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玉雕佛印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10-31 18:49:03 | 文章來源: 藝術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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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玉雕佛印

高10

印文“永平府,僧綱司”

Jade carved with seal of Buddha

Qing Dynasty

10cm. Height

此印碧玉雕刻,鈕為“卍”字形,鏤空雕刻,粗狂大氣。僧官制度是封建社會朝廷任命僧官管理佛教僧尼事務的制度,始於後秦。洪武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制定了一套新的僧官制度,在京都設置僧錄司,統理天下僧尼。其地方僧官部分:府設“僧綱司”,有都綱、副都綱各一員;州設“僧正司”,內置僧正一員;縣設“僧會司”,內置僧會一員。這是一個從中央到地方,四個層級,體系嚴密的制度。清朝僧官制度沿襲明朝,職別名稱無異。1912年以後,孫中山先生宣佈“政教分立”,取消僧官制度,至此存在一千六百年之久的僧官制度終告結束。此枚佛印為永平府(今河北省盧龍縣)僧綱司官印,乃封建社會等級森嚴的僧官制度的見證,極具歷史價值。

RMB:28,000-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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