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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廣告創意常用表現技法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27 11:35:20 | 文章來源: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5、借用比喻法

比喻法是指在設計過程中選擇兩個互不相干,而在某些方面又有些相似性的事物,“以此物喻彼物”,比喻的事物與主題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某一點上與主題的某些特徵有相似之處,因而可以借題發揮,進行延伸轉化,獲得“婉轉曲達”的藝術效果。

與其他表現手法相比,比喻手法比較含蓄隱伏,有時難以一目了然,但一旦領會其意,便能給一以意味無盡的感受。

6、連續系列法

通過連續畫面,形成一個完整的視覺印象,使通過畫面和文字傳達的廣告資訊十分清晰、突出、有力。

廣告畫面本身有生動的直觀形象,多次反覆的不斷積累,能加深消費者對産品或勞務的印象,獲得好的宣傳效果,對擴大銷售,樹立名牌,刺激購買欲增強競爭力有很大的作用。對於作為設計策略的前提,確立企業形象更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

作為設計構成的基礎,形式心理的把握是十分重要的,從視覺心理來説,人們厭棄單調劃一的形式,追求多樣變化,連續系列的表現手法符合“寓多樣于統一之中”這一形式美的基本法則,使人們于“同”中見“異”,于統一中求變化,形成既多樣又統一,既對比又和諧的藝術效果,加強了藝術感染力。

7、突出特徵法

突出特徵的手法也是我們常見的運用得十分普遍的表現手法,是突出廣告主題的重要手法之一,有著不可忽略的表現價值。在廣告表現中,這些應著力加以突出和渲染的特徵,一般由富於個性産品形象與眾不同的特殊能力、廠商的企業標誌和産品的商標等要素來決定。

運用各種方式抓住和強調産品或主題本身與眾不同的特徵,並把它鮮明地表現出來,將這些特徵置於廣告畫面的主要視覺部位或加以烘托處理,使觀眾在接觸言辭畫面的瞬間即很快感受到,對其産生注意和發生視覺興趣,達到刺激購買慾望的促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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