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藝術空間董事長 賈廷峰
經常在拍賣會預展上,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攜帶“精密裝備”在看畫,“望聞問切”個個猶如中醫高手。仔細打量一下,他們手持電筒,正面看畫面整體氣息,反面看是否為印刷品,手摸確定是否有毛筆擦過宣紙的痕跡,是否有印泥拓印的肌理,靠嗅覺來判斷作品是否具備同時代的顏料氣味及古舊的墨香。買畫買到這種境界真是讓人啼笑皆非。買家謹慎的背後也透漏出中國藝術品市場贗品充斥,偽作遍佈的現狀。對很多“久經沙場”的老手而言,眼力的問題在很多時候並不能稱其為問題,但是卻依然有許多書畫行業的老手,正在用一種近乎于苛刻的眼光審視著藝術品市場的每一件作品,其謹慎程度如同“神經病”一般。在藝術品市場呈下滑趨勢的今天,人們對藝術品投資的熱情正伴隨著造假技術的日趨精密而逐漸冷卻,多少人因此傷財又傷心!
最近我曾找過兩位一線畫家鑒定自己的作品,他們居然反覆研究了近半個小時,才戰戰兢兢最終定為贗品。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每一張作品都如畫家自己的孩子一樣,這些偽作的高度倣真幾乎讓原作的親生父母都難辨真假,可見當下的造假技術精密到了何等境界!隨著科技的革新,原創藝術作品的滅頂之災也由此而來,如今高達幾億像素的高清宣紙印刷後又填墨製作出的作品,其倣真度令多少行家裏手紛紛打眼!我想當藝術家面對如此高超的造假技術時也只能內心默默哀嘆:高科技帶來的精度複印原本是為了方便臨摹學習參考之用,不成想給造假者留下可乘之機。試問這些藝術家百年之後,還有誰有能力為其作品鑒定?
我們不禁要想,中國的藝術品市場伴隨著改革開放已經經歷了30多年,藝術品市場還這麼混亂,又是為何?其實很多時候答案就在我們心中。拍賣法的紕漏之處為什麼不修改?這是一張多麼堂而皇之的販售假畫的保護傘!誠然,當一件作品傳承有序,著錄有序的時候,我們便可以正大光明的標出其作者、出處、價格。但是對待一些古代和近現代的書畫作品,往往連國寶級鑒定大師都可能會有不同的鑒定結論。那麼對待一些有爭議的拍品時,拍賣行為什麼不能著明此類作品為(款)呢?此外,對那些沒有業務能力的,知假拍假的拍賣行,為什麼不能號召廣大媒體與社會輿論進行監督與舉報?為什麼不能用法律手段來加以制裁?對那些真偽難辨的藝術品官司,為什麼司法鑒定部門不能提供技術支援?有條件的拍賣行為什麼不能實行終生負責制?為什麼不能為競買人提供真偽擔保?為什麼不能要求委託人對其提供拍品擔負真偽責任?伴隨而來的是為什麼不能有相應的索賠機制?或者嘗試建立一種有法律效應的鑒定機構,整合專業的書畫研究者,建立一個權威的機構來提供一種專業鑒定的保障。
從畫家的角度來説,市場流通性較好的畫家,通常其偽作也風行於世,畫家其實與買家一樣,同樣是受害者、也同樣無奈。但是這種情況也是可以主動改善的,如畫家王明明在這方面就作出了很有價值的積極嘗試,通過與藝術機構的合作,保證其每一張作品都有畫家本人的親筆簽名和鑒定證書。這就如同為每一張作品都準備了真實有效的出生證,從而從根源上保證了每張作品都是真品。再或者畫家每年出一本作品集,集子裏囊括了一段時間內所有的作品。買家購買時便有據可查,這也能從根本上降低了買家買到偽作的可能性。
有人説,造假者也要吃飯,也對GDP增長有貢獻,也幫助政府解決就業問題。這種本末倒置的觀點是極為不負責任的,如果一個社會的發展要以毀壞人文環境、道德底線、經濟秩序為代價,帶來的惡果是幾代人也償還不了的。有的造假者説,我造假也是社會的需求——有人送禮就專門用假畫。如果大家都按照社會規則來依法辦事,還需要給官員送禮嗎?假畫還會被需求?窺一斑而知全豹,藝術品行業雖小,但是卻能夠折射出一個國家的人文環境和文化狀態。藝術行業裏的種種亂象一日不除,人心就會因逐利而扭曲。我們就會看到更多買畫的人,買畫買成“神經病”。
當然,隨著藝術市場一天一天的成熟,我們也欣喜地看到,藏家水準越來越高,眼力越來越犀利;一些有實力的藝術機構杜絕兜售假畫;拍賣行為了品牌的持久,也會精心挑選一些藝術真品迎合新老客戶的需求;同時一些藝術家也開始與藝術機構合作,安心畫畫,這些都是好的跡象。當一切都有了秩序,人人都撿起道德,我們這個古老文明的國度也能重拾尊嚴了。
要知道的是,藝術品本來是給人帶來審美愉悅的精神産品,當這種精神産品在贗品橫行的衝擊下給你帶來的卻是困擾和痛苦的時候,其原本被賦予的藝術價值便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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