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提梁壺(20世紀初)
鐵貼金鏤空花紋香爐(19世紀末)
銅花鳥紋船形挂燈(19世紀末)
19世紀末的鐵貼金鏤空花紋香爐、19世紀末的銅花鳥紋船形挂燈、20世紀初的銀提梁壺,還有50余本清末古書。這些文物沒有放在文物展廳裏展覽,而是統統塞進了一位日籍旅客的行李箱裏。
深圳皇崗海關昨日(7月31日)對外公佈,經廣東省文物鑒定部門鑒定,該關6月23日查獲58件物品全部屬國家文物,其中57件為國家禁止出境文物。
男性旅客拖著兩個特大號行李箱
據當值旅檢科的關員小付回憶,當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一名男性旅客帶著兩個特大號的行李箱從皇崗口岸旅檢出境大廳出境,“他個子不高,年紀在50歲左右,衣飾也很普通。”
該旅客夾雜在過關的人潮中通過海關監管區的時候,立刻被細心的關員“挑”了出來。小付説:“我們要求他將行李進行過機檢查的時候,他表示聽不懂中文,於是我們就與他進行英文交流。在檢查證件時,我們發現他是一名日籍旅客。”
該旅客從容地將行李箱放上海關X光檢驗機,看著螢幕上顯示行李箱中裝著很多工藝品和書籍,海關關員知道,這兩個行李箱不簡單!
其中57件為國家禁止出境文物
開箱查驗,果然,行李箱裏面有許多用報紙層層包裹著的紙包裹,裏麵包著的是精美的 “工藝品”和許多古舊圖書。
“那幾件"工藝品",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工藝品",雖然表面有些陳舊斑駁,但造型優美,工藝精湛細緻、別具匠心,不像是普通工藝品。”小付説。
海關關員隨後詢問旅客這些物品如何得來,該旅客聲稱是購買來的,很便宜。
深圳皇崗海關將這批物品暫扣,並及時聯繫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進行鑒定,並於7月30日收到相關鑒定報告,58件物品全部屬國家文物,其中有57件是禁止出境類文物,1件是限制出境類文物。
當事人是否涉嫌走私文物罪有待取證調查
該案件是否涉及文物走私罪?據深圳海關緝私局工作人員介紹,首先要看文物是否為禁止出境的文物,現在已經確定該日籍男子攜帶的文物有多樣屬禁止出境的,此外,還要看該男子是否有主觀故意,即明知為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決意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出國(邊)境,而這方面,緝私部門還要進一步調查取證。
“當然,還要看當事人的動機,以往查獲的文物出境案件中有的屬當事人過失,比如出去參展等等。”該工作人員介紹。
文物中有清末古籍55冊
鑒定報告顯示,57件禁止出境類文物分別是:鐵貼金鏤空花紋香爐1件(19世紀末)、銅花鳥紋船形挂燈1件(19世紀末)、清末古書籍55冊(1869年~1890年),其中錢大昕撰《十架齋養心録》8冊、王世貞《龠州山人詩集》4冊、顧炎武《音學五書》12冊、《古詩源》6冊、俞樾編《東瀛詩選》16冊、王琦編《李長吉歌詩》3冊、《溫飛卿詩集》2冊、《近思録》4冊。
還有1件是限制出境類文物:銀提梁壺(20世紀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