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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續權實施將動誰的奶酪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2-27 09:38:47 | 文章來源: 上海證券報

三易其稿的《著作權法》是否能進入最終審議備受業內外矚目。據了解,《著作權法》(修改案)從去年年底啟動第三次修訂工作之後,截至目前,第三稿已經基本完成。國家版權局著作權法相關人士日前表示,第三稿草案保留了第二稿中關於視覺平面作品“追續權”的相關規定。

在國內加強打擊非法複製、盜版等侵犯藝術著作權、加大保護智慧財産權力度的大環境下,此次新《著作權法》有關“追續權”的相關規定一旦審議通過,必會對藝術市場帶來深遠影響。有業內人士表示,“追續權”將帶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執國內藝術品交易市場牛耳的拍賣行業是否會被“分蛋糕”?是否所有的藝術家都歡迎“追續權”?而畫廊業又如何看待新法實施後的市場?

拍賣業被列為“排頭兵”

拍賣行業首先關注的是《著作權法》新稿中的規定:“美術、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文字、音樂作品的手稿首次轉讓後,作者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對原件或者手稿的所有人通過拍賣方式轉售該原件或者手稿享有分享收益的權利。”和前一稿的區別簡單來説,就是將追續權的實施範圍限定於通過拍賣方式轉售的藝術品。

收藏家王先生認為,以拍賣業作為實施追續權的排頭兵,顯然是因為在中國藝術品交易額中拍賣佔有很大的份額,資訊和數據清晰,有較規範的主體,相對更容易執行。

然而對於這一點,拍賣業相關人士表示無法接受。中國嘉德董事副總裁寇勤、華辰拍賣董事長甘學軍紛紛表示:這是行業歧視。

有業內人士統計過中國嘉德、北京保利等十家藝術品拍賣公司2011至2002年期間320位1952年後去世及在世著名藝術家作品的拍賣情況和相關數據。發現如果實施新《著作權法》中的相關規定,將無疑給收藏家造成負擔,將使收藏群體選擇私下交易,拍賣行業將流失近30%的業務量。

北京保利拍賣作品徵集部李經理對記者表示,自從“追續權”進入新《著作權法》草案以後,今年春拍作品徵集時就有許多藏家對此進行了諮詢,一些近現代作品收藏大戶表示願意新法實施之前出手一部分作品,以避免新法實施後出售作品時將面對作品原作者及家屬追討利益分成等一系列難題。

藝術家喜憂參半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追續權”中的描述以及參考國外法律設置“追續權”的立法動機可以發現,“追續權”的立法初衷更多是為了保護藝術家甚至家屬的利益。然而在中國,這項立法是否可以進一步保護藝術家權益和産業創造力呢?知名國畫家石齊對此表示支援。他認為“追續權”如果能夠實施,多年來通過各種方式流散出去的作品都和畫家本身有了關係。這個關係不僅僅體現在金錢上,而是對畫家一種前所未有的尊重。

然而畢業于中央美院的新銳藝術家毛艷卻表示,“追續權”的實施可能會對其作品銷量産生不利影響。她説,因為正好趕上經濟危機,其作品在簽約畫廊的銷售狀況不甚理想,去年下半年畫廊經紀人想通過拍賣行打開新的銷售渠道,但因為拍賣行擔心“追續權”立法後,作者分成比例較高,所以不願過多的對新銳藝術家作品進行前期包裝和投入,目前她的生活只能暫時靠辦美術班維持。

畫廊業觀望後效

儘管拍賣業齊聲指責新《著作權法》歧視拍賣行業,暗示如果新法實行,將有相當大的交易比例轉至一級市場和私下交易。然而許多畫廊從業者對於這一點並不認可。上海菲利普畫廊經理白薇表示,“追續權”條款的實施,會使得更多畫家繞開畫廊、私人收藏家而尋求直接和拍賣行合作。因為通過拍賣方式不僅可以獲得更廣泛的買家群體,更有助於依法保障作品升值後自己的後續合法收益。這有可能給中國一級藝術市場雪上加霜。

北京798紅楓葉畫廊經理邵軍則對新法表示樂觀。他認為,一旦追續權立法,藝術家本人或其後人追討不具可操作性,只能委託機構集中代理。“追續權”的實施,將有助於更多的藝術家尋求通過畫廊、藝術經紀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將使畫廊增加對於簽約畫家權利保護的新職能,有助於畫廊從傳統銷售渠道中發掘更多業務,幫助畫家建立作品售後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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