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作品寄送:
(一)作者寄送的參展作品應與主辦方通知的入選作品一致。如因客觀原因,作者不能寄送入選作品,應該提前告知主辦方,由藝術委員會決定是否保留作者的參展資格,及是否允許作者寄送另外的作品。
(二)所有入選作品必須由作者本人或作者委託的物流公司,在主辦方規定時間內,運送到指定地點。未按期送達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參展。(屆時主辦方將公佈寄送作品的時限與地址;作品寄送費用由參展者自理;寄送時間以當地到貨時間為準)。
(三)平面作品必須托裱,裝無玻璃框、覆膜。
作品收藏:
獲獎作品將被活動主辦方收藏,不再另付酬勞。作品被收藏後,不允許更換或借出複製作品。
作品退還:
由作者自取,主辦方不負責寄送作品。
本次活動不收參展費,主辦單位有權對所有入選方案進行複製、刻錄光碟;在報刊、雜誌、電視臺、網站等媒體宣傳中使用;並可在藝術節畫冊、798 非營利性宣傳品和宣傳活動中使用。可在部分活動中署作者名,但不另付酬勞。
參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譽權、肖像權、著作權等法律責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擔,若因此産生任何糾紛,主辦方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聯繫方式:
郵箱: 798artcenter@gmail.com
(郵件主題請註明“798 藝術節青年展”)
聯繫人: 李慧旻
電話: 010-59789881 轉601/608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2 號B15 樓798 藝術中心(706 大廠房)
郵編:100015
北京798藝術區建設管理辦公室
798藝術節組委會
2010年5月18日
報名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