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生活 > 音樂

賈茹涵格萊美獲獎涉嫌炒作 參與和獲獎是兩回事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2-18 17:51:09 | 文章來源: 北京晚報

 賈茹涵格萊美獲獎涉嫌炒作 參與和獲獎是兩回事

賈茹涵(資料圖)

北京時間2月14日上午,第53屆格萊美頒獎禮在美國洛杉磯舉行,華裔音樂人田志仁製作、中國歌手賈茹涵參與演唱的專輯《呼喚黎明(Calling all Dawns)》獲“最佳古典跨界專輯”與“最佳配器伴奏”獎。中國人在格萊美中獲得榮譽本來是值得高興的,但之後的事情卻變得複雜起來。在格萊美頒獎結束後的第二天,關於賈茹涵獲獎的資訊鋪天蓋地,不少報道中出現“唯一躋身本屆格萊美的中國藝術家”、“第一位登上格萊美領獎臺的中國籍藝術家”、“榮獲格萊美兩項大獎”這樣的字眼。與此同時,有業內權威人士向記者透露,很多關於賈茹涵獲獎的表述明顯失實,並認為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炒作。

“參與”≠“獲獎”

首先被提出質疑的是賈茹涵獲得格萊美兩項大獎的表述。實際情況是,《呼喚黎明》這張專輯獲得的“最佳古典跨界專輯”獎是頒給專輯製作人田志仁和指揮家盧卡斯·裏奇曼的,賈茹涵只是參與了專輯中一首歌的演唱。另外一個獎項“最佳配器伴奏”是頒給專輯中第一首歌曲《Baba Yetu》的,更與賈茹涵無關。在格萊美官方網站的獲獎名單中,賈茹涵的名字只是被列入獲獎專輯的署名權中,準確説,賈茹涵因參與分享署名榮譽,但並沒有獲獎。

曾因錄製《臥虎藏龍》配樂獲格萊美“最佳錄音技術”獎的錄音師陸曉幸也明確表示“這是偷換概念,參與和獲獎是兩回事”。去年,馬友友的《為歡樂與和平歌唱》獲“最佳古典跨界專輯”,陸曉幸是參與的錄音師,但獎項與他無關。與馬友友合作的原輪迴樂隊主唱吳彤,既參與了唱片的編曲,也擔任了一首歌的主唱,格萊美官網提名榜上還有他的大名,但最終未獲金唱機,只是馬友友在獲獎後給陸曉幸和吳彤都發信致謝,稱“榮譽屬於大家”。賈茹涵在《呼喚黎明》中的狀況與吳彤一樣。

昨天晚間,記者從可靠渠道得到了身在紐約的製作人田志仁的郵件回應,對於一些國內媒體報道中出現的賈茹涵獲得兩項格萊美獎的表述,田志仁明確表示,“事實上,這種説法有點不正確。嚴格講,賈茹涵不是格萊美獎獲得者,她只是在獲格萊美獎的專輯中參加演唱,與此同時,她也不會收穫獎盃(指金留聲機獎盃)。如果她想成為‘格萊美獎獲得者’並收穫一座獎盃,那她在專輯中的表演必須超過51%。”

據了解,賈茹涵早些時候曾向一些朋友透露,説接到格萊美邀請,要去參加紅地毯、頒獎典禮、晚宴等,但田志仁的回應則是,“情況是這樣的,每一個獲提名的人,都能拿到兩張免費參加頒獎晚會的門票,同時,也可以再花錢為更多想來參加典禮的客人買門票。賈茹涵就是屬於後一種,外加的客人。”

誤導≈炒作

其實,在本屆格萊美頒獎典禮上,確實有一位中國籍女歌唱家登臺領獎,不是賈茹涵,而是藏族歌唱家央金拉姆,在全場熱烈的掌聲中,央金拉姆身穿民族服裝上臺捧起了頒給“最佳新世紀專輯”獎的金留聲機獎盃,她是《通向群山之路》唱片中唯一一位聲樂演員,作為專輯主要合作者,她成為首位獲格萊美獎的中國歌唱家,值得中國樂迷祝賀。事後,中國駐洛杉磯領事館還向媒體提供了她的介紹材料。但是央金拉姆的獲獎新聞,迅速被淹沒在了賈茹涵獲獎的汪洋之中。

這僅僅是某些媒體措辭不嚴謹嗎?似乎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據業內人士透露,有多種跡象表明,這場轟轟烈烈的新聞極有可能是一次炒作。據悉,賈茹涵剛剛簽約上海新匯文化娛樂集團,在參加完格萊美頒獎禮後,她的團隊還在洛杉磯為她安排了媒體見面會、慶功會,並向國內多家媒體傳送了新聞稿,還安排多家媒體進行採訪。上海新匯原創文化副總臧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否認炒作之説,“我們確實向一些媒體提供過稿件,但沒有提到賈茹涵單獨得獎一事,我們是説《呼喚黎明》得獎,賈茹涵有參與……專輯獎是整個唱片的獎,包括錄音、演唱者都在裏頭。製作人上臺領獎時感謝了所有參與者,並念出了包括賈茹涵在內的所有人的名字。”但可以肯定的是,許多國內記者並不清楚格萊美頒獎的內情,大多都按照他們發的新聞統發資料去寫稿了,他們就算不是故意也存在誤導之嫌。

誠信危機>咬文嚼字

其實在這個眼球經濟的時代,“炒作”這個詞的褒貶界定已經逐漸模糊,但是賈茹涵的事情被如此關注還不僅僅是炒作那麼簡單。

在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的眾多報道中,甚至是百度百科的“賈茹涵”詞條中,對賈茹涵的介紹包括“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劇係碩士”、“中國第一批音樂劇表演專業碩士研究生”、“紐約大學音樂劇表演碩士”。但是據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劇系主任金復載教授所説:“她確實考過上音的研究生,我還面試過她。但因為文化課不及格,沒有被正式錄取。”至於“紐約大學音樂劇表演碩士”也是不準確的,賈茹涵只是在紐約大學進修過,並沒有取得學位。目前,賈茹涵並沒有對以上質疑作出回應,如果美化履歷情況屬實,賈茹涵面臨的誠信危機遠比獲獎表述上的咬文嚼字更加嚴重。

本報記者羅穎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