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衡”的中國藝術品保險市場
近年來,在中國藝術品拍賣市場上,超過1億元的拍品不斷涌現,剛剛在中國嘉德落錘的齊白石作品——《松柏高立圖
篆書四言聯》,拍出了“4.225”億元的高價;去年還在爭論的藝術品“億元時代”不期而至。與此同時,另一件備受關注的是震驚全國的故宮失竊案,7件丟失的藏品投保額僅為31萬元,中國藝術品保險的空白顯露無疑。
發展滯後的藝術品保險市場與億元時代形成了極大的反差。相關統計顯示,去年文物與藝術品拍賣市場年度總成交額高達502億元,同比增長123%。然而,截至目前,國內還沒有專業從事藝術品保險的公司,藝術品保險的産品也只有少數幾家公司正在試點開發。究竟是哪些造成了中國藝術品保險市場的失衡呢?
專家三論:真偽論、估價論、人才論
鋻於當前藝術品保險的現狀,國內外各類專家、學者以及市場人員紛紛獻言獻策,而媒體記者也就跟風鼓吹,總結起來形成了三個結論:真偽難辨、估價難、缺人才。其中,“估價難”的論調最受擁戴。前段時間,在北京舉辦的“博物館及藝術品倉儲業風險管理研討會”上,國外最大的藝術品保險公司——安盛藝術保險英國總裁蘇安娜(Annabel Suzanne)女士就再次重申:“藝術品保險在中國發展不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國的保險商很難評估一件藝術品的價值,所以很難確定相應的風險。”
“估價論”得到了中國很多專家學者認可,市場研究專家孟慶東就表示,“藝術品保險是建立在完善的鑒定與評估體系之上的,而國內沒有一個判斷藝術品價值的體系,也沒有評估文物價值的權威機構。”誠如其所言,價值標準體系和認證機構是阻止保險公司介入藝術品保險市場的一個障礙。從西方的藝術品保險來説,國外的保險公司有專門的精算部對藝術品做出價值評估,具體保額由藝術品本身的價格、風險系數以及保公司的運作成本而定,而中國的藝術品保險公司在技術業務上的落後可能阻止了他們進入藝術品保險的步伐,但是技術並不是主導因素。畢竟西方的藝術品保險公司也注意到了中國藝術品保險市場這塊“大蛋糕”,但是為什麼安盛、GRP這些西方大藝術品保險公司一直沒有涉足中國藝術品市場,即使安盛曾在上海收購了中國的一家保險公司,但是依然沒有涉足藝術品保險業務。由此可見,評估機構並不是最大的障礙。
也有中國專家認為西方保險公司遲遲不敢進入中國的藝術品市場的原因在於“真偽難辨”,畢竟西方在油畫鑒定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在如今國畫造假盛行的中國,西方的藝術品保險公司沒有這方面的專門人才,當然中國的藝術品保險公司也沒有此類人才。於是“人才論”呼之欲出,畢竟建立評估體系、權威鑒定認證機構的核心就是“人”,而中國現在保險公司不僅沒有這方面的專門人才,就連專門的藝術品保險部門都沒有。
其實,估價論、真偽論、人才論的觀點都沒有錯,它們都是制約中**險公司進入藝術品市場的因素,但這些論調都是拿西方的發展水準來審視中國的問題,並沒有扣緊中國當前的真正現實。在筆者看來,問題切入點不在於西方的保險公司,而在於走在第一線的中**險公司,它們的困境才是中國藝術品保險的真正瓶頸。
“道德風險”成保險公司最大制約
年初,文化部與保監會公佈的11個文化産業保險試點險種裏,“藝術品綜合保險”名列其中,並確定了3家保險公司做試點,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率先開通了藝術品投保服務,但是多數保險公司仍然不願進入藝術品保險市場,並不是它們不看重這塊市場,用人保北京分公司經理郭金偉女士的話來説,主要是它們“不敢進入”。中國的保險公司不敢進入藝術品保險市場的因素,包含了以上專家分析的三論:真偽論、估價論、人才論,但這些因素都不是重要的原因。因為國內要建立一套價值評估體系,設置一個權威的認證機構,完全可以通過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和藝術品評估委員會以及一些國有博物館的專業人才來解決。
但是,西方藝術品保險市場的“誠信機制”在中國沒有建立起來,也就是保險公司常説的道德風險無法管控。“現在的道德風險太嚴重,比如貨運期間的調包,展覽期間的堅守自盜,偷梁換柱的,這些在技術上都無法管控。現在我們公司保的都是國家級,信譽比較好的部門,個別小的畫廊,我們都很謹慎。”人保北京分公司經理郭金偉如此分析。
在西方的藝術品保險體系中,贗品、騙保的事件發生的概率很小,主要是西方的價值評估以及風險評估是建立在藝術家、畫廊、拍賣行、保險公司一體化的基礎之上,共同抵制贗品進入市場。有趣的是國外的藝術品保險是如此的普及,以至於它幾乎成了鑒定的附加保險鎖。換句話説,拿到藝術品保單的藝術品,從市場角度來看,其效能等同於取得了一份附加鑒定證書。這是全社會形成的一種藝術品身份、價值體系。一個藝術品的價值很快能在畫廊、拍賣行中找到“價值”依據。在中國,藝術家與畫廊、拍賣行價格“合謀”的事件時有發生,這才是阻礙藝術市場壯大的大敵。據説上海已經在建立藝術品的身份證制度,但是需要畫家、畫廊、藝術經紀機構、拍賣公司、保險公司等的全體覺悟與參與,否則就像個零碎的部件,很難聚成氣候。
中國的保險公司沒有“主動權”
當中國藝術品保險市場的誠信機制沒有建立,而且沒有有效的措施管控時,中國的保險公司必將處於藝術品保險行業的弱勢群體。風險評估是藝術品保險中最重要的環節,而中國的保險公司在對投保客戶提出“風險隱患”時,往往被置之不理。人保北京分公司經理郭金偉這樣描述了一個沒有談成的藝術品保險案例。 “前一段時間與雅昌集團去談了一項業務,他們可能要印刷、複製名人字畫,投保的主要是運輸險和倉儲險。最後為什麼沒有談成?主要是不符合我們最起碼的風險條件,運輸特別粗糙,就是一個小敞篷車,他們覺得沒事,也不願意投入;而且,他們的倉庫非常低,我們認為至少要離地一米,他們也不願加高,一旦水管爆裂,那麼倉庫裏面的畫可能就全壞了;而且由於是私企,他們的保安人員也是非正式的,存在的風險隱患比較大。”
這與西方保險公司形成了巨大反差,2005年GRP與安盛藝術保險一起制定了一個叫GRASP計劃,就是博物館、運輸商、拍賣行等機構建立一個風險評估機制,並提供風險整改意見。目前80%參與的場館都按照GRASP提出的修改意見,改進和加強了安保設施。如果被評估的場館沒有通過,GRASP就不會再主動與之繼續合作,直到場館做出相應的改進。從中可以看出,西方的藝術品保險公司在保險市場佔有絕對的主動權,這與西方國家的社會文化機制有關。
其中,最明顯的體現就是在中國的財産險中,藝術品保險始終處於缺失的地步,從而形成了中國藝術品保險市場上“私人藏家無保可求”尷尬境地。由於中國的藝術品保險剛剛形成一個雛形,保險條款、市場價格、道德風險管控,如何理賠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客戶的信譽成為保險公司第一客戶,就像一位保險公司業務人員所説的“不是國字頭的我不接,不是中字頭的我不接,規模不夠的我也不接。”在保險公司眼中,私人的道德風險明顯高於國家的道德風險。
的確,現在在藝術品保險市場“監守自盜”的事情時有發生,國外也不例外。1973年,丹麥皇家圖書館中多達3200多部古代珍稀圖書不翼而飛,這些圖書包括許多16世紀作家的手稿和原著,估價高達5000萬美元。多年來,該案一直是困擾丹麥警方的“無頭案”。
直到2003年,一本被盜圖書突然出現在英國倫敦克裏斯蒂拍賣行裏,拍賣行管理方立即通知了丹麥皇家圖書館。丹麥警方隨即將一名涉案老年婦女抓獲,原來這名老婦人的丈夫正是丹麥皇家圖書館古文部的一名前僱員。在破案過程中拍賣行的主動舉報尤為關鍵,這是全社會監督的一種結果。因此,當安盛藝術保險在面對藝術品被盜時,除了積極追回之外,就是將任何被盜的藝術作品都自動地被登記在失竊藝術品登記簿中,將失竊藝術品的描述與世界範圍內的拍賣圖錄作對比,而且細節也會被散步到經銷商、拍賣行和各類專業出版物中。這在西方行的通,可能在中國就不一定見得有效,這是中國當前中國藝術品保險所面臨的社會現狀。如何在政策、法律、行業方面去制約道德風險,是當前中國藝術品保險業發展最亟待解決的問題。
劉學明 8月 《藝術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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