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中央財政在當年已下撥635.2億元基礎上,近日又新增105億元,進一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準。
財政部有關方面表示,新增資金主要用於兩個方面。一是從2010年起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高100元,即:東部地區年生均達到小學450元、初中650元,中西部地區年生均達到小學400元、初中600元。同時,為解決農村小學教學點運轉困難等問題,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為此,全國財政新增經費145.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9.8億元。二是從2010年起將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補助標準達到小學750元、初中1000元。為此,中央財政新增經費15.4億元,中西部地區約1225萬名寄宿生獲得資助。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安排的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標補助資金和農村小學教學點公用經費補助資金,要重點用於保障農村小學教學點和規模較小學校正常運轉;彌補因煤價上漲等原因導致學校冬季取暖經費的缺口;購置推進迴圈使用教科書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儲等設備;改善飲水困難地區的師生飲水條件以及彌補寄宿制學校住宿費取消後學校運轉經費缺口等。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本地區實際,穩步推進農村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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