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
國家文物局介入調查鄭州文交所份額銷售古代書畫
俗稱為“藝術品股票”的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從誕生那一刻起便一直成為藝術與投資界關注的熱點話題,無論是過去爆炒二流畫作遭到質疑的天津文交所,還是現在的鄭州文交所。
鄭州文交所(全稱為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剛剛于4月26日公佈了首批份額産品《藍田泥塑》與古代書畫《王鐸詩稿》和《全遼圖》的中簽號碼抽籤結果,國家文物局4月29日即在其網站公佈:鄭州文交所銷售《王鐸詩稿》、《全遼圖》涉嫌違法從事文物經營活動,並要求河南省文物局予以調查。
份額化銷售
違反《文物保護法》
昨天,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有關工作人員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鄭州文交所銷售《王鐸詩稿》和《全遼圖》涉嫌違反了《文物保護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目前,國家文物局正在等待河南省文物部門的調查結果。
4月22日,鄭州文交所啟動首批份額産品《藍田泥塑》、《王鐸詩稿》和《全遼圖》申購程式。鄭州文交所CEO兼新聞發言人張保盈當時表示,根據要求,“單一藝術品或資産包權益拆分要嚴格控制在200份以內”,即單個份額産品的購買人數不能超過200人,“當天上午九點鐘第一位進入銀行辦理申購手續的是上海的一位先生,這次預約者中四分之三是鄭州以外的人士,發達地區的先進程度由此也可見一斑。”
在鄭州文交所的有關介紹中,《王鐸詩稿》的定價為6000萬元,預約登記價格為30萬元/份。該作品是明末清初大書法家王鐸的書法手稿,其形式為詩稿冊頁手卷裝裱。該作品分三部分,一部分為名家題跋,另一部分為封皮,其他部分為書法正文,共13頁。《王鐸詩稿》總長為403.5cm(包括跋文頁)。《全遼圖》的定價為9000萬元,共計一套十四幅,分為圖説和地圖兩部分,屬於明代北方邊防圖,手卷形制,推測應是行軍打仗時所用的軍事地圖。鄭州文交所的銷售説明書介紹中説:“《全遼圖》的作者推測可能是不晚于明萬曆壬子年(1612年)兵部職方司的一位官員”,但對具體作者並未説明,其預約登記價格依然高達45萬元/份。
鄭州文交所
“正在協調溝通”
讓人意外的是,《王鐸詩稿》有多個破洞,而鄭州文交所在銷售説明書中給出的説法是:“由於該手卷時間久遠,因保管的原因曾被鼠嚙,但不影響整體效果。”
部分古代書畫鑒定人士認為,作品一旦殘破則藝術價值會大打折扣,而匿名的藝術品也很難對其價值作出準確評估,從這一角度而言,鄭州文交所推出的兩大文物的估價其實是存在較大問題的。
一位資深收藏家認為,無論文物,還是藝術品,其價格的漲跌,最根本取決於作品的藝術價值和市場的供求關係。當票證被炒作的時候,其價格就會脫離其本身的藝術價值,風險也就會無數倍地放大。因為藝術品價格本來就是可以被人為操縱的,因此容易被利益集團“做局”。而對於文物或藝術品的估價,至今為止,國內還沒有一個具有公信力的權威藝術品鑒定部門,也沒有一個具備藝術品價值評估資格的權威機構。
國家文物局在公佈了“辦博函〔2011〕242號”要求河南省文物局調查核實鄭州文交所涉嫌違法從事文物經營活動後,昨天下午,針對網友發問“國家文物局的事你們擺平了嗎”,鄭州文交所CEO兼新聞發言人張保盈回應説:“國家文物局的關注也是對的,強化對文物的監管問題也是職能部門的責任。國家文物局關注的是部分産品,和鄭州文交所的發展並沒有太大問題。這個問題已經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正在協調溝通中。”
對於“協調溝通”的説法,一位法學界人士表示,無論是天津文交所,還是鄭州文交所,其實已經等同於一個證券交易所,“它們是以文化之名,以私營公司之體,行股票交易之事。”他認為,這並不符合國家證券管理法規,何況,鄭州文交所還違反了《文物法》,這不是協調溝通所能解決的。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曹建海此前分析認為,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借用了上市公司的東西成為純粹投機品,從初期來説,不漲就不可能吸引投資者參與,漲得太快則很可能引發暴跌,極需進行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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