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中:“獎”與“養”

時間:2009-02-24 16:50:28 | 來源:文匯報

 

  七八年前,在文化部召開的一次小型座談會上,談對文藝的戰略問題,我提出以“獎”代“養”的觀點。今年兩會期間,在全國政協文藝小組會上,結合文化體制改革問題,我又重申以獎代養的己見,不過談得過於簡賅,言未盡。

  冬天的暖房裏培養出新鮮黃瓜、番茄等各色蔬果;稀有的魚、鱉等品種也靠人工養殖,大量供應。然而,偏偏,人工難於培養出高品位的藝術家。蔣南翔任高教部長期間,在人民大會堂作過一個報告,他談到,只要有足夠的條件,他敢於承諾培養出50個尖端科學家,但他無法培養一個傑出的藝術家。民族的苦難和生存的艱辛孕育出一個魯迅,若魯迅留在了日本,中華民族失去了魯迅,魯迅也失去了魯迅,魯迅並非由其軀體決定其真正的價值。苦難呵,藝術家命定是殉道者,因社會中沒有真正創作藝術的職業。豐子愷作過一幅漫畫,表現一個瘦的詩人在聞一朵花,一旁兩個商人模樣的人悄悄私議:詩人是做什麼生意的?藝術家創造出了真正高品質的藝術作品,那是國之寶,民族之魂,為全世界人民所崇敬。但傑出的作品被人們認識往往需或長或短的過程,甚至在作者落魄生涯結束之後,還要等許久許久,比如梵谷、徐渭……當然,生前見到自己成就光輝的作者也不少,如畢加索、齊白石、周信芳等等,但無一例外都經歷了跌、打、滾、爬的煉獄生涯。也許有不入煉獄的幸運者,如紛飛于花叢中的蝶,但不為我所熟知。換了人間,國家富裕了,是否就可以像培養暖房的蔬果一樣培養大批畫家呢。我親戚的孩子是現今清華大學的學生,他參加一個美國舉辦的英語考試,有一道試題:國家應養畫家嗎?這道題令人深思,美國國家並不供養畫家,法國也只是給一些貧苦的畫家提供廉價畫室,而中國卻有無數養畫家的畫院。全世界尚無可借鑒的畫院,只我們古代有御用畫院。邵宇任人民美術出版社社長時,社內辦了個創作室,他卻向人訴苦:我們養了一群雞,不下蛋。從今天的社會發展和經濟情況看,畫院的體制必須改革,上海畫院已公開提出只養作品不養畫家的方針。如何具體操作固然尚是摸索中的大問題,但這思路是先進的思路,改革的思路,符合藝術創作規律的思路。藝術家是社會這個嚴酷的大環境中成長出來的,其淘汰率特別大,是沃土裏未必能成長的一種特異生命品種。她必備才華(或曰藝術細胞)、功力、學養、品位、經歷、苦難、見聞……許多條件集于一身極為難得,故傑出的藝術家稀有,傑出的作品是珍寶,古今中外無例外。今天我們在藝術院校裏培養青年,授予他們進入藝途的基本知識與功力,而決不可能急匆匆捏塑一批稚嫩的小畫家。然而經濟大潮中作品值錢的現象吸引了無數家長和年輕人,投考藝術院校的學生特別擁擠,許多院校設置的藝術系科和擴招的人數也就氾濫成災,社會上怎能吸收大量低品質的“美術家”?我不忍將青年比作蝗蟲,但將青年推入蝗蟲似的災難中又是誰之過呢。人人都須謀求生存,空頭美術家的繁衍緣于個人品質,也緣于社會的污染。

  各行各業的藝術家組成協會,是切磋業務、交流資訊的正當渠道,民間社團式的協會有益於推進文藝發展。國外的春季、秋季、獨立、五月等等沙龍,都是學術觀點相近者們的協會,同時也標明瞭彼此學術觀點的相異,促進了競爭,齊放中體現了爭鳴。但我們的協會卻是官方或半官方的,吃皇糧,一家之言代行了國家的文藝方針和策略。美協最先的章程就是套用了蘇聯的章程,從層層協會到層層文聯,機構龐大,無異於一個部,既有文化部,便有多頭領導之感。

  我曾長期擔任過美協各種重要展覽的評選,感到那麼多有才華的年輕作者在揣測政治要求及評委們的口味,作品中抹煞了自己內心的真實感受。中國歷史博物館舉辦過一次大型毛主席畫像展,作品選自全國各地的實力畫家,都畫得極認真、嚴謹,一位外賓看過,驚嘆這位作者的精力,他以為出自一人之手。早年展覽只為了獲獎,那獎都只是名譽,獲獎而被美術館收藏,便是最大的成功。羅中立的《父親》是一個明顯的例子,獲得了評委們一致的讚揚,原名《我的父親》,我建議去掉“我的”二字,也獲評委們及他本人的認同。這是一個特殊例子,一般情況,評委們的意見很難一致,因評委均係各行各業的“代表人物”,全國美展要求畫種“大而全”,月份牌、連環畫等畫種的評委們同樣有權投現代雕刻作品的票。評委們的觀點和水準懸殊,如果換一批評委,入選作品面貌便大變,法國出現落選沙龍的故事,已是百年前的史鑒了。我曾建議分A、B兩個或三個評選組,先公佈各組評委名單,作者自由選組送評作品,則各組的不同展廳情況當大異。進一步思考,應有不同的協會各自辦展,在均無皇糧的公平競爭中體現真正的百花齊放。中國油畫家學會不吃一分皇糧,卻舉辦了幾個極有學術價值的大展,如“中國山水畫與油畫風景的聯展”,推動了時代性的發展,從國際範圍來看也是尖端性的探索實踐。協會這種學術性的民間團體應在公平的條件下互相競爭,國家指定一家認作官方代言,反倒提供了官僚機構的溫床,其弊其害已有目共睹。許多有才華的青年藝術工作者不能或不願入官僚式的協會,協會又豈能包攬作者們的活動?非會員們在奮力工作,也許正在成長為我們來日文藝事業的脊梁。

  將養“作者”、“協會”的皇糧收回,轉用於獎,獎作品,獎傑出的作者,獎傑出的某個展覽或作出了成績的某個協會,收購作品,多建美術館,讓真正優秀作品必有出路,作者只須為創作奮鬥,流血,付出身家性命,毋須向協會、畫院尋求進身之階。

  至於獎項,今天不是太少,而是太多,那些與金錢掛鉤、商業炒作的偽獎,污染了藝術與藝術家,我不願在此談種種醜聞,只盼建立公平正義的獎勵制度。祖國改革開放後遍地開花,鐵飯碗式的畫院及霸權式的協會,其體制早該改革了。在平等的基礎上,所有的藝術工作者,在不違背國家文藝導向的前提下,可自由組合協會,當出現更為燦爛的繁榮,高品質的繁榮,而非泡沫式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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