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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colm Mclaren 朋克回憶錄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5-04 15:37:30 | 文章來源: 外灘畫報

 Malcolm Mclaren 朋克回憶錄

1970年代的Malcolm Mclaren

我就是在那個時期認識了Charles Saatchi。他是著名的藝術品收藏家和英國廣告大亨,不過當時我對他還一無所知。一天傍晚剛過6 點,他坐著勞斯萊斯前來,在外面發瘋般地大聲砸門。“這傢夥是誰?”我們自問道,“他肯定不是什麼小流氓,也不是在國王路混的人。他是個坐勞斯萊斯的傢夥。”他看到有人在裏面,不明白我們幹嘛不為他開門。我們向他解釋説,這才6 點,要過兩個小時才開門。他接著砸門,一直砸到我們受不了為止。我們把他放了進來,但事先説好,他在這兒什麼也別想買。

 Malcolm Mclaren 朋克回憶錄

“肯定有點什麼在賣吧。”他説。

“沒有。絕對什麼都不賣。”

“你什麼意思?這個錄音機賣不賣?”他問。

“這是非賣品。”

“這件外套呢?”

“這也不賣,老兄。”

他兩手空空地走了,可是隔天又來了。事實上他天天都在同一個時間來。最後他總算買到東西了——一大堆錄音機。Vivienne 和我一起買了臺縫紉機。

我們對這家店的既成風格十分滿意,它代表著我們所關注的文化:廢墟、有紀念價值的物品、舊式生活用品。我們嘗試著把這一風格轉移到服裝上。我們做了寬鬆長西裝、用雞骨拼出“Rock”或“Perv”字樣的T 恤、吉他形狀的鏡子、藍色麂皮厚膠底鞋和馬海毛套頭衫。不久之後,這家商店就大獲成功。

它是五光十色的國王路盡頭的一片綠洲。為了堅持最初的經營原則,我們一致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解決辦法:關門大吉。我們一定要達成一敗塗地的目標。之後不久,我們重新開張,把店名改成“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to Die(活得快,死得早)”。按照新的設計理念,我們把衣服做得像舊貨似的。

我很愛做T恤——給它們染上不同的顏色,在上面踩來踩去,想盡一切辦法作踐它。我用標語給它們潤色:“禁止禁令(It’s forbidden to forbid)”、“講講理(Bereasonable)”、“求不可能之事(Demandthe impossible)”。人家告訴我説,沒人會買這些玩意兒,但我對自己的成果滿意非常。我成功地把一塊雪白的、簇新的布料變成了一件看上去原始粗野的物品。它並非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時裝,而是以思想形式出現的時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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