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史學家EH Gombrich
藝術品不能被看作是物品——但我也不知道它們到底算是什麼。拿一幅油畫作品來説,它首先是一個有形的物體,從這個角度來説,它由覆蓋了數層顏料的木質畫板或是畫布組成;在光線的輔助下,你或多或少地能看到其上的裂紋、刷痕以及不同層次的顏料。但僅是這樣還不能算是一件藝術品,只有當它被當作一件藝術品來進行體驗時,它才能被叫作藝術——這種體驗的強度以及價值會根據它的創作方式、人們對它進行理解的方式而發生變化,也就是説,它與觀眾的感受性有很大的關聯。
這就是為什麼只有評論家才是唯一的、真正的藝術作家的原因。只有評論家才會像擁護某個基本原則一樣去承認藝術是一種變化無常的東西——它的繁榮與消亡都由那些無法被系統化的規則決定。如果你以一種擬科學的方式來看待藝術,那麼你也許就會錯過那些讓它變得有意義的東西。它只能即興地被捕捉到,更確切地説是依靠其存在於意義、重要性以及魅力中的難以理解的東西。
同樣的,以一種非批判性的、純文學性的方式看待藝術也有可能忽略其關鍵點。我們需要保持一種批判性的眼光才能感受到藝術的生命力。對一件作品做出回應就是把它和其他作品做比較,而這種比較只有當你開始評價它們的優缺點時才會變得有意義。但沒有哪一種判斷是決定性的,也沒有哪一種判斷絕對是正確的。批評只不過是提供了一種更真實、更現實的方式來理解這些我們稱之為藝術品的陌生感。
之所以説真正偉大的藝術史學家都是批評家正是因為這一點,他們從來不回避批評。肯尼斯·克拉克(Kenneth Clark)與貢布裏希(EH Gombrich)對什麼是藝術、什麼不是藝術有著自己的觀點。那他們的觀點是不是正確的?其實這都毫無關係。一個充滿熱情的批評性作家做出的響應可以抵得過上百份缺乏批判力的調查,後者不願意遭遇圍墻,也就不可能接近真正的藝術。
讓我舉一個例子。在《威尼斯之石》(The Stones of Venice)一書中,批評家羅斯金(John Ruskin)就宣稱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是一種道德上的恥辱;威尼斯的文明在13世紀時達到了頂點,在提香和帕拉迪奧(Palladio)陷入了衰退。這樣的觀點很令人吃驚,從某種角度來説甚至有些荒謬。但是到現在為止,比起那些公平無偏見的課本來説,讀者們在羅斯金對威尼斯藝術和建築的看法中能夠找到更多意義深遠的見解,無論我們是否完全或部分贊同他的觀點、甚至是完全不贊同。這是因為羅斯金知道我們應該像看待一個有血肉和靈魂的物體一樣看待藝術——就如我們描述一個人一樣,帶著熱愛或是憎恨,友誼或是憤怒——如果太過公平,就無法深入本質。
批評是思考的一種方式。我認為它應該被教給所有學習人文學科以及科學的學生,這些才能避免他們受到偽善之言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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