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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固執工科生改變非主流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6-18 09:41:14 | 文章來源: 北京晚報

 李志
李志

33歲的李志應該算是現在內地樂壇最成功的獨立歌手之一。6月9日,他剛在北京最大的Livehouse糖果現場舉辦了專場演出,千余張普通票和百餘張VIP票銷售一空。當然,還有更多人在打探著要票。據説就連老狼手中的20余張門票也早被京城各界人士要光。

作為一個主動退學的工科生,李志在某些方面“頑固”得要死,比如不給贈票、不設學生票、對個人信譽的看重、堅守演出品質、堅持付版權費、堅決不簽約公司、堅決不接受媒體採訪等。同時,李志又在很多方面有大膽的嘗試。比如他把新專輯放在網上提供下載,而價錢則讓聽眾“看著給”。比如為了打破聽眾對自己的偶像崇拜,他主動爆料自己的“混亂生活”。李志是真正的“非主流”,卻為主流文化提供了難得的借鑒。

大學退學搞音樂

李志1978年出生於江蘇常州。1995年在上高二的時候,他買了第一把吉他。1997年他考入南京的東南大學自動控制專業,在大學期間開始學習作曲。1999年,李志從大學退學,來到北京開始音樂之路的闖蕩。但沒過多久,他就回到了南京,因為他覺得北京音樂圈“是個糟粕之地,只有混子沒有搖滾”。李志的“固執”在當時就可見一斑。

在南京郊區,他找了間8平方米的屋子作為“工作室”,裏面只有“一床一桌一吉他”。在這段時間他做過酒吧歌手、吉他教員、琴行工作人員等工作。後來他進入一家公司,成為上班族。在工作同時,他從在“八平方米工作室”創作的40余首歌曲中挑選了九首錄製了一張唱片並自費刻錄了250張,在南京的琴行、音像店以20元的價格出售。但李志固執地沒有為這張唱片取名,也沒有讓自己的名字出現。

後來,北京的獨立唱片公司口袋音樂聽到了這張專輯,並以《被禁忌的遊戲》為名進行了發行,這讓李志開始被北京的聽眾所知道,但數量十分有限。2005年,李志又自費錄製了第二張專輯《梵谷先生》。同名歌曲被放到網上後引起聽眾很大共鳴。專輯的另一首曲目《你離開了南京,從此沒有人和我説話》雖然沒有歌詞,但因為文學性的歌名和讓人印象深刻的音樂,也成為樂迷之間推薦的對象。2006年李志繼續推出第三張獨立專輯《這個世界會好嗎》。這三張專輯的面世讓李志實現了從“普通工科男”到小眾歌手的轉變。不過這時李志依然不能實現音樂本身的良性迴圈,他還得靠上班來養活自己、養活音樂。

李志曾回憶起當時的狀態:“2005年5月我和劉威(貝司手)、杜威(鼓手)參加杭州‘春’音樂節。我們演的第一首歌是《梵谷先生》,大家的尖叫現在還記憶猶新。我們三個人作為一個樂隊有500塊錢的演出費,那時候從南京到杭州的單程汽車票是102元。”

保質演出受追捧

2007年,李志到成都一家公司當起了“IT白領男”。這份工作他幹了兩年。這兩年也正是音樂市場全面爆發的時候。文化市場掀起了大量對原創音樂和音樂人的需求。利用工作之餘,李志見縫插針地在全國各地進行“單刀赴會”系列演出,漸漸積累了牢固的歌迷群。

大浪涌起但泥沙俱下。不論是出於固執的本性還是工科男的縝密,李志對自己的演出品質一直極為看重。這肯定會導致他演出成本升高,收入降低,但日久天長,這又反而成為李志愈發受到觀眾追捧的主因。

2011年有一次與老狼同臺演出,李志對舞臺技術人員的專業精神很不滿意。他在部落格中寫道:“在我看來自己的工作沒做好是不對的,不需要解釋,你該做的是解決問題並且下次不出現相同的問題。可遺憾的是我們總是重復著錯誤,重復著藉口。我們沒有專注於事情本身。我很慶倖遇到一些偉大的人,在他們身上學到一些事情和方法。我依然記得十年前看王科彈琴,撥片別捏出指紋。我很慶倖我一直自己組織團隊做事情……儘管路還很長,但依然還有足夠的人情味作為代價。演出是一場戰爭,我沒有退路。”

李志自己都説,“每次錄唱片或自己弄演出我都懷有賺錢的希望,但事到臨頭又按保本定價,結果一通感動又是虧損”,他也對此進行了分析:“我的成本比一般同行要高很多。首先是我覺得我的合作夥伴比我更需要錢去生存,到目前為止,我可以毫不愧疚的告訴大家,我的合作夥伴沒有因我而虧損過,甚至他們的單項收入都超過國內大部分他們各自的同行。很多時候我拿到錢,分給大家之後就所剩無幾。很多時候説好了一萬,最後主動給了一萬二。很多時候明知虧損,還要給大家一個最低保障。這麼説不是顯示我的崇高,我一點都不偉大,我只是理性,我是一個現實主義者。而且事實證明這樣做是對的,因為我的合作夥伴越來越團結,越來越認真。”

其實越認真越賠錢這種現象不是發生在李志一個人身上,而是整個樂壇乃至文化界的寫照。這種情況讓很多從業者痛苦,也逼退了很多人。不過李志還是堅持了下來並且正在取得成功。

網路時代新模式

李志對音樂、對品質很固執,但在需要革新的時候,他也毫不含糊。實體唱片日薄西山已是行業共識。2011年,他庫存的大量CD付之一炬,並製成短片放到網上。然後他推出了數字版新專輯《F》。在官網上他打出“免費下載,自由定價”的口號。聽眾如果想下載專輯,可以看到這樣的提示:“由於不擅長站在道德制高點指點一個行業的消費習慣,我們並不打算呼籲所有人去買正版。何況正版價格統一,但人對事物價值的認定未必相同,這和審美、認知、經濟狀況有關。在某種程度上,你應該有權利選擇你想要什麼並且判斷它對你的價值。”網友可以但不是必須填上自己所在的城市,這樣也為接下來的巡演奠定了基礎。截至現在,《F》的銷售額排名依次是:上海14898元,南京9700元,北京7105元,深圳4131元,昆明1900元,杭州1870元,廣州1367元……此前,李志還把自己身上的中國地圖文身做成了T恤。産品推出不久就處於脫銷狀態。

李志的種種“非主流”嘗試實際上對中國獨立音樂的生存方式進行了有意義的探索,為更多優秀的但容易被商業淹沒的文化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李志自己也總結説:“把喜好作為工作,通過這份工作養活自己,甚至活得還不錯,這是理想的生活。每次都虧損,每次都是靠其他手段(音樂之外)彌補是不合理的,但這是目前中國很多行業的通病。在非主流音樂這塊,我認為唯一可行的解決方法是:先提高演出品質,再提高演出票價。只要價值大於價格,沒人會有怨言。我只能做我自己,努力的提高價值。我非常希望大家能相信我,至少在態度上,我很認真,我拼盡全力。因為這是事實。”

李志自言

如果你想探究我們的什麼狗屁行銷模式,那麼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訴大家,只有三點:誠實、信用、好學。有一個原則比上述原則重要,甚至可以説是所有“我們工作原則”中最重要的一個,即演出品質。

我們對打破什麼狗屁紀錄沒有絲毫興趣,對知名度看都不看一眼,對流言飛語基本上無動於衷。因為我們的價值觀中與此相關的一部分是:改正“自己明明知道”的“自己的缺點”是人生的意義之一(最好改的還不虧錢)。

翻唱版權讓我一直處於焦慮之中。您千萬別説:嘿,你已經不錯了,最起碼你在考慮這個問題。不是這樣的,朋友。侵權就是侵權,不能因為我逼不得已而侵權就情有可原,不能因為別人不介意被侵權我就情有可原。我非常希望能有一個簡單可行的方式讓我在版權法規定的要求下交版權費或者得到授權。我非常誠摯、非常嚴肅的向這麼多年來被我翻唱的版權人致歉。並且歡迎大家向我索取你們該得到的版權費。這是發自肺腑的。我希望每個人都從自我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尊重版權。

推薦了貳佰先生的歌之後,無數人發給我他們寫的歌。有的希望指點,有的希望推薦,有的什麼都沒説。我很高興大家都在寫歌,我發自肺腑的希望有更多的人從事這個行業(前提是認真)。但是我不認為我有指點的權利,因為我的音樂修養很糟糕,我的審美只能對我自己負責。我想也沒有推薦的義務。不管如何,如果你喜歡一個事情,那麼我唯一的建議就是:認真地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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