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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我用誠懇的幫助換來了惡意的利用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2-12 16:28:56 | 文章來源: 金羊網-羊城晚報

 汪峰:我用誠懇的幫助換來了惡意的利用

旭日陽剛一場商演收穫三五萬

 汪峰:我用誠懇的幫助換來了惡意的利用

汪峰資料圖

羊城晚報記者 肖執纓 實習生李尤

本來我是覺得太多有才華的人被埋沒了,所以我給他們一個機會,就這麼簡單。但結果卻讓我特別失望,整件事就是———一個人用誠懇的幫助,換來了惡意的利用!

———汪峰

央視春晚後,翻唱《春天裏》的“農民工組合”旭日陽剛一夜之間成為備受追捧的草根歌手。但昨日,旭日陽剛的經紀人黎冬向媒體爆料説,他收到了《春天裏》原唱者汪峰方面打來的電話,明確告知旭日陽剛今後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裏》,“估計汪峰的其他歌曲也都不能唱了”。對此,黎冬表示“尊重他們的意見”,但也希望事件能“有所轉機”。

王旭和劉剛組成的旭日陽剛組合,憑著翻唱汪峰的《春天裏》而紅透網路。去年8月,兩人赤膊彈唱的視頻被傳上網,點擊量超過了千萬次,旭日陽剛不僅成為央視《星光大道》的月冠軍,更因此登上兔年春晚舞臺。名氣一路飆升,他們的商演身價也水漲船高,一場已高達3至5萬元。黎冬對此説法毫不避諱:“確實有這個價。”

消息傳出後,網上立刻形成了觀點對立的兩大陣營。一派認為,汪峰“看不得別人紅”,想對這兩個讓自己和自己的作品“崛起”的“草根”實行釜底抽薪;另一派則認為,行有行規,商有商道,旭日陽剛已完成了從歌迷到商業歌手的轉變,接商演也好,開個唱也罷,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無視版權所有者的權益。

昨日下午,汪峰所屬的大國文化音樂版權有限公司發出了“聲明函”,宣佈“從即時起,任何個人及團體演唱由汪峰創作且本公司擁有詞曲權利的音樂作品,均需向作者本人、版權所屬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申請,如未獲得作者本人、版權所屬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書面授權,在任何非公益、商業演出活動以及大型演出活動、電視晚會中演唱這些歌曲,本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汪峰和旭日陽剛的“交手”過程究竟是怎樣的?對於旭日陽剛數次演唱《春天裏》,他究竟持什麼態度?旭日陽剛翻唱《春天裏》,他為何先是許可,然後又禁止?他怎樣看待旭日陽剛這兩個“草根歌手”,又怎樣評價其相關行為?昨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對汪峰進行了獨家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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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詞曲作家發維權聲明

今年年初,喬羽、谷建芬、傅庚辰、趙季平、徐沛東、陳曉光、閻肅、孟衛東、印青、張千一、雷蕾、三寶、李海鷹共13位中國著名詞曲作家聯合發表聲明,要求維權。

13位維權的詞曲作者稱,國內歌壇“只認歌手不尊重詞曲作者”的情況已發展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了,“歌手參加現場演出,如果是其‘代表作’,演唱一首歌就能穩拿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報酬,作為詞曲作者,即使同意表演者使用自己的作品,最高酬金不過千元。更有對詞曲作者不予理睬,不付分文報酬”。13位創作者希望聲明今後凡是涉及商業、盈利性演出,都要事先得到詞曲作者的書面授權並支付報酬,否則就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演出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維權聲明”由喬羽和谷建芬倡議發起,響應者包括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趙季平和副主席徐沛東、孟衛東,以及上一屆音協主席傅庚辰。業內人士感慨:“音協主席和資深作者的權益都得不到保護,普通詞曲作者的利益就更別提了。”

1

“請他們參加我的個唱,

是因為我理解他們需要的就是機會”

羊城晚報:針對旭日陽剛經紀人在媒體上的爆料,你有什麼想法?

汪峰:我一直特別誠懇地幫助他們,但今天我必須説話了。我覺得他們非常惡意地在歪曲事實,同時也傷害到了為我工作的團隊和朋友們。

羊城晚報:你是怎樣看到他們赤膊唱《春天裏》的視頻的?

汪峰:最早是朋友推薦我看的,我的感受和很多人一樣,也是感動。我是這首歌曲的詞曲作者和原唱者,所以我的感受會更為獨特,我覺得他們很好。然後我也推薦給家裏人和身邊的朋友,大家都覺得挺好的。緊接著就是我在上海的“怒放”演唱會,於是我就做了個決定,邀請他們一塊兒來唱!這個想法的唯一原因就是我特別感同身受,我太了解他們這樣一個處在社會底層又有夢想的人,需要的是什麼。

羊城晚報:你身邊的人當時有異議嗎?

汪峰:當時我公司和周圍的朋友已經提出異議了,但我堅持我的想法,堅持把他們帶到上海。因為我覺得我也曾經有過這個階段,我理解他們需要的就是機會。所以演唱會一結束,我就跟他們説了一席話。我説這次給你們的幫助一定是巨大的,因為就算你們運氣再好、能力再高,都最少要用五六年的時間才有可能站在八萬人體育場裏。每個人都有夢想,所以我願意為他們做這些。

羊城晚報:那時你預感到要和他們倆進行“捆綁合作”了嗎?

汪峰:我當時就表示,我不會經常地進行這樣的合作。一兩次這樣的“合作”是誠懇,太多了就是炒作,我本人不希望這樣。我還提醒他們,無論你翻唱得多成功,都不會是真正的成功。他們眼下最最重要的事就是,從現在起就要開始考慮有自己的作品,這才是長遠之計。

2

“那一刻開始,我對他們的為人處世就有一個重新的判斷了”

羊城晚報:之後你們經常聯繫嗎?

汪峰:這次演出之後,他們和我或者我的經紀人,至少有兩個月沒有任何電話和資訊聯繫。我倒也不是特在意,只是有點奇怪,因為他們在我面前時一直説被我的作品感動,希望成為真正的朋友,能經常喝酒、聊天、學習什麼的。突然有一天,先是中央臺導演給我打電話,説他們在《星光大道》裏得到月冠軍了,準備衝擊年冠軍,邀請我去現場。我説我不喜歡這樣的炒作,我更希望他們能憑藉自己的能力。但如果我不想幫他們,當初就不會把他們帶進上海體育場。

“巧”的是,這邊中央臺導演剛挂掉電話,他們倆隨後就分別給我打電話了!有意思的是,兩人在電話裏絕口不提節目的事,只説他們覺得特感動,然後就誇我怎麼怎麼好,然後要請我吃飯、喝酒。從那一刻開始,我對他們的為人處世就有一個重新的判斷了。

羊城晚報:那時他們開始用這首歌商演了嗎?

汪峰:據我所知,他們那時已經開始有商演,實際上在接那個電話前的兩個月裏,他們已經在大量地使用和演唱這首歌。試想一下,任何一家唱片公司,會怎樣看待自己旗下藝人創作出來的作品被別人這樣去翻唱?能沒有想法嗎?這時公司跟我溝通,勸我應該採取措施,但當時我依然在勸我公司和周圍的朋友們。

一個創作者,不用説創作《春天裏》了,就算是很普通的作品,都是要付出很多心血的。寫出這樣一首歌,背後的辛酸只有創作者自己才知道。誰都不是天才,邁克爾·傑克遜死之前已經是全世界最富有的藝人了,但他每天還要練舞3到4個小時。

3

“任何酬勞超過1萬元的演出,都不再是為了謀生”

羊城晚報:旭日陽剛在春晚上演唱《春天裏》,得到你的授權嗎?

汪峰:我擁有原始創作權和授權,作品的最終授權一定是要經過我的。事實上在此之前,公司內部是不希望我授權的。中央臺春晚導演和劇組先後找過我三次,我還是希望能幫到他們。但因為合約裏有一條“春晚DVD和CD將在春晚結束之後立即發行”的條款,音像製品的版權不是我個人能決定的,所以在得到公司同意之前我不能簽這個字。。

之後春晚劇組還是希望要有這首歌,於是我就儘量配合,後來將這個事情委託經紀人去和央視交接了。我們沒跟春晚劇組開價,只是按行規談的。沒想到他們付給我經紀人一筆錢,那筆錢在我看來是春晚能夠給的比較多的一筆了。小年夜前一天,我就聯繫了春晚管歌舞節目的導演柳鋼,我跟他説我決定把這筆錢捐出去,第一個就是捐給旭日陽剛,我希望他們用這錢給自己買一把好的琴。

羊城晚報:當時公司又是什麼態度?

汪峰:春節前,公司、律師和版權方最後商量決定:從春節之後開始,由公司發表官方聲明,希望在未經我本人同意的前提下,任何人不能在任何大型活動和商業演出中,使用我過去、現在及未來所有的作品。我個人希望在正式發聲明之前告知旭日陽剛方面,這是對他們的尊重,我的經紀人和他們的經紀人黎冬講得非常清楚。黎冬當時回復我的資訊是:“沒有問題,我們非常理解,我們會從今天開始不唱這歌了。”其實當時我就覺得事情可能沒這麼簡單,果然今天早上看到了這篇文章,我非常的憤怒!我拿誠懇和幫助對你,你卻惡意地利用,甚至是用一種特別惡毒的方式來攻擊我。

羊城晚報:你覺得公司為什麼會極力反對你授權讓旭日陽剛翻唱你的歌?

汪峰:旭日陽剛和我之間發生的這件事,是中國流行音樂史上唯一的例子。港臺歌手、老一輩歌手,其他個人或組合翻唱別人的歌曲時,都是廣泛地翻唱———也就是今天唱你的,明天唱其他人的;但旭日陽剛不同,他們的特點是“唯一針對性”翻唱,就是只盯著我的作品翻唱!那投資我的公司、與我合作的人都不會同意的,因為旭日陽剛已經不是坐在宿舍裏、在視頻裏唱唱歌了,他們已經是可以和人開價的歌手了。在我看來,任何演出酬勞超過1萬元的,都不再是為了謀生。

4

“對方的團隊在利用我的寬容,一步步、肆無忌憚地”

羊城晚報:據説你前些天向中國音著協提出了退會請求?

汪峰:中國在版權保護和法律上漏洞百齣。據我所知,一個詞曲作者,如果他是音著協的會員,那他的作品被任何人反覆地用在任何場合,詞曲作者都無從干涉,這是一個可悲的事實。音著協是讓所有藝人和唱片公司都非常無奈的一個機構,它不給任何藝人做直接投資,但任何商家都可以直接找到音著協買作品的使用權……這種事情真是匪夷所思。前兩天,當我了解到這個規定後非常失望,我的委屈和無奈達到了極點。我必須有所行動,來保護我的權益。所以我本人決定退出音著協,歌曲的使用權利就歸我所有,音著協不願意讓我退出。

羊城晚報:你退出音著協的起因就是因為旭日陽剛的翻唱嗎?

汪峰:我之前完全可以不同意他們翻唱《春天裏》,但我依然同意了。但他們“唯一針對性”翻唱,並且在此期間的一些活動、採訪中,給人的感覺是———《春天裏》是旭日陽剛的成名曲。《春天裏》是我的作品,我將自己的作品稱為“我的孩子”不過分吧?有一天我帶著孩子去參加聚會時,人家卻説那孩子是別人的,我還無奈地什麼也不能説……大家能理解這個心情嗎?

我覺得事情只要沒到特別惡劣的程度,我都可以忍受。但我同時也明白,他們已經不是當初誠懇、默默無聞、需要別人幫助的兩個年輕人了,尤其是他們後面的團隊在利用我的寬容。他們認為,我不會輕易發表看法,所以他們一步步、肆無忌憚地,直到今天出了這樣的報道。

羊城晚報:以一個歌壇前輩的身份,你會對旭日陽剛有什麼忠告?  汪峰:真正的出路就是少一些炒作,那些都是上不了臺面的做法。還是讓自己靜下心來創作歌吧,如果自己沒有這個能力,就請人為自己寫歌,這也算有了自己的作品。沒有自己的作品,永遠不可能是真正的成功,這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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