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色彩還是被色彩規範
繪畫的色彩抑或色彩的繪畫現在看來都沒有意義了,因為它已經被幾乎所有的院校認定了是有關於色彩的繪畫規律,並且長期的貫穿于我們的基礎藝術教育的教學之中。而事務之所以能稱其為規律就是因為它的確定性與不可變更性。然而藝術教育的宗旨也有其不可變更性和確定性,那就是藝術教育是一門有關“不斷的對事物的本質進行思考和質疑”的教育,這也是一個恒久不變的規律,至少眼下沒有改變的可能,因為我們還從來沒有過真正意義上的在藝術教育領域的思考和質疑。色彩教學的目的除了傳授相關的色彩基本知識和規律以外,還應傳授對於色彩規律及知識本身的認知與質疑,傳授認知與質疑的途徑和方法。畢竟教育的意義在於啟發而不是貫徹,受教育的意義在於喚醒而不是接受。我們不應該在教授規範的色彩同時又在教授學生如何去被色彩規範。規範的形成在於它曾經的有助於人們認知與質疑先前的不規範,而超越現行規範的目的也是為了更新現有的規範,從而形成新的規範併為今後的認知與質疑提供參照。學習色彩不光是為了控制和使用色彩,更是為了尊重色彩和創造色彩。我們既不是色彩的主人,也不是色彩的奴隸,我們是色彩永久的朋友,我們之間需要對話、需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