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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標簽化”絕非個性風格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9-28 11:06:19 | 文章來源: 美術報

當下,美術的“標簽化”之風甚熾。如畫人物,你將腦袋畫成沒有額頭的,我畫的都是鼻孔朝天的;你畫得瘦骨嶙峋如野人,我畫成無腰無脖如水桶……畫山水,你來個無勾無皴一路染到底,我來個鈍筆圓點凡線皆似蚯蚓……也有以新材料工具的使用為特徵的,種種情狀,不可盡述。

古今那些名家、大家作品,都有區別於他人的造型、筆墨、構圖等個人特點,我們通常把它認作是藝術家的“個性”、“風格”內容。那麼,它與標簽化有區別嗎?區別在哪?

其一,“個性風格”體現畫家獨特的審美感受和審美追求,是獨特的審美感受追求與獨特的藝術語言成功統一的結果。如潘天壽勁、挺、硬的勾皴特點,強烈體現了他“強其骨”的語言個性,體現了其以陽剛、霸悍、大氣為美的獨特審美感受和追求,與其作品構圖、造型、用墨用色等方面的特點高度統一,是其作品風格構成的一端。

從鑒賞角度看,一種作品“特點”如果美感不足,必同時是審美內蘊缺乏的,而內蘊缺乏不外乎兩種可能,一是畫家心中本來就沒有獨特的審美感受注入;二是畫家的審美感受雖不乏獨特性,但缺乏藝術上獨特的審美追求或雖有追求而缺乏表現能力,畫出來的“特點”表現不了感受,就仍然是缺乏內蘊的表皮。無論源於何因,當“特點”缺乏內蘊而徒具表面形式時,它就不具“個性風格”品質。

標簽化就是指這種“特點”。它是“外加”的——更多産生於畫者標識作品的需要而非藝術表現的需要,它不反映畫者的審美追求,與作品整體風格特徵(一般説不會具備)缺乏有機聯繫,缺乏審美意蘊。因此,標簽化的“特點”必然是這種樣子也行,換一種樣子也無損於作品。如畫人無額頭,換成尖頂額頭、高額頭亦無損作品的藝術性。而我們設想一下,潘天壽的勾皴可以換成別種樣子的麼?非常明白,絕不可以;不這樣就不符合潘天壽,不這樣就會嚴重傷害其藝術靈魂,就失去了潘天壽!

其二,“個性風格”沉澱著藝術家特有的生活經歷(經驗)、世界觀、性格等思想、人格方面的內涵。如,八大筆下魚鳥的白眼和孤獨,就似其流亡皇孫的悽清落寞人生和孤高抑鬱內心的寫照;齊白石作品充滿百姓情調的喜氣和趣味,鮮明反映了他對世俗生活充滿熱情的關懷,折射了他與普通大眾過從甚密的生活經歷;吳昌碩拙樸沉勁的用筆與他石鼓文的書法修養,渾厚的作品風格與他喜好高古的審美偏好以及收藏愛好,更是幾乎可以直接畫等號。上面我們述及潘天壽勾皴特徵中的藝術內蘊,這裡我們從藝術家其“人”角度也可看到,這種特徵也是潘天壽崇尚誠正、質樸、有骨氣的人格個性的外化。

正因“個性風格”與畫家其人存在的這種關係,所以它通常也須在畫家從藝歷程的晚些時候才能形成。一個生活閱歷尚淺,人生觀、價值觀等等還經常搖擺、變化的人,很難形成成熟的藝術個性和風格。因此,即便美術科班出身,專業知識和繪畫基本功也都較好,如果年紀很輕,其作品表現出來的特點,一般而言也還不會是嚴格意義上的藝術“個性”、“風格”;因為藝術的個性風格需要生活、歲月來“養育“成長,需要成熟的過程。

當然,這與“標簽化”是不同質的兩種東西。一般而言,多是“有待成熟的個性特點”,其性質是藝術表現,是有內蘊、與畫者其人及其藝術追求相聯繫的,只是存在畫家主觀內在的“意”和外顯的藝術“語言”不夠成熟、二者不夠圓融等不足而已。而標簽化不存在畫者企圖表現的某種內涵意蘊,只是“附加”到作品上的一種標誌,根本不屬藝術表現,與畫者其人的思想、人格沒有關係。

其三,“個性風格”必須是在良好的藝術修養和功底之上生長的,必須具備藝術種屬的特定品質。中國畫藝術有著豐富遺産、深遠傳統淵源和非常獨特的民族文化品性。如果連對國畫傳統的了解都還很有限,對傳統那些基本理念都還糊裏糊塗,傳統的基本技法都還未較好掌握,可能畫出國畫的“個性風格”嗎?

“個性風格”表現為“特點”但不等於特點。一個從不拿毛筆的人,給他一枝筆去隨便畫什麼,也必定會畫出一些個人特點,這就像凡是會行走的人都有其不同於人的行走姿態特點一樣。但這不是藝術的“個性風格”,因為即便其“塗鴉”筆跡也能傳達某種感覺,甚至也有某種美的“趣味”,但卻毫無傳統修養和功底可言。一種傳統藝術,所謂“修養”、“功底”包含了藝術的基本表現規範及其技術高度,更包含了歷史賦予的文化精神特質,功底其實也是“根底”。缺失了一種藝術的根底和特質的“塗鴉”,可能也可以成長為某一種新藝術(廣義的藝術範疇極大),但它在成長之前終究只是塗鴉,自然無藝術的個性風格可言。

由此審視畫作中那些“特點”,不以傳統功底為條件的,“特”只特在表面上、沒有藝術特質上的新意的,任何水準層次的畫者只需事先設計均可輕易做到的,大凡都只是標識化結果,與藝術的個性風格不太有關。

上述3點其實是緊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説明得清楚而分作三個角度表述。

總之,個性風格是一個畫家成熟的標誌。它植根于畫家良好的藝術功底、獨特的藝術感覺和藝術追求,也積澱著畫家的思想品格個性。它需要畫家飽滿充盈的藝術情懷、創造的膽魄和才分,還需要長期的實踐摸索才能真正形成。正因如此,真正具有成熟個性風格的畫家無比寶貴,也永遠只是少數。

而標簽化的實質是符號化,它不是藝術表現、藝術探索,永遠不會“成長”;它與真正“個性”、“風格”的形成沒有實質性的聯繫。因此,標簽化“行徑”毫無藝術意義可言。

標識化的盛行,是畫壇和藝術品市場共同作用的結果。在畫家方面,趨附市場的名利心切;在市場方面,鑒賞水準低下和混亂。因為商品須有標誌特色才利於買賣,畫家入市心急而又無真正的藝術特色,就給你“做”出一種“特色”來,“做”的結果就是標識化。而市場鑒別能力的低下和種種源於牟利的混亂,對標識化做法無所謂乃至正中下懷。

還有一種可能的原因是,畫家藝術創新心切而又缺乏創新才力,錯將標識化當作創新去搬弄。從出發點上説,這不是本文所針對的批評對象,但在結果上卻相重疊。對這些畫家而言,重要的是須深刻認識“個性風格”與標識化做法的本質區別。可能也需要認識,創新在這個時代雖是重要的,但並非在一切領域、對任何人的任何時候都重要;在傳統剛剛開始重新被重視的今天,對於整個中國畫群體而言,深入學習和繼承好傳統更是首先的要務。“創新”要是成為任何美術愛好者都可輕易做到的,創新,還有價值嗎?

畫者之心離金錢愈近,則必離藝術愈遠。標識化混跡于“個性風格”,忽悠得了無知的市場,忽悠不了美術史。願有理想、才分的畫家,更多更快地遠離標識化。

標識化盛行關乎當代畫壇生態建設,關乎書畫市場的健康成長,故就二者之別一辯如上。

(文/陳祥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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