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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協整頓調整創作中心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5-08 17:36:01 | 文章來源: 美術報 張慧芹

4月29日,中國美術家協會創作中心集體簽約儀式在哈爾濱市太陽島舉行。

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劉大為,中國美術家協會秘書長劉健,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協會工作處調研員苗宏,中國美術家協會組聯部主任馬新林,省市美術家協會駐會負責人以及各創作中心負責人出席了簽約儀式。劉健秘書長代表中國美術家協會同紹興、重慶、江蘇、新疆、山西、廈門、湖南、廣東、黑龍江創作中心的合作方簽署了為期3年的合作協議。

中國美術家協會創作中心成立於1998年3月,創作中心的設立是在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探索市場經濟下發展美術事業的一項開拓性的舉措。十幾年來,創作中心以蓬勃之勢迅速遍及全國各地,從新疆到福建,從內蒙古到海南,先後有21個省、市、區設立了或者曾經設立過創作中心,有近百名美術家親身參與過創作中心的工作,有數千人美術家參與過創作中心的各種活動,從接待采風、舉辦展覽、承接會議到賑災捐款等各類各項的活動,創作中心已經成為中國美術家協會工作有力的補充和重要的一部分。

十多年來創作中心一直都在不斷的整頓和調整中前進。2004年在重慶召開的創作中心工作會議對創作中心進行首次整頓,2006年在甘肅天水以及2008年在南京召開的創作中心會議也都對創作中心進行了部分調整。並在2008年召開的創作中心工作會議上醞釀進行更名改制的嘗試。根據中宣部、中國文聯黨組關於對各文藝家所挂名的中心、基地加強管理和整頓的文件指示精神,結合創作中心運營的情況,2009年中國美協黨組領導經過慎重考慮,決定對創作中心進行大規模整頓,經過充分調研和慎重考慮確定了首批簽約的8家運作較好的創作中心,另外簽約建立了中國美術家協會黑龍江創作中心。並將在時機成熟後依照《中國美術家協會創作中心管理條例》(試行)對考察合格的其他地區的創作中心再進行簽約建立。

其他各個地區此次未能簽約的創作中心因為合作協議業已過期,期滿不再續簽。

鄭重聲明

經中國美術家協會秘書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中國美術家協會創作中心首批簽約共9個。分別是:

中國美術家協會紹興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重慶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新疆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江蘇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山西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廈門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湖南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廣東創作中心

中國美術家協會黑龍江創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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