問題,同時,因為中外合作辦學具體的執法和處罰機制、警示制度不健全,部分地區的中外合作項目處於監管的真空;就已經開展的中外合作辦學四省試點評估而言,因剛剛起步,其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有較大的完善空間。不同層次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是不是需要統一評估、評估由誰來主導、評估標準的格式化對評估對像是否適用等相關問題也值得探討。
其次,要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的層次。在公眾眼裏,中外合作辦學層次含混。為數不多、準入門檻更高、辦學品質有保障的中外合作辦學法人機構湮沒在大量低層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之中,中外合作辦學的健康有序發展缺乏標桿和模板。據了解,經教育部正式批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列入國家高考一本批次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目前僅有3所,包括西交利物浦大學、寧波諾丁漢大學在內的3家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自覺堅持了較高標準,在合作模式、人才培養、師資標準、教學管理等各方面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如位於蘇州的西交利物浦大學面向全球招聘師資,70%的教師是高水準的外籍教師,首屆畢業生97%赴海外深造;寧波諾丁漢大學則連續兩屆100%高品質就業,兩所學校取得了初步成功。這種成功代表不同的合作模式,可資借鑒,值得推廣。《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辦好若干所中外合作示範院校”,我們也期待“示範”的層次、標準和定義的早日明晰。另外,中外合作辦學屬於“我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既然是“組成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在履行人才培養、教育交流等義務的同時,也理所應當有權分享國家的教育戰略資源和投資,享有一定的優惠和扶持政策,特別是對“示範”性機構的扶持。
第三,要警惕中外合作辦學和高等教育國際交流中的一元化傾向。全盤引進西方模式,拷貝原汁原味的西方教育甚至是校園校區正在成為中外合作辦學的時尚。筆者認為,結合世界人才需求和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處理好引進與消化、借鑒與融合的關係,通過中外合作辦學,探索一種可以複製、可資借鑒,對中國高等教育改革有啟發意義的新模式,才是高等教育國際合作的更高層次和境界,也應是中外合作辦學主體深入探索的方向。
最後,要加強理工專業學校的建設。中外合作辦學在區域和學科佈局方面存在的巨大偏差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東強西弱,大量文商類專業低水準重復建設。顯而易見的是,文商類專業啟動快、成本低、收益快。但是,相對前沿的工科專業來説,其對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有限。拋開大量中外合作項目不説,在中外合作辦學法人機構中,也僅有西交利物浦大學1所是以理工專業為主,並開始建設研究型大學的嘗試。這不能不讓人深思。
近年來,一些教育發達國家生源不足,教育資源過剩,教育輸出願望強烈,許多國家把謀求豐厚的經濟利益作為其教育國際化戰略的目標。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如不在對外合作辦學整體佈局上加以謀劃,僅僅因為政績工程或一時衝動,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就無從談起,中國也將淪為西方教育傾銷剩餘産品的樂土。(作者係西交利物浦大學宣傳部部長 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