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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成立 從“辦文化”轉向“管文化”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1-03 12:29:18 | 文章來源: 人民日報

從“管腳下”到“管天下”

“中國學生説得出來‘文藝復興三傑’是誰,就連我10歲的小孫子都知道印象派畫家梵谷,但外國人搞美術的聽我説起齊白石、徐悲鴻都是一臉茫然。”中外文化影響力上的差距令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劉大為感到苦惱。

幾年前,劉大為與法國一家展覽館聯繫舉辦一次中國美術作品展,但在對方給予優惠的前提下,兩個月的展覽仍需7000萬元資金。如此鉅額展費美協根本掏不出來,計劃只好告吹。類似的事情劉大為經歷了不少。他説,5年一次的全國美展成果豐碩,但去日本和南韓的展覽,費用全是對方友好文藝團體支付的。“這批油畫、國畫、版畫堪稱中國美術精品,但外國人基本看不到。這麼好的展覽送不出去,還怎麼弘揚民族文化?”

但隨著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劉大為的苦惱可能會得到解決。扶持民族文化走向世界正是這項基金資助的重點之一。2013年12月30日,醞釀了近3年的國家藝術基金宣告成立。同時成立的還有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基金的具體實施。由文化部和財政部發起,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這項基金,是在國家層面扶持藝術發展繁榮的專項基金。據介紹,國家藝術基金總額在“十二五”末將達到20億元;“十二五”後,基金投入規模亦不會低於這一數額。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韓子勇介紹説,國家藝術基金將圍繞創作生産、宣傳推廣、徵集收藏和人才培養四大方向進行資助。基金的申報主體面向全社會,不分國有或民營,不分單位或個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申請基金資助。原文化部藝術司巡視員姚欣認為,成立國家藝術基金的一個重要意義就在於它打破了原有的“分級管理、分灶吃飯”的文化資金投入模式,體現了政府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他説,早在1993年那次政府機構改革中,就曾提出政府要從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但一直進展緩慢,這次以國家藝術基金成立為契機,從“辦”向“管”的轉變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我國現行文化資金投入模式以政府為主,由財政部門根據預算劃撥給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由後者安排使用。但這種模式的弊端在於文化行政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資金往往只能在文化系統內部“體內迴圈”。文化行政部門往往有心“管天下”,但苦於資金規模和地域、部門限制,而只能“管腳下”。

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余蔚平説,傳統管理模式以財政直接資助和政府部門管理文化經費為基本特點,存在著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並存,資金管理鏈條長、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有利於實現管辦分離,突破條塊分割、部門管理等傳統文化體制的弊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韓子勇認為國家藝術基金與原有的財政投入模式不衝突,是相互補充、相互支援的關係。他説,新中國成立以後,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國家管理藝術、支援藝術、資助藝術、推動藝術繁榮的事業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應該説這套體系對我國藝術繁榮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成績是不容否定的,但這種傳統管理模式現在必須改變和完善。

今天中國文化藝術創作生産正在發生巨變。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藝術生産的主體日益多樣化和社會化,新型藝術門類層出不窮,藝術傳播與消費出現分流分層分群的特點。現在除了國有文化單位之外,還有大量民間的、民營的、個體的文化生産力量。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僅民營劇團就已超過1萬家,數量遠遠超過國有文藝院團;民營美術館、民營博物館的數量也在激增;還有大批以自由職業為主要特徵的藝術家、文學家和美術家。韓子勇説:“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機制和平臺就顯得不夠用,就有照顧不到的地方。”國家藝術基金就是為了適應新形勢而成立的。

新型組織架構帶來新型管理

韓子勇説:“基金制不新鮮,國外有,國內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同類基金,但是在藝術領域引入基金管理,確實是一個新生事物。”這種“新”首先體現在國家藝術基金的組織架構上,而這一組織架構對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對於文化服務單位去行政化、對於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建設、對於發展文化非營利組織都具有借鑒價值。

據介紹,國家藝術基金的組織結構是這樣設計的:有一個理事會,理事會是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基金的頂層決策,確保基金的健康發展。有一個管理中心,即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基金的組織實施,實際上是一個執行部門。但是基金最核心的,即評審的權力、監督的權力以及驗收結項的權力,交給了專家委員會。申請能否通過、資金具體給多少、如何評估其績效等關鍵問題都由專家委員會決定。

這一組織架構和國外的文化藝術基金沒有太大區別,基本做到了把決策、協調、執行、監督適當分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韓子勇認為,“國家藝術基金的這個制度設計,應該説也符合現代治理體系和現代治理能力的一般原則。”

即便是權力最大的專家委員會也要受到監督與制衡。專家委員會的構成包括藝術專家、財務專家和監督管理專家。評審過程採取地域回避、單位回避的原則,實行雙向匿名評審。

顯然,這樣的組織架構所帶來的管理方式與傳統的文化行政部門主導的管理方式迥然不同。雖然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是一個隸屬於文化部的局級單位,但基金的運作並不直接受文化部領導。

“説起來是一個基金,但它引入的是一種基金制的管理模式,就是怎麼樣創新我們國家的藝術管理體制機制,怎麼樣創新我們國家的藝術評價、評審機制,怎麼樣引入更多的競爭因素,怎麼樣擴大資訊的發佈,使它更加透明、公正,推動藝術的繁榮和發展。”韓子勇説。

有專家認為,國家藝術基金所建立的這一套制度架構對於加快事業單位改革也具有借鑒價值。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秘書長、清華大學副教授楊永恒説,以前管理事業單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以後如果實行法人治理結構,事業單位領導不是政府任命的,而是理事會去任命。它規定事業單位承擔什麼責任,給予相應撥款,根據績效來考核,這裡面就涉及政府跟理事會包括法人本身的關係。如果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的話,我們某一項公共服務可以委託事業單位做也可以委託市場做,這對於政府管理市場能力影響很大。

以一個支點撬動全國藝術生産

文化藝術界人士對於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感到歡欣鼓舞,對基金的成效抱有很高的期望,希望以這個支點來撬動全國藝術生産。國家美術館前館長楊力舟説,以前我們重視創作,但不重視收藏,許多近現代美術大師的作品因此以極低的價格被日本、美國和台灣等地的收藏家買走了。在當前拍賣熱持續不退的情況下,大師作品的拍賣價格一路走高,動輒過億,國家收藏越來越難。現在國家藝術基金成立了,可以加大這方面的投入。

鐵路文工團團長孟衛東認為,基金的扶持重點應放在創作上,特別是創作的初始階段。他説:“不要把基金搞成獎金的性質。什麼叫獎金?就是覺得你幹得好就給你一筆獎勵。如果某個院團提出一個什麼項目,經過委員會討論,覺得這個項目真好,應該資助它辦好。這個時候資金就跟上來了,那就真正給力了。”

韓子勇説,藝術創作非常複雜,具有不確定性,有的項目可能付出很大努力但最後效果不佳,但只要藝術家為此付出了努力,我們就應該允許藝術探索的失敗。但如果是受資助者自己主觀不夠努力、敷衍塞責,導致項目存在嚴重品質問題,這樣的藝術家未來再申請國家藝術基金時肯定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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