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肇,字子開,治平四年丁未賜進士,翰林學士,知制誥,歷仕三朝,任吏、戶、禮、刑四部侍郎,兩為中書舍人。建中靖國元年(1101)被封為曲阜縣開國候。贈少師。紹興初,謚文昭。生有八子,長子曾緄、次子曾縱、三子曾絢、四子曾統、五子曾緘、六子曾緯、七子曾續、八子曾纁。據當時大文人楊時撰寫的《曾肇神道碑》中記載:曾緄,中宏博科;曾縱,通直郎;曾絢,提舉湖北常平倉;曾統、曾纁,登進士第;曾緘,通判常州;曾緯,承議郎;曾續,鄉進士。
根據《武城曾氏世系圖譜》及《南豐曾氏族源》可知,比曾紆大的有以下幾位兄長,自家三兄長曾綎、曾纓、曾繰。曾綎,有官司,《宋史會要》中有記載,曾一度入獄。曾纓、曾繰與七弟曾絣受父親曾布的牽連,毫無建樹。只有曾繰,一度為承務郎監國子監書庫一職。那這位“七哥”推論當是叔伯哥哥。但究竟是誰“行七”,我們在家譜中沒有發現,原因是曾布、曾肇二家因“黨禍之故”沒有家譜傳世。
不過,我們通過家譜可知,比曾紆大的有曾經、曾緄、曾絢、曾續、曾縱、曾緯等幾個叔伯兄弟。據《四庫·江西通志——曾姓人物·續》中記載,曾經,北宋進士,“黨籍之禍”後寓居江西金溪縣,後定居於此縣城。其子曾玨,為南宋進士。曾絢,只做過“提舉湖北常平倉”,不是知縣。曾續,字元嗣,一字符嗣,曾肇七子,詩人,終生不仕。嘗作《十友詩》傳世。曾統(1075~1142),字元中,有氣節,不附秦檜,官至南宋左諫議大夫,在《京口耆舊傳》中有傳。曾纁,在汪藻的《奉議郎知舒州曾君墓誌銘》中記載,他年少警敏,未冠時已是出類撥萃,但因黨藉之禍而不得參加科舉,年三十中進士甲科,後任應天府、虞城、明州鄑縣主簿,歷知太平州、為郵軍等。另外,其同宗同輩兄弟還有曾纮、曾繹、曾縉、曾紳等人。曾纮,字伯容,因其父(曾)阜將漕湖南,後家襄陽,而號臨漢居士,博學善屬文,有《臨漢居士集》傳世。(見楊萬里嘉泰三年(1203)所作的《江西續派二曾居士詩集序》)曾繹,字仲成,哲宗紹聖三年(1096)舉博學宏詞科,後通判道州。大觀年間(1107~1110)知永福縣,也曾任松滋令、登仕郎桂州荔浦縣令,晚年歸園田隱居(見清同治版《南豐縣誌》卷二三,及《墨莊漫錄》卷六)。只有曾縱最有可能是曾紆的“七哥”。
曾縱,字元矩,號允直(為其伯父曾鞏所取,其義為“允直且仁,蓄德于身”之意。),曾鞏一直十分看重這個侄子,在《浮溪集》中記載:曾縱“賢父母,…年十三,伯父南豐先生(曾)鞏授以韓愈詩文,學益進。”正因如此,元祐初年,曾縱娶了蘇轍五女,從而使曾家與聲名顯赫的眉山蘇氏(蘇軾三兄弟)有了姻親之誼。據《蘇氏族譜》記載,蘇轍有三子(蘇遲、蘇適、蘇遠)五女(實為七女,兩女夭折)。蘇轍五女嫁給了曾縱,即曾肇之子。另據《蘇氏族譜》記載,曾肇在神宗朝曾任國史編修官,元祐初擢起居舍人,不久為中書舍人,與蘇轍同值掖垣皇宮中。崇寧初年,皇帝再次謫貶元祐黨人,曾肇請與俱貶,遂落職。崇寧四年(1105)卒于潤州。事見《宋史·曾肇傳》。蘇轍有《曾郎元矩見過詩》,抒發了蘇轍同曾縱之父曾肇的交情:“曾郎元矩見過,逾月聽其言久而不厭,追感平昔為賦詩:胄子相從得佳婿,掖垣同直喜良朋。交情不意隔生死,世事休論有廢興。宿草芊錦淚入土,故琴牢落恨填膺。遠來似覺清談勝,試問傳家今幾燈。此事亦在曾鞏為其弟曾肇寫的墓誌銘中,即《曾鞏集》(卷四十六)得到證實。
據《曾氏族譜》卷二記載,曾縱為元豐七年(1087)解試榜,初為“知衢州”,旋為浙東轉運使,後官至中大夫直寶文閣。(並見載于《宋詩紀事補正》卷二)由此推斷:曾紆的《人事帖》是寫給曾縱的,見下文的進一步考證。衢州,在宋代為縣,屬於浙東路,位於今天浙江省西部,錢塘江上游,地處浙、閩、贛、皖四省交界處,自古有“四省通衢”之稱,即今天的浙江省衢州市。
二、曾紆《人事帖》考證
曾紆的《人事帖》內容是:“(曾)紆乍到。人事紛紛,未能作記。侄孫過江下,談能面言也。(曾)紆再拜,允直知縣七哥。”宋代時經過“珍繪堂記”收藏,清代時經過清初大收藏家宋犖,及江恂收藏,民國時經過張珩、許聞武收藏。許聞武,字思潛,20世紀30年代的上海大文人、收藏家,對中國現代白話文學有重大的推動作用。
經考,此帖是清初大收藏家宋犖收藏到的宋代“珍繪堂記”所收藏《宋賢書翰冊》中的一頁,另有歐陽修的《上恩帖》(歐陽修晚年寫給司馬光的信札)、王升《首夏帖》、朱熹的《教授學士帖》等,後三者現收藏在故宮博物院。“珍繪堂記”在清初時,宋犖推論為“當是朱熹或其後人之印,故搜力頗勤。”宋犖收藏的宋賢名帖多在《宋賢書翰冊》、《書畫鑒影》中影印發行,尚可見到。
據《宋史》記載,北宋末期,曾鞏、曾布一家以“一門六進士”進入趙宋王朝之核心。在王安石“熙寧變法”(即歷史教科書所稱的“王安石變法”)時,曾布以右仆射(相當於宰相)、曾肇以禮部尚書而權傾朝野。元祐四年(1089),曾布、曾肇兄弟二人同時被司馬光等舊黨打入王安石親黨名冊,曾布是堅定而不激進的新黨代表人物,而曾鞏是舊黨,反對變法。在宋代,特別是北宋末期,南豐曾家只有曾布身後留下了“罵名”,被《宋史》列入《奸臣傳》中(宋史卷四百七十一·列傳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曾布)。近代大學者梁啟超則稱讚曾布為“千古骨鯁之士”,併為其辯白説:“荊公(王安石)之冤,數百年來為他昭雪者還有幾十人,子宣(曾布)的冤案卻如漫漫長夜,我怎麼能不站出來表明我的意見呢?”梁啟超的話很值得人們注意。
元祐初年,右宰相曾布與左宰相蔡京不合,政途失利,被貶外任。在《夢回汴京》中説:宋徽宗當皇帝還不到兩個月,曾布就被蔡京等人彈劾並被降職。但是蔡京積恨難釋,不肯放過他,誣陷他受賄,令開封府呂嘉問去逮捕了他的妻子魏氏和兒子曾紆、曾繰、曾絣等,後一齊被外放。
曾布四子曾紆(1073~1135),字公袞,號允直,晚年號為空青老人。最初以恩蔭補以官職,紹聖年間又任中弘詞科。因“元祐黨籍”連坐被貶到零陵。後遇赦,調監南京、河南稅,改簽書寧國軍(今安徽宣城縣)節度判官。歷通判鎮江府,知衢州、楚州、秀州,提舉京畿常平,江南東路轉運副使,遷直顯謨閣。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再任江南東路轉運副使,移兩浙路。紹興二年(1132),知撫州。三年,除江南西路轉運副使,司農少卿。四年,改福建路提典刑獄,直寶文閣。五年(1135),除知信州(今江西上饒),未之官卒,年六十三。(《宋會要輯稿》職官八六之七)著有《空青遺文》十卷(《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八)、《南遊記舊》一卷,已佚失。
在宋代,地方上同時存在縣令、知縣,縣令稍大於知縣,但宋廷常派遣朝官為一縣之長,稱權知縣事,簡稱知縣(有點像我們今天的縣委書記),如當地駐有戍兵,知縣兼管軍事。知縣被尊稱為大令和縣尊,別稱縣正堂,官職正七品。宋代史志記載多稱為知縣,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點。據《宋史長編》卷四的記載,宋代加強對地方政權的控制,從乾德年間開始實行外派知縣到地方各縣。
《人事帖》中所説的“侄孫”即曾縱之子曾悟,曾悟,字蒙伯,蘇轍外孫,大文人楊時的門人,宣和三年(1121)進士,靖康年間為毫州(今安徽毫縣)士曹。金兵南侵,被俘,不屈而死,妻孥亦同日被害。曾縱、曾悟父子二人曾創立溪山精舍。精舍建有崇文閣,廣儲經史子集、百家之言及先世文集、石刻,又禮聘良師,集諸子弟及有遊學者,遊藝于其間。
《人事帖》中説“侄孫過江下”,江下,三國時的舊稱,指今天的湖北襄樊、江夏一帶。宋代人沒用這種説法,如宋代詩人汪元量在《黃州江下》詩中説:“黃洲渡口,赤壁磯頭。冷風淒雨,一葉扁舟。”此帖與《草履帖》一樣是寫在“元祐黨籍” 之爭前後,故帖中有“人事紛紛,未能作記。侄孫過江下,談能面言也。”無法在信中説明,而是讓曾悟來面告曾縱。
此外,本帖是寫給“允直知縣七哥”的,根據徐邦達、劉九庵等老先生在授課時講,宋代的“上款人”沒有只寫一個字的,幾乎都是“雙字上款的”,如本帖就是一個例證,上款人是曾縱,其名只有一個“縱”字,故只能寫他的字、或號,而曾縱的字是元矩,又與元祐年號相諱,故稱其號為“允直”。至此,本《人事帖》的疑問得到解決。
三、結論
本《人事帖》為曾紆在北宋末年寫給他七哥曾縱的,其歷史價值在於記錄了那個血雨腥風的時代,二是其藝術價值,是董其昌認定的“蘇不蘇、米不米”的典型作品,三是其文物價值十分重要,為研究宋代歷史的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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