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物權法》的規定,所以這不是翠西•艾米的作品 |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2-17 16:09:35 | 文章來源: 藝術中國 |
藝術家: 滿宇 作品名稱: 因為《物權法》的規定,所以這不是翠西•艾米的作品 作品類型: 裝置 作品材質: 床,文字 作品尺寸: 800×500×300cm 創作年代: 2007年 滿宇在自己的作品中原樣複製了一張英國著名女藝術家翠西•艾米的作品——《我的床》,並使之和2007年3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通過的《物權法》第42條的規定形成一個互動文本:“第四十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 藝術家在此試圖質疑《物權法》第42條有關“公共利益優先”這一由權力支配者所制定的“共謀”遊戲,並將之作為自己作品的出發點,從而激發觀者和藝術家自身思考東西方有關私有財産的種種來源和定位,及其背後對人的差異性理解。 |
注: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