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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全面推進“指南針計劃-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價值挖掘與展示”專項的意見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20 16:47:23 | 文章來源: 中國國家文物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教育廳(教委、局)、科技廳、財政廳、文化廳、文物局、社科院、科協,各有關單位:

  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曾創造並留存下來大量的珍貴文化遺産,這些文化遺産是中華文明的重要載體,是中華文明延續發展的歷史見證,也是人類文明的瑰寶,蘊含著各個時期中華民族的歷史、藝術、人文和科學價值,凝聚著中華民族的智慧成果,是民族生命力和創造力的具體體現,是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動力,是維繫民族情感的精神紐帶和重要橋梁。對實證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文化遺産進行系統的研究與利用、展示與宣傳,是我們黨和政府的歷史責任。

  自2005年“指南針計劃—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價值挖掘與展示”專項(以下簡稱“指南針計劃”)提出以來,在中央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國家文物局組織有關單位積極開展專項立項可行性研究、分專項規劃編制和專題試點工作。在對已有成果進行系統梳理的基礎上,明確了專項實施的工作思路、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及經費投入測算,確定了項目實施的體系框架,探索了實證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文化遺産的調查方式、評估方法、展示手段和科普途徑,揭示了部分古代發明與創造的産生背景、工藝原理和技術發展脈絡,促進了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叉融合,為全面實施“指南針計劃”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並形成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弘揚中華民族的偉大智慧和創新精神,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在前期戰略研究和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等部門,以及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科協等單位,決定全面推進“指南針計劃”各項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指南針計劃”的重要意義,樹立共同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明是維繫民族團結的精神紐帶,“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中華民族是勤勞勇敢、富有創造精神和創新傳統的民族。中華先民創造並留存下來的珍貴文化遺産作為生動的實證,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偉大智慧與創新精神,併為世人所公認。在中華文明發展史上,我國古代科技先驅們在天文學、算學、農學、醫學等領域創造了閃耀著民族智慧之光的輝煌科技成就,貢獻了造紙術、火藥、印刷術、指南針等舉世聞名的偉大發明,在絲織、制瓷、冶金、造船等領域也曾達到當時的世界先進水準,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為推動人類文明進步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也充分證明了五千多年中華文明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中華民族持續創新的歷史。

  組織實施“指南針計劃”,對於發掘祖國文化遺産,提高對古代科技史的研究水準,進一步推動我國考古事業向縱深發展;對於彰顯中華民族的偉大智慧和創造力,增強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對於提高博物館的展示水準,使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觀賞性相對統一,推動文博事業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動員億萬人民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都有重要意義。

通過“指南針計劃”專項的實施,將深入挖掘和展示實證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文化遺産,科學揭示中華民族自古以來非凡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及其源泉,有利於探明我國古代發明創造的起源、發展脈絡及其蘊含的價值、深刻的歷史經驗和啟示;有利於明確以“四大發明”為代表的一系列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歸屬權,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增強民族自信心與自豪感;有利於增強國際社會對中華文明的認知與認同,提高國家的文化軟實力,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薪火相傳、生生不息,不斷發揚光大,使中華民族的創新精神得到復興與振興,延續和保持中華民族的精神血脈和民族基因,進而為推動世界文明的發展做出貢獻。

  二、明確“指南針計劃”專項的實施思路,提出科學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 “指南針計劃”的指導思想

  “指南針計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科技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強保護與研究相結合、展示與教育相結合,全面提升文化遺産保護研究、展示傳播的整體水準,努力推進博物館事業“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增強博物館陳列展覽的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觀賞性,為保護祖國珍貴文化遺産資源,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繼承和發揚民族創新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提高國民文化素質及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服務。

  (二) “指南針計劃”的總體目標

  “指南針計劃”的總體目標是:通過“指南針計劃”的實施,到2015年,全面系統地掌握具有重大意義的我國古代發明創造的基本概況;在重點深入研究基礎上,揭示古代發明創造産生的內在規律;推出一批反映中國古代發明與創造的系列展覽、實物復原模型、虛擬現實復原模型、科普著作和數字影視作品;促進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交叉融合,提高文化遺産保護領域科學研究和展示的整體水準,從而在全社會形成崇尚科學、自覺弘揚民族文化的意識,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激發民族創新能力。

  (三) “指南針計劃”的實施原則

  “指南針計劃”的實施原則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科學調查,系統研究;廣泛宣傳,立體展示。

  三、科學規劃、精心部署,確保“指南針計劃”的實施績效

  作為一項大型的系統工程,“指南針計劃”由農業、水利、礦冶、輕工、紡織、食品、營造、人居環境、交通、機械與儀器、軍事技術、醫療技術、文化傳播,以及數字化展示等14個主體類項目,以及總體戰略規劃研究、專項調查、建章立制、機構建設、基礎數據庫(群)及門戶網站建設、教育與培訓、展覽展示、學術交流、輿論宣傳等9個基礎類項目,共計23個項目組成,各項目之間相互關聯,互為支撐。

  (四) “指南針計劃”的實施內容

  1.全面開展科學調查、評估、確認和登記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承載實物,制定總體的科學研究和展示宣傳規劃。

  2.建立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分類、評估等標準體系,公佈《中國古代發明創造國家名錄》。

  3.在以下領域的若干方面進行系統的專項調查、整理挖掘、研究展示、搶救傳承,有效促進文物、博物館工作與科學技術史和其他專門史研究的結合,夯實文化遺産事業的基礎。

  (1)在農業遺産如作物栽培、耕作技術、農業工具、畜牧馴化、水産養殖等方面;

  (2)在水利遺産如治水方法、水工技術、給排水工程、水利機械、大型水利工程等方面;

  (3)在礦冶遺産如採礦工程、礦物加工、鋼鐵冶煉及加工、有色金屬冶煉及加工、金屬製品等方面;

  (4)在輕工遺産如陶器、瓷器、玻璃、髹漆、皮革等方面;

  (5)在紡織遺産如原料加工、紡織工藝、印染技術、紡織器械、織品等方面;

  (6)在食品遺産如釀造技術、制鹽技術、制糖技術、食品貯藏與加工等方面;

  (7)在營造遺産如古代著名的遺址、墓葬、古建築和土木工程設計、建造材料技術等方面;

  (8)在古代人居環境建設遺産如城市、園林、建築遺址、遺跡等方面;

  (9)在交通遺産如道路、橋梁、津渡、車輛、船舶等方面;

  (10)在機械儀器遺産如機構、原動力、天文計時儀器、數學工具、度量衡器具、指南針等方面;

  (11)在軍事技術遺産如冷兵器、攻城守城器具、火藥、火器等方面;

  (12)在醫療技術遺産如針灸技術、中藥技術、診治技術、養生保健方法、民族醫藥技術等方面;

  (13)在文化傳播遺産如造紙、印刷、文具、文字、裝裱技術等方面。

  4.進行文化遺産展示理論和技術的綜合研究,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文化遺産資源,提高博物館的展覽展示水準,推動我國文化遺産事業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

  5.利用傳統和現代科技手段,普及古代發明創造中的科學知識,弘揚民族文化,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科學意識和創新意識。

  6.通過研究古代發明創造産生的內在規律,提出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建議與對策。

  7.建立一支龐大的高素質的專業隊伍,培養一大批熱愛祖國文化遺産、專業知識精湛、具有奉獻精神的文化遺産科研、教育和宣傳工作者。

  (五) 分步實施,確保項目績效

  為確保“指南針計劃”的實施績效,合理調動人力、物力和財力,在2006~2008年完成戰略規劃和專題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展開“指南針計劃”各項工作。

  2009~2013年,將以開展多領域專題研究及展示宣傳為工作重點:

  1.對承載古代發明創造的文化遺産進行全面專項調查、確認、登記,建立數據庫(群)。

  2.在對實物專項調查、確認的基礎上,以中華民族文明發展歷程中具有典型意義、實物遺存相對豐富的領域為切入點,以重點文化區域為依託,提煉專項主題、進行重點系統的深入研究,挖掘文化遺産的科學和創新價值。

  3.以文化遺産為實證、緊密結合最新的科研成果,通過博物館展示等方式,推出古代發明創造專題展覽,通過圖書、影像、網路等手段進一步向社會大眾進行科普宣傳。

  2014~2015年,將以完善和健全科研與展示宣傳相關規範標準,建立長效機制,提升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研究理論為工作重點。通過區域試點和示範,形成一套有效的“文化遺産專項調查整理-專題系統研究-發明創造展示-科普宣傳潛化”的工作模式,進而在全國推進對古代社會生産、生活等領域內發明創造的研究、展示和科普宣傳。

  (六) “指南針計劃”的工作方法

  “指南針計劃”的工作方法是:以實證我國古代重大發明創造的文化遺産為工作對象,通過組織跨學科、跨領域、跨行業、跨部門的力量,制定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價值挖掘與展示工作總體規劃;利用現代科學和技術,開展農業、水利、礦冶、輕工、紡織、食品、營造、人居環境、交通、機械與儀器、軍事技術、醫療技術、文化傳播等領域的系列文化遺産專項調查;採用文獻學方法、考古學方法、實驗室方法、工程模擬方法、國際對比方法,開展多學科交叉滲透、多重證據相互印證的系統綜合研究;採用現代科學和技術,開展博物館的展示理論、技術及研究與示範工作,並充分發揮博物館的教育功能,讓文化遺産保護的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四、加強領導、通力協作,為“指南針計劃”的實施與管理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體系

  為保證“指南針計劃”如期、高質、高效的達到預期目標,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等部門,以及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科協、中央電視臺等單位,聯合成立“指南針計劃”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組建專家指導委員會、“指南針計劃”國家中心、執行專家組,為“指南針計劃”的實施建立一個強有力的組織體系。

  (七) “指南針計劃”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是專項的組織領導和決策機構,主要負責從宏觀規劃和建設的方向組織、協調和指導專項的實施,確定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審定實施規劃和方案,決定專家指導委員會人員組成,協調各部門、單位的工作,對專項實施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並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八) “指南針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部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審核年度工作計劃,監督計劃的執行,監督管理專項資金,組織協調專家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文物局。

  (九) “指南針計劃”專家指導委員會

  主要負責對“指南針計劃”提供戰略諮詢、理論指導和科學論證工作。專家指導委員會由“指南針計劃”領導小組聘請的各學科門類的有關專家和學者組成。

  (十) “指南針計劃”國家中心

  “指南針計劃”國家中心是開展工作的具體實施機構,主要承擔專項操作層面的組織實施聯絡工作,包括協助編制規劃,起草年度經費預算,組織開展有關專業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和推廣,基礎數據庫(群)及門戶網站建設,人員培訓、成果的出版與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指南針計劃”執行專家組

  在“指南針計劃” 國家中心的領導下,負責專項總體設計、專題設置等的諮詢論證工作,協助開展課題招標、工作檢查、成果驗收等管理工作,負責各專題研究調配、成果整合、科技綜合示範的組織等工作。

  五、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切實保障“指南針計劃”的全面推進

  (十二) 加強制度建設

  《中國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及2006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等,為“指南針計劃”的實施提供法律依據和政策保障。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建立一套完整的適合“指南針計劃”的專項調查、整理、挖掘、研究和展示的管理體系,主要包括政策體系、標準規範體系、評估體系和項目管理體系等,如《“指南針計劃”總體規劃》、《“指南針計劃”專項管理辦法》、《“指南針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指南針計劃”子項目申報和審核辦法》、《“指南針計劃”調查評估工作手冊》、《“指南針計劃”科學評價辦法》和《“指南針計劃”績效考評管理辦法》等。為此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和支撐。

  (十三) 設立“指南針計劃”補助經費

  國家財政設立“指南針計劃”補助經費,同時,積極鼓勵吸納社會資金。補助經費的使用要參照中央財政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指南針計劃”補助經費管理辦法》,專款專用,加強管理,嚴格費用核算,提高使用效益。建立事前審核、事中監督和事後考核的管理制度。

  (十四) 建立政府主導、科研協作、職責明確、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

  實施“指南針計劃”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宣傳、教育、科技、財政、文化、文物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擔負起責任,建立職責明確、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同時,研究制定“指南針計劃”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與實施細則,進行科學管理。

  (十五) 加強制訂規範標準,注重科研成果與展示和科普宣傳結合,加強現代科技應用

  “指南針計劃”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訂“指南針計劃”各方面工作的標準規範。在工作中,要充分發揮“指南針計劃”專家指導委員會的諮詢、論證和專業指導作用,充分利用各項科研成果和現代化科技手段,推進科學研究、博物館、科技館展示和科普宣傳工作方式的創新。

  (十六) 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強學科帶頭人和專家隊伍建設

  建立專門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備、國內一流的戰略科學家、學術帶頭人和複合型專業人才,特別是要抓緊培養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級專家。要努力營造鼓勵人才幹事業、支援人才幹成事業、幫助人才幹好事業的科研環境,形成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體制和機制,用事業留住人才、用制度吸引人才、用感情凝聚人才,最大限度地激發科技人員的創新激情和活力,特別是要為年輕人才施展才幹提供更多的機會和更大的舞臺。建立平臺機制,聯合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共同推進人才培養,為“指南針計劃”的順利實施提供人才資源保障。

  (十七) 加強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各種媒體,宣傳“指南針計劃”實施意義、工作進度和成果,增進全社會對祖國古代科技成就的認知。宣傳參與“指南針計劃”並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先進事跡,為“指南針計劃”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國家文物局 中宣部 教育部 科技部 財政部 文化部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中國科協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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