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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考場舞弊背後的助考産業鏈 追問:漏洞在哪兒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4-19 09:15:35 | 文章來源: 中國青年報

然而,這次的關係卻在彭志這邊。

監考教師朱娜莎與彭志熟悉,彭提議讓朱幫忙拍攝試卷,每門功課可提“好處費”6000元,得到朱的同意。

9月24日、25日,彭志授意朱娜莎在開考前將第二、三場考試試卷用數位相機拍攝後通過QQ傳遞給自己。拿到試卷後,雇請來的“槍手”迅速作答,通過曠合林轉發給彭志和其他包過考生。

據調查,在這次2011年的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曠合林、李銘等人收取考生的“包過費”,少則3萬元,多則5萬元,共從30多名“包過生”手中收費80多萬元。

由於答案高度雷同,有兩名考生雖卷面考試達標,卻因答卷雷同,被取消了成績。

2011年10月,李斐、曠合林獲悉,該月月底,湖南省住建廳、人社廳聯合組織的湖南省土建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將在湖南省某技術學院設置考點。兩人相繼找到該校教師毛小環,指使其利用監考之際將試卷拍攝後發送出來,承諾給予2萬元一門的好處費,並提供了作案用的筆記型電腦和數位相機一台。

心中有底後,李斐、李銘、曠合林等先後招收了逾200名“包過”考生。

更離譜的是,曠合林還指派自己公司的女員工溫曉琳冒名頂替考點的監考教師,與另一名教師王海倫共同監考。

2011年10月29日,毛小環、王海倫在開考前,合夥將《2011年度土木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建築工程專業,<專業基礎知識>、<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試卷竊取、偷拍出來,通過QQ傳給李斐和曠合林。“槍手”作答後,李斐等人再安排公司員工將答案發送給考生。

“史上最黑的一次資格考試”就此上演,也成了曠合林等人的“巔峰之作”。

由於此次“助考”是曠合林主導,李銘將其招收的70多名學生打包交由曠合林來助考舞弊。這次,曠合林拿到了近30萬元。

在金錢的誘惑下,這樣特殊的“助考服務”也出現在大學英語四級等各種全國性考試中。

2011年12月,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在湖南某職業技術學院設置考點。彭志得知上次幫過忙的朱娜莎擔任監考任務後,再次讓她在開考前將試卷拍好傳給自己。

接題後,彭立即組織“槍手”做出答案,並安排人將答案交給半個小時內尚未進考場的考生。

事後,朱拿到“好處費”2950元。

經相關部門鑒定,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執業醫師考試,土木建造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題啟用前屬於機密級國家秘密。

據悉,該案案發後,毛小環、朱娜莎等4人因洩露國家秘密罪另案審理,並早于劉聰等人案件前受審、獲刑。

助考已成産業鏈

辦案的長沙市天心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一中隊隊長陳傑峰介紹,湖南涉案的李斐落腳在天心區,他們在追蹤李斐時,意外趕上了一個飯局。“裏面12個人,都是各個培訓機構的,正在慶祝當次自考的順利助考過關”。

警方隨即查出,這些“慶功”的人士隨身攜帶考試答案,手機資訊裏面有考前傳送答案的記錄。

案件滾雪球般擴大。

除刑偵大隊外,天心分局共9個派出所參加了案件的偵破,最多時出警100多人。“什麼會計啊、做飯的、招生的,都抓了,回來一一甄別”。

警方很快發現,所謂“助考”已經成為一個産業鏈條,上下游之間、社會機構之間有著複雜而緊密的聯繫。

“(他們)知道哪些人會參加考試,知道考生的手機號碼,知道自己要把答案銷售給誰。這些機構之間既存在競爭,也有合作。”陳傑峰説。

記者了解到,在離長沙不到50公里的湘潭市,轟動一時的研究生考試泄密案,也始於社會助考機構的趨利推動。

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7月,付亮、劉志松各出資5萬元,在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註冊成立了湖北省睿博新宇教育發展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劉志松在網際網路上以1000元的價格,購買到了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湖南地區報考名單。

2011年12月上旬,劉志松和付亮在長沙市開福區租下一間寫字樓作為辦公場地,並安排公司5名員工通過電話方式推銷“考研保證通過”服務,最終確定了47名“客戶”。

付亮在武漢新星科技有限公司購置了5台信號發射器、300余個無線電答案接收器,劉志松負責在考試前分發,並培訓接收器的使用方法。根據付亮的安排,田某、張某(二人另案處理)以考生的身份參加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2012年1月7日,田某在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考試時,趁監考老師不備,從外套口袋內拿出微型照相機對試捲進行拍攝。事後,他以上廁所為由離開考室,將拍好試卷照片的微型照相機記憶體卡裝入信封扔出廁所窗外。在外接應的付亮拿到信封後,迅速和劉志松到附近的網吧,將田某所竊取的33張試卷照片通過QQ發給“槍手”,“槍手”做出答案後,付亮通過各發射點負責人以語音播報的方式,傳給了購買答案的考生。

辦案機關發現,該次研究生考試舞弊前,付亮與經營長沙馭博培訓學校的被告人鄧某,就2012年1月7日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期間獲取非法利益達成口頭協議,如購買付亮提供答案的考生通過,鄧某按人頭再付給付亮每人2000元的費用。

隨後,鄧某以馭博培訓學校的名義,共招收了220余名願意購買答案的考生。

據悉,湘潭市內另有多家教育培訓、諮詢公司負責人與付亮等人取得聯繫,分別為幾名至幾十名不等的考生購買了接受設備和答案。

庭審的28名被告人之中,5人的學歷為碩士研究生。

截至記者發稿時,該案仍沒有宣判。

漏洞在哪

諸如此類的案件已經引起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對此類教育助學培訓機構混亂狀況的關注。

公安機關稱,僅從李銘開辦的湖南鐵道富孝職業培訓學校的辦公室抽屜中,就查獲了53枚各類型印章,從長沙市自考委員會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一應俱全。一些機構不僅非法助考,甚至附帶製造、銷售假證業務,涉及多項犯罪。

湖南教育部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社會上將此類社會助學機構的混亂歸咎於教育部門管理不力是錯誤的。核對記者提供的司法文書後,他聲稱上面所述的教育培訓機構中,沒有一例是教育部門主管的社會辦學機構。

他説,對於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按照《民辦教育法》的規定,有審批許可權的是教育、勞動人事、工商部門。按照規定,學歷、學前、自考教育等屬於教育部門審批,勞動職業技能培訓等屬於勞動人事部門管理,而現實的狀況是,很多機構是以公司的身份,變相辦理職業學校。“他們註冊的經營範圍裏面有教育諮詢,這樣我們根本無法管”。

該人士透露,他們在長沙市去年開展的整頓工作中發現,這類打擦邊球的公司和機構有900多家。他建議,對此應予以強力整頓。

作為辦案機關的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民警則表示,就考試本身的監管而言,亦有需要加強的地方。“關鍵是卷子不能洩露。”陳傑峰説,他們在跟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交流的時候,多次建議考試時要保證遮罩設備的正常使用,嚴格把好監考教師品質這關。

考慮到現在的科技手段日新月異,警方提議,應更加重視試卷在運送過程中的保密和安全性,嚴禁考生隨意進出考場。“讓他們得逞了,對其他考生就太不公平了”。

陳傑峰指出,在公安部督辦下,各省都打掉了類似的犯罪團夥。在辦案中他們發現,眾多的參與者多不認為自己行為違法,招生的員工、弄題目的老師、做“槍手”的學生,都説是幫忙,明顯對法律的規定不清楚;一些涉案的考生甚至無懼警方的協助調查要求。此外,違法犯罪的成本低。因而,要根治這一産業鏈條,需要有關職能部門加大打擊處理力度和國家立法層面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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