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喜愛書畫,出於本真,沒有任何功利,甚至不知道書法家這個詞。12歲時,有一個城裏人看我在報紙上寫的毛體草書,説我長大後可以當書法家,我問他書法家是幹什麼的。那人告訴我,就是可以靠寫字拿錢吃飯的人。於是一個夢想在心中油然而生。
30多年過去了,雖説這只是彈指一揮間,但在人的一生當中是相當漫長的歲月,這個過程足以使一個人從平庸到達輝煌,當然也完全可能停滯在尋常歲月裏。白石老人常言: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可以活到90歲,出去前30年的童稚和後30年的老昏,真正有意義和有價值的時光只不過30年。這樣算來,我正好處在中間這個階段。回望過去的時光算是沒有虛度。我深知自己不是一個跟著時代潮流滾滾向前的人,更多的時候靠傳統文化守候著自己的精神家園。我覺得一個人最幸福的是他最原始、最本真的稚愛變成後來所從事的專業,同時還是那樣的摯愛。所以説我是幸運的。
余秋雨老師曾告誡我:40歲以後的管峻可能會名氣越來越大、社會地位越來越高、各種應酬會越來越多,但是他希望我讓更多的時間在宣紙上度過。我也正是這樣,努力把字寫得更好一點、再好一點;畫畫的像樣點、再像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